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2021〕23号通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通许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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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8-12 09:04作者:[通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通政办〔202123

通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通许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咸平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强化部门协调配合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基金风险。经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通许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徐恩清   政府副

副组长曹勇涛   县政府办党组成员

  贠长青   发展改革委主任

    县公安局局长

    民政局局长

    司法局局长

李新义   财政局局长

孟海彬   人社局局长

    卫健委主任

张永立   审计局局长

杜建人   市场监管局局长

    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白建军   税务局局长

张海军   医保局局长

韩顺喜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保局,张海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雷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基金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统筹协调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

(二)分析研判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形势研究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有关政策措施。

听取各部门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指导、

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通报欺诈骗保案件立案、处罚、移送等有关情况。

(四)促进部门协作配合、信息共享

(五)研究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有关的重要问题政府提出建议

三、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医保局研究制定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政策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制定打击欺诈骗保措施牵头组织联审互查、交叉检查、飞行检查对涉嫌欺诈骗保的案件向相关部门通报对于犯罪案件向司法机关移送为成员单位调查涉嫌欺诈骗保案件提供业务咨询和人员支持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县发改委:指导医保部门做好医保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积极推动实施医疗保障等相关部门建立医保领域联合奖惩机制。

县公安局:参与医保基金监管联合行动严厉打击医保欺诈犯罪负责对医保部门移送或群众举报的涉嫌医保欺诈犯罪案件线索依法立案侦查负责对医保部门办理欺诈骗保案件提供专业力量支持及办案指导。

县民政局:加强与医疗保障部门信息对接主动及时提供数据信息台账防止骗保套保。

县司法局:对拟出台医保领域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指导开展医保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将医保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宣传内容。

县财政局:负责对医保基金收支的监管负责对医保基金监管相关经费予以保障

县人社局:与医疗保障部门做好参保信息共享负责将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执行医保政策情况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县卫健委:参与医保基金监管联合检查行动督促医疗机构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根据专项检查需要提供业务指导和专业人员支持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对违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县审计局:负责对统筹地区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政策情况以及医疗保障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县市场监管局:参与医药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购进渠道及质量安全等相关检查。对违规医疗机构、违规零售药店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统筹保障医保信用体系建设及智能监管系统建设的网络及云资源等基础环境支撑协调推进相关信息共享及业务协同工作

县税务局:依法对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应缴纳医疗保险费进行征缴管理与医疗保障部门做好征缴信息共享

县乡村振兴局:加强与医疗保障部门信息对接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加强信息共享

四、工作制度

    (一)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1至2次全体成员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

会议。

领导小组会议由下设办公室提出监管中存在的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召集人申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

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纪委监委、委宣传部、人民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和单位参加会议。

领导小组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由组长或副组长签署后发各相关单位重大事项及时向委、政府报告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的有关问题积极提出工作建议、意见及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履行本部门职责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认真落实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督促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咸平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加强形势分析及时总结按要求向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监管合力

2021年7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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