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公共交通成本规制实施办法》
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政府主体责任,完善财政扶持机制,做好城市公交企业成本规制及财政补贴相关工作。通过实施公交成本规制办法,合理界定城市公交企业运营成本范围,建立公交企业成本核算标准,科学测算、审核和评价公交企业经营状况,准确测算和确定财政补贴,有效促进公交运营降本增效,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3〕4号)、2023年《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公交运营成本规制编制指南的通知(试行)》(豫交文〔2023〕66号)。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七章十八条,由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成本构成、成本规制方法、财政补贴资金核定、工作流程、附则共七部分构成。
第一章总则部分介绍了该办法的制定依据、成本规制的定义,提出成本规制及财政补贴的有关要求及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部分明确了办法实施相关各部门的职责,介绍了具体实施流程。
第三章成本构成部分规制成本构成与核定,规制成本由直接运营成本、间接相关费用、税金及附加三部分构成,明确了成本项目规制值的核定办法。
第四章规制办法部分介绍了成本规制具体实施办法。
第五章财政补贴资金核定明确了规制补贴资金来源,财政补贴计算方式及绩效考核奖励规则。
第六章工作流程部分介绍了运营计划、补贴资金拨付及清算的具体步骤。
第七章附则部分明确了该办法的应用范围及执行开始时间。
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公安备案号:4102220200002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