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

关于通许县综合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关于通许县综合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来源: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
打印

根据《中共通许县委办公室、通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通许县综合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通办[2025]5号),按照自下而上、层层选拔、优中选优的原则,经过组织推荐、初审、复审等评选程序,现拟对许城街道等50个集体、张红岩等150名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2月27日至3月3日。

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通许县综合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审小组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请告知或签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以便了解核实情况。

电话:0371-24978565  、24977568

电子邮箱:txxgzg@163.com

通信地址:通许县人民政府103室

邮政编码:475400

附件:通许县综合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2026年2月27日

相关文件:

    【下载DOC】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