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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通许县城区货运车辆绿色低碳通行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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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通许县城区货运车辆绿色低碳

通行措施的通告

为规范通许县城区货运车辆通行秩序,加快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统筹做好货运车辆污染治理工作,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出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经通许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优化调整通许县城区货运车辆绿色低碳通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

文卫路(含)—富民路(含)—咸平大道路(含)—上海路(含)形成的封闭区域以内的城区道路。

二、限行区域

宏达大道(不含)以北至文卫路——迎宾大道(不含)以东至富民路、—裕丰路(不含)以南至咸平大道——工业大道(不含)以西至上海路形成的封闭区域以内的城区道路。

三、管控车辆

本通告所称管控车辆是指:重型、中型、轻型货运车辆(含牵引车和挂车)、低速载货汽车(皮卡车除外)工程车、农用车。以上车型均包含外埠号牌车辆和燃气货车。

应急或特种货运车辆不纳入本通告范围。

四、具体措施

(一)禁行区域内禁止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车辆行驶。运送用于保障禁行区内生产、生活、建设等必需品的货运车辆,应当为新能源车辆或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车辆,且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或持有效的城市货车通行码,并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

(二)限行区域内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车辆行驶。符合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货运车辆,每日21时至次日6时可以行驶,其他时段原则上不得行驶。运送用于保障限行区内生产、生活、建设等必需品的货运车辆如需在其他时段行驶的,应当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或持有效的城市货车通行码,并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

(三)在城区内行驶的所有车辆要保持车身整洁,散装货物要严密覆盖,不得抛洒渣土、水泥等散落物,不得超限、超载、超速行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清洁卫生。

(四)鼓励用车单位和个人使用新能源货运车辆。

五、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进入禁限行区域的管控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罚

本通告自2025年9月15日起执行。

通许县公安局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    通许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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