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坚持生命至上、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响应、协同联动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建立健全景区安全应急处置机制,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流程,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游客与景区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景区正常运营秩序。本预案适用于辖区内各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景区及开放式景区发生的各类安全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1.成立应急指挥小组
由文旅局牵头,联合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卫健委、交通运输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为:统筹协调景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下达应急指令,调配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对接上级应急指挥部门,发布应急处置信息。
2.设置景区应急现场指挥
由景区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景区安保部、运营部、医务室等部门人员。主要职责为: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开展现场人员疏散、伤员救助、隐患排查等工作;及时向县级应急指挥小组上报事件进展;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救援和调查工作。
三、常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
(一)自然灾害类
1.预警阶段
密切关注气象、地质灾害预警信息,通过景区广播、电子屏、微信群等渠道向游客发布预警提示,暂停户外探险、漂流等高危项目,关闭山区、河道等危险区域。
2.处置阶段
立即组织危险区域游客向高地、安全避险场所转移,清点游客人数,确保无人员滞留;对景区内易被冲毁的设施、物资进行加固或转移;切断低洼区域电源,防止触电事故。
3.善后阶段
灾害过后,组织专业人员对景区道路、桥梁、建筑等进行安全排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恢复开放;统计灾情损失,妥善安置受影响游客,协助开展保险理赔工作。
(二)事故灾难类(游客摔伤、溺水、火灾、设施故障等)
1.人员摔伤/溺水
接到求助后,景区救援人员携带急救包、担架等设备赶赴现场,对伤员进行初步止血、固定等处理;溺水人员立即实施控水、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
同时联系120急救中心,协调车辆将伤员送往医院,全程做好陪护和信息对接。
2.火灾事故
发现火情后,立即拨打119报警,组织人员使用景区灭火器、消防栓进行初期扑救;开启应急广播,引导游客沿疏散通道有序撤离,避免拥挤踩踏。
对火场周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转移,配合消防部门开展灭火救援工作,事后查明火灾原因并整改。
3.游乐设施故障
立即停止设施运行,疏散设施上的游客,设置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靠近;联系设施维保单位进行检修,严禁擅自启动故障设施。
安抚游客情绪,对受影响游客进行合理补偿,待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营。
(三)公共卫生事件类(游客突发疾病、群体性不适等)
1.游客突发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时,景区医务室人员立即到场施救,给予吸氧、服药等应急处理,同时联系120送医,询问并记录游客病史、随行人员信息。
2.出现群体性恶心、呕吐等不适症状时,立即上报县级卫生部门,对涉事食品、水源进行封存留样,组织游客进行健康检查,排查事件原因,防止事态扩大。
(四)社会安全事件类(游客冲突、人员走失、拥挤踩踏等)
1.游客冲突:景区安保人员迅速到场制止,将双方带至调解室进行劝解,避免事态升级;若出现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人员走失:接到求助后,通过景区广播发布寻人信息,组织安保人员分区搜寻;利用景区监控系统排查走失人员行踪,协助家属联系相关部门。
3.拥挤踩踏:立即启动限流措施,关闭部分入口,疏散周边游客;在拥挤区域安排人员疏导,开辟应急通道;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及时送往医院。
四、应急保障措施
1.物资保障:各景区需储备充足的急救药品、担架、灭火器、应急照明设备、救生衣、防汛沙袋等应急物资,定期检查更新,确保物资完好可用。
2.队伍保障:组建景区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急救、消防、疏散等应急演练;与县级消防、医疗、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提升协同救援能力。
3.通讯保障:确保景区应急通讯设备畅通,建立应急联络台账,明确各级人员联系方式,在信号薄弱区域配备卫星电话。
4.宣传培训保障:定期对景区工作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培训,在景区显眼位置张贴应急疏散示意图,向游客普及安全应急知识。
公安备案号:4102220200002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