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文〔2022〕26号通许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通许县第一批历史建筑的通知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2-03-18 08:53作者:[通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通政文〔2022〕26号
关于公布通许县第一批历史建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咸平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继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切实加强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留住城市文化特色,促进我县城市建设和历史文化的协调发展,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通知》(建规〔2017〕212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通知》(豫建规〔2017〕29号)要求,通过普查、筛选、专家论证,同意将孙营乡南李佐村供销社、邸阁乡各里口村民俗展示厅、冯庄乡前山龙口村村委旧址、孙营乡南孙营村廉政花园、四所楼镇章常庄党支部旧址确定为通许县第一批历史建筑,现予以公布。 本通知所公布的历史建筑应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历史建筑的确定、挂牌和建档工作,最大限度发挥历史建筑的使用价值,不得拆除和破坏历史建筑,不在历史建筑集中成片地区建设高层建筑。
附件:通许县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
2022年3月17日
附 件
通许县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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