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5年11月19日,通许县人民政府印发了《通许县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工作实施方案》(通政文〔2025〕45号),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贸〔2024〕123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监管办法》(豫财贸〔2024〕13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旨在通过奖励资金推动生猪养殖场标准化升级,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
二、资金分配及使用计划
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总额为559万元,具体用途如下:
1.新建、改建圈舍补助:280万元,符合土地、环保、防疫等条件的养殖场,新建或改建圈舍补贴金额不高于第三方结算报告总投资额的50%。
2.设备升级:250万元,用于料线、料塔及液态饲喂车采购,按照养殖场存栏规模大小进行补贴,补完为止。
3.防疫服务费:29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消毒药、防疫器械、防疫体系建设、化验室试剂购置等,由县农业农村局统筹实施。
三、实施流程及管理
(1)项目申报:养殖场需提交建设或设备升级申请,由乡镇(街道)畜牧工作站推荐、县农业农村局审核通过。
(2)资金拨付: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局拨付至县农业农村局账户,县农业农村局按照项目补助要求将资金拨付到生猪养殖场。
(3)监管机制:成立以副县长郑永峰为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负责资金全程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四、目标和意义
通过对县域内生猪养殖场的资金支持,推动养殖场现代化转型,提升防疫能力,最终实现生猪生产稳定和市场供应保障。
五、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通许县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马令伟
联系电话:15093634639
公安备案号:4102220200002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