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通许政府网(http://www.txzf.gov.cn/)
2、朱砂镇政务(便民)服务大厅,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朱砂镇勤政路中段路北
3、微信公众号“老家朱砂”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下列政府信息依法不向社会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但权利人同意的除外;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但本人同意的除外;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镇政府政务(便民)服务大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朱砂镇勤政路中段路北,通许县朱砂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大厅
受理时间:8:30-12:00,2: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71-24268569
2、信函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朱砂镇勤政路中段路北,通许县朱砂镇人民政府政务(便民)服务大厅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475400。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通许县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经补正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4、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朱砂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朱砂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本级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办公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朱砂镇勤政路中段路北;联系电话:0371-24268569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备案号:4102220200002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