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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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12-15 08:57作者:[通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通许县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豫办发电〔2021〕77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以“治理‘六乱’、开展‘六清’”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以进一步提升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推动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抓手。经过近些年努力,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有了较大改善,农民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但还存在着突出的短板弱项,主要是整体标准不高、进展不平衡、发动群众不充分,乱堆乱放、乱倒乱扔、乱搭乱建现象还比较普遍,长效管护机制还不健全。因此,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是加快扭转农村脏乱差局面的重要措施,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提档升级的重要载体,是改善农民群众生活质量、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必然要求。

二、整治重点

(一)治理“六乱”

1.整治乱堆乱放。整治房前屋后、废弃院落堆放的柴草、秸秆、土堆、粪堆及闲置生活用品;整治村内街巷两侧、空闲地乱堆的木材、砂石、砖瓦等建筑材料;整治村庄出入口、文化广场、集镇摊位乱摆、货物乱堆、车辆乱停等。

2.整治乱倒乱扔。整治不按指定地点乱倒乱扔生活垃圾;整治向村边、田边、路边、渠边乱倒建筑垃圾;整治小型养殖场、小作坊向河塘沟渠违规乱排;整治农户乱倒污水。

3.整治乱搭乱建。整治村头、房前屋后违规临时搭建的废品收储点、农作物储存棚、散养圈舍等;整治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的违法建筑;整治随意悬挂张贴的广告牌(栏);整治和规范电力线、网线、有线电视线;整治集镇、中心村沿路沿街违法搭建的临时营业房、仓库、厂房、车库等。

(二)开展“六清”

1.清垃圾。彻底清除村庄周边、道路两侧、庭院四周等陈年垃圾,保持村庄干净、整洁、有序。加强日常垃圾清运保洁,做到日产日清,实现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

2.清污水。有效管控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因地制宜选择污水处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一体治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能力。

3.清塘沟。开展房前屋后塘沟治理、清淤疏浚,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开展塘沟周边净化绿化,改善农村水环境。

4.清违建。依法处置存量违法建筑,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引导广大农民依法建设。

5.清杂物。引导农户全面清理废弃的生活用品、生产农具、柴禾杂草、破旧围栏、建筑物料、农业生产废弃物等物品,做到分类码放、整齐有序、及时处置。

6.清残垣断壁。因地制宜对废旧房屋进行拆除,一时不宜拆除的予以加固修整。积极推进“空心院”整治和“一宅变四园一场一所”(把废弃宅基地变成花园、果园、莱园、游园、停车场、农事活动场所)。

三、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六乱”、开展“六清”,尽快扭转农村环境脏乱差的局面,使全县农村尽快净起来、绿起来、亮起来、美起来,提高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净起来。村庄内外道路、背街小巷、庭院内外、公共场所干净整洁,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市场化保洁机制,加大监管力度,保持村庄常态化清洁卫生。

(二)绿起来。大力开展冬春植树造林,推进宅旁、村旁、路旁、水旁“四旁”绿化,逐步实现村庄果园化、农户花园化。

(三)亮起来。村庄出入口、主街道和公共活动场所等重点部位安装照明设施,有条件的村背街小巷夜晚有照明,加强管护运行,方便群众出行。

(四)美起来。结合各乡镇实际整治村容村貌,加强风貌管控,积极创建环境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的“四美乡村”和整洁美、卫生美、绿化美、文明美、和谐美的“五美庭院”。

四、时间安排

2021年11月至2022年5月,分三个阶段开展集中整治。从现在开始到春节,重点解决净起来的问题;春节后至2022年3月,结合造林绿化,重点解决绿起来的问题;2022年4月至5月,重点解决亮起来、美起来的问题。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是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也是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迫切任务和主要内容,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将其作为当前的大事要事急事来抓,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实效。成立县级层面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双负责制,加强对全县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各乡镇也要成立党委书记、乡镇长任组长的工作推进专班,对辖区内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统一部署,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专班的指示精神和各项工作要求。

(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省会议要求,县负总责,县工作专班积极推动,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的三包三联三访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要求领导率先垂范深入基层,指导工作推进,实行挂图作战,建立台账,逐村销号,县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工作指导,落实各乡镇主体责任的工作推进机制要求,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1、县委组织部要拿出具体工作评价办法,将人居环境集中整治与第一书记考核评价制度相挂钩,确保此项工作抓长效、抓常态。进一步压实属地行业各级责任。动员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与集中整治行动;2、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要发现、总结、宣传整治行动中出现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加强舆论监督,曝光脏乱差行为;3、县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4、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综合协调,同时抓好农村厕所革命工作;5、县城市管理局负责指导垃圾治理、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垃圾分类收集;6、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7、县水利局负责指导河道、沟渠的疏通及漂浮物的清理等;8、县住建局负责指导村庄内的残垣断壁及空心院的整治,乡镇执法大队负责私搭乱建拆除;9、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村庄实用性规划及耕地上违规占地、违章建筑的拆除(乡镇、办、区配合);10、县执法大队负责做好违规占道经营(乡镇、办、区配合);11、林业发展中心负责督导村庄内外主干道的绿化;12、卫健委做好公厕、户厕的技术指导及爱国卫生运动;13、公路局、交通局负责指导国、省、县、乡道路维护、路肩、路沟、行道树、廊道树、荒草管理管护;14、县发展改革委负责抓好静脉产业园建设(静脉产业园是指建立以静脉产业为主导的生态工业园,通过静脉产业尽可能地把传统的"资源--产品--废弃物"的线性经济模式,改造为"资源--产品--再生资源"闭环经济模式,实现生活和工业垃圾变废为宝、循环利用。);15、县妇联、团县委负责指导“美丽庭院”、“五好家庭”等的评选挂牌,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16、县纪委、县督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做好督促检查、评比排序。

(三)充分发动群众。农民群众是环境整治的主体,通过新媒体和传统媒介开辟专栏广泛宣传。此外还要在农村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采取举办饺子宴、村头支起“大锅台”、做好大锅饭等形式,组织群众积极参与集中开展“六清”,治理“六乱”行动;动员群众大力开展美丽庭院建设,引导群众改院、改水、改厨、改线、改厕,在推行“门前三包”或“五包”的基础上,清理院内外卫生死角,在房前屋后、村内村边整治出的空闲地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菜则菜,种植林果蔬菜,提升庭院及周边环境,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规民约,养成自觉清洁家园的好习惯,使此项行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全面开展整治。全县316个行政村都要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做到不落一村、不留死角、不漏一户。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村等基础条件较好的村要统筹抓好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着力建设美丽乡村。基础条件一般的村庄要突出解决脏乱差问题。

(五)突出重点部位。加强乡镇政府所在地环境整治,防止“灯下黑”,要拉高标杆,提高质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突出抓好受灾村庄的环境整治工作,结合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集中清理坑塘沟渠和垃圾杂物,保证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效运转,黑臭水体处置有效,尽快让村庄干净整洁起来。

(六)完善长效机制。在抓好集中整治的同时,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常态化、长效化保洁机制,确保有人管、有经费、有制度、可持续,把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的成果巩固好,确保问题不反弹。

(七)严格督导考评。采取督导检查、明察暗访、考核评比等方式,推动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各项任务落地。实行每周检查督导,每月通过县电视台对乡镇排名进行通报并总结奖惩,对进展较慢、效果不明显的乡镇和村进行通报批评,对组织不力、脏乱差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上级部门连续通报造成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依照《开封市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考核办法》,从现在开始到春节,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咸平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冯庄乡、朱砂镇、长智镇,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厉庄乡、四所楼镇、练城乡、玉皇庙镇,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孙营乡、竖岗镇、大岗李乡、邸阁乡,每天通报各乡镇、办、区进度排名,逐村销号清零(对销号清零后出现反弹的村庄,督导组将继续通报跟进)。

(八)奖惩办法。县委、县政府拿出大量资金对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效果突出的乡镇进行奖励,采取周考核周奖励月发放,具体金额及办法随后下发。

政策解读:https://www.txzf.gov.cn/sys-nd/26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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