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分配结果公告
2025年9月,上级下达我县2025年财政推进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042万元,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财政推进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1042万元。
二、分配原则
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兼顾公平,突出绩效。
二是完善基础设施,突出产业发展。
三是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资金相适应。
四是项目实施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挂钩。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见附件)
监督电话:国家12317
省级0371-65918607
市级0371-23666216
县级0371-22273591
通许县财政局
2025年9月24日
公安备案号:4102220200002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