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2020〕33号
通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通许县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咸平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通许县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2月20日
通许县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为加快我县产业集聚区建设,推动产业集聚区提质转型发展,推进产业集聚区“二次创业”,更好发挥产业集聚区转型升级主阵地作用,实现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任务,以亩均产出提高、集群培育提速、绿色发展提升、推进智能化改造和体制机制改革为主要途径,全面推进二次创业,进一步把我县产业集聚区建成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先进制造业引领区和改革先导区,为持续推进转型发展攻坚、引领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力争在“十四五”期间我县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工业用地亩均税收达到5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年均下降4%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普及率达到50%,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30家,形成2个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带动力的百亿产业集群,力争在经过3-5年的努力,使产业集聚区晋升为二星级。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产业集群提质行动
1.着力打造百亿级产业集群。建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参与的产业专班领导机制,推进百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工作,发挥现有产业基础优势,引导推动百亿级产业集群快速发展。围绕农副产品深加工、木材家居、智能制造主导产业,加大培育力度,改造提升现有企业产能。十四五期间,着力打造农副产品深加工和家居建材2个百亿级产业集群,围绕智能制造产业,多措并举,推动形成新兴产业特色产业集群。
2.加快产业集群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建设服务督导,完善协同推进机制,为主导产业链条企业优先配置土地、环境容量等要素资源,协调解决各类问题,推动产业集群重点项目建设。2021年实现丽星食品三期项目、筑友智造装饰产业园、海大饲料扩建项目全面投产,加快推进青和铝业二期项目建设进度。谋划建设丽星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和家居建材智能制造产业园。积极推动天瑞水泥项目签约落地。
3.加强产业集群基础设施配套。以区中园形式,建设以引进主导产业龙头为主的高端产业园、以科技创新为主的孵化园、以主导产业链条小微企业集聚发展为主的创业园。明确区中园功能布局、投入产出等要求,因地制宜选择政府主导或以PPP模式与战略投资者、专业园区运营商等社会资本合作,进行统一规划和整体开发。结合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
建设科技交流、物流、电商等生产性服务业设施,集聚资金、信息、物流、人才等要素,完善提升产业生态。
(二)提高亩均产出效益
1.持续开展企业分类综合评价。落实《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办法》,每年度开展一次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将产业集聚区企业分为A类(优先发展类)、B类(鼓励提升类)、C类(倒逼转型类),配套实行差别化政策。依据评价结果,从用地、用能、用水、排污总量、融资保障以及资源要素价格等方面,分别对A、B、C三类企业实施差别化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对标改造、提档升级。
2.促进土地利用提质增效。实行“按规招商”,确保招商引资项目符合规划。按照约定投资强度、亩均产出效益等控制指标确定项目用地规模。支持企业或政府平台公司建设标准化厂房、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为初创和小微企业提供发展平台。开展产业集聚区低效用地整治提升行动,综合运用相关政策,对停建缓建项目、停产半停产企业占用土地和批而未供、闲置土地进行清理处置。探索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和“标准低”出让。完善土地二级市场管理,规范工业用地分割转让。
(三)推进智能化改造
1.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全面开展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诊断服务,制定企业智能化改造进度时间表,加快推进关键岗位“机器换人”、生产线智能化改造、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大力宣传省、市智能化改造扶持政策,积极引导企业申报智能化改造扶持资金。
2.推动企业建平台用平台。拓展“智能+”,依托筑友智造装饰产业园,通过自建或与平台服务商合作等方式,建成家居建材行业性工业互联网平台。在产业集聚区开展“企业上云”深度行等活动,引导中小企业合理选择上云平台,按需使用平台提供的产品、资源和服务。
3.建设智能化示范园区。针对家居建材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基于“5G+工业互联网”技术、利用自主研发终端控制APP以及机械臂、立式喷涂线等智能生产设备,实现家居建材行业全新的智能化生产模式,推动产业集聚区全面启动智能化示范园区建设。
(四)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1.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加快完善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管网和垃圾收储运体系,确保2021年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成通水。推进环保治理、喷涂等设施集中布局和共享,促进企业间资源循环链接和综合利用。开展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广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完善中水回用管网设施,推动水资源梯级循环优化利用。
2.推进绿色工厂建设。推进产业集聚区企业污染集中整治和重点行业提标改造,对未达标企业实施停产改造或关停取缔。开展产业集聚区工业企业能效水效、清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等对标提升活动,发展绿色产品和绿色供应链,力争“十四五”末建成5家左右绿色工厂。
3.实行生态共建环境共治。推进区域生态一体化建设,按照我县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将产业集聚区纳入城市生态修复专项规划范围,统一开展生态修复和绿化建设。严格落实产业集聚区“三线一单”管控,结合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修编,重新编制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开展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根据我县污染防治目标,制定实施产业集聚区污染防治攻坚计划。
(五)大力推进精准招商
1.开展专题招商。紧盯京津冀、长三角等重点区域产业布局调整,组织开展专题对接招商。依托产业转移对接会、清明文化节、中国开封菊花文化节等重大活动,突出主导产业招商。围绕我县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根据产业链条图谱,以完善产业链条为目的,侧重于招引行业龙头型、基地型企业,吸引配套企业和关联企业。
2.强化精准招商。推行公司化招商,产业集聚区可成立专业化招商公司并根据招商业绩进行奖励。依托龙头企业开展产业链招商,吸引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集聚。开展股权招商、并购招商,定期组织面向产业基金的推介活动。
3.强化招商项目落地。建立健全招商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完善落实重大项目领导分包责任制,推广首席服务员、专班服务、微信服务群等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将产业集聚区招商签约项目纳入全县重点项目库,定期开展服务督导,按月通报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坚持台账管理、动态监控和全程跟踪服务,着力引进一批大项目、好项目,提高项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
(六)激发改革创新活力
1.实施企业成长促进行动。落实《河南省开展企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豫政办﹝2018﹞20 号),完善促进企业成长的扶持政策和工作机制,根据主导产业,分类建立重点培育清单,推动一批个体工商户新转为小微企业并入驻产业聚集区、一批小微企业新升为规上企业、促进产业聚集区企业群体壮大、能级提升和活力迸发。
2.创新改革体制机制。按照“管委会+公司”模式深化改革,成立通许高新区管委会,优化人员机构配置,加强管委会服务经济发展职能。将通许县百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转隶至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注入优良资产,做大企业规模,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绩效工资制,激发干事创业动力。完善产业集聚区财政预算管理和独立核算机制,县政府根据产业集聚区发展情况制定合理的财税分配体制。
3.推行市场化开发运营。鼓励百诚建投公司或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承担产业集聚区或部分园区开发建设、投资运营、招商引资、专业化服务等功能。鼓励运营公司通过发行债券、设立基金、股权投资等方式,提高投资运营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注重规划引领。按照“多规合一”原则,结合“十四五”规划和通许县国土空间规划,调整通许县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和规划范围,整合紧邻的四所楼镇工业园区,重新编制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和产业集聚区国土空间规划等规划。严格按照产业集聚区批复规划开发建设,不随意改变功能。严格控制在产业集聚区外安排新增工业用地。推进产业集聚区和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一体化布局,合理配套建设服务产业工人的工业邻里中心、人才公寓等设施。
(二)加强政策支持。加大对产业集聚区的财政支持力度。产业集聚区现有工业企业在原有建设用地上进行厂房加层改造、增加建筑容积率的,如符合规划、安全要求且不改变用途的,不再增收地价;利用原有存量厂房和土地兴办生产性服务业或创新创业载体的,过渡期内可暂不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允许对具备土地独立分宗条件的工业物业产权分割后引进优质项目。产业集聚区可设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定期组织产业集聚区优质企业与产业基金、金融机构等对接。
(三)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实现“最多跑一次”,全面推广容缺办理、多评合一、区域评估、全程代办、承诺制、先建后验等模式。聚焦关键核心指标,委托第三方定期开展产业集聚区营商环境评价。全面推进行政权力事项在线办理,推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各部门行政审批系统融合,实现产业集聚区项目全部在线并联审批。
(四)强化运行监测分析。完善产业集聚区企业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健全运行监测机制,明确专门人员,加强对工业增加值、工业投资、民间投资、工业企业研发投入、主导产业集群规模等的统计监测和分析研判,组织相关部门,定期联合开展产业集聚区企业运行情况摸底行动,及时发现问题,制定实施针对性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