通许县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

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
打印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通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统一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内容经领导同意后报县政府信息中心在通许县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开。

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通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包括:

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及其内设机构;

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3.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

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性文件;

5.县市场监管重点工作;

6.市场监管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信息、抽检信息公示;

7.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8.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任免;

9.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10.依法应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通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网址:

2.通许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发布会。

3.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本机关将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机构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办公地址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371-24973450,通信地址为通许县行政路东段25号,邮政编码:475400。

(二)提出申请

填写《通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在兰考县政府门户网站           )上下载电子版。具体方式有三种: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通许县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布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

(二)申请的处理

1.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的处理。本机关对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该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3)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三)收费标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文件:

    【下载DOC】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