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好地提供方便、快捷、准确的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通许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阅读《指南》。《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在通许农业信息网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 公开范围。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通许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通许县人民政府网上查阅《目录》。
(二) 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局主要通过印发文件、公告栏以及通许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三)公开时限。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一)信息公开申请的提出
除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信息的,应填写《通许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信函或者传真等方式,向通许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其中,以信函方式提交的申请,应当在信封左下角标注“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
通许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是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主管单位和工作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我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为:通许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通许县文卫路86号
联系电话:0371-24977733
传 真:0371-24977733
邮 箱:hnstxxnyj@163.com
邮政编码:475400
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15:00-18:30
冬季:8:30-12:00;14:30-18:00
(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三)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
县农业农村局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将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四)信息公开申请的收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信息公开监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各股室及其他单位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县农业农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许县农业农村局是通许县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负责全县农业生产方案的制定、农业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宣传、培训和推广;肩负着全县农药、化肥、种子等农资市场的监督和管理,防范和打击各种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承担着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的监督管理以及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的重任。
公安备案号:4102220200002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