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文〔2020〕22号
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开封市人民政府:
2019年通许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通许县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压实责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领导机制,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体系
根据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将司法局和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组建了新的司法局,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负责日常工作。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积极履行协调职能,印发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组织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学习,印刷学习用书500余本,在政府常务会议上组织学习《法治政府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三个法规文件,定期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重大问题。
(二)严格规范职权,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县严格按照省、市级下达的“四级十同”标准,在省政务服务平台上对事项进行修改、录入,目前我县政务服务事项1146项;整合19个部门的32项证照事项,在全县范围内对国务院确定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38个行政职能部门、3个企业服务部门,除交警部分业务因场地限制暂时不能进驻外,其他已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了综合窗口,将全县80%高频事项纳入到综合窗口受理,启用了综合叫号系统,实现了“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发证窗口出件”的审批模式。
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党政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责调整等情况,对权责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实现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规范和约束履职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经过动态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取消行政职权事项38项,增补44项,修订、完善实施依据260项,调整后由原来的2705项行政职权精简至2660项,实现所有行政层级、单位、权力事项、行使环节全覆盖,并将权责清单运行流程图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根据“放管服”工作,对32个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开展了各类证明清理规范工作,保留15项,取消205项,保留中介服务事项16项。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相继出台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一系列文件,建立健全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全年向“信用开封”网站推送双公示信息440条。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抽调专班充实队伍,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构建职权明晰、协作联动的大环保格局,严格奖惩制度,圆满完成PM2.5、PM10、优良天数“双降一升”工作目标。取缔“散乱污”企业152家、黑加油站(点)5个,实行全域禁煤、秸秆禁烧,完成“双替代”1.1万户。严格落实“河长制”,清理河道335公里,强力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完成15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立工作。
(三)加强政府决策,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县政府制定出台的文件,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均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持续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和科学运用,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的服务保障作用。
根据党政机构改革和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要求,及时对需要修改或废止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对县政府及各部门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2019年县直各部门在司法局法制办公室备案规范性文件7个,县政府以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16个,均按时间要求向市司法局备案。
(四)创新行政指导,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在总结以往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创建工作的经验和成效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创建工作,培育县自然资源局、县商务局等示范点,推荐县自然资源局为市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对县城管局、原县工商局和税务局等3个示范点再提升。探索开展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防控试点工作,梳理行政相对人的违法风险点,采取多种方式,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地开展针对性的行政指导,有效防范和减少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优化了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五)强化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依法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组织统一考试,提高上岗门槛,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法治素养。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下发了《通许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县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规划了“三项制度”实施的“路线图”和“进度表”。
三是做好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12月份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及时发现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了全县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六)凝聚监督合力,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不断强化
加强对关键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岗位,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加大对重大政策执行、三大攻坚战、公共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国有资产和资源、经济责任等重点领域审计力度,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完善办理涉及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的相关制度;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我县积极跟进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整村推进项目、2019年第一书记资金项目及深度贫困村产业大棚项目资金审计。重点关注工程质量、工程数量、工程进度、工程结算价格是否正确等情况。监督扶贫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助力脱贫攻坚。目前扶贫审计调查项目1个,查出问题个数10个。
(七)推进政务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
一是深入推进“五公开”。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抓好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2019年公开脱贫攻坚领域相关信息217条,公开环保领域政府信息88条,主动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21条。
二是持续强化公开解读回应工作。2019年共发布转载政策9条,全年共回复网民留言10条,办理县长热线件718个。在“村医集体辞职”事件中,我县及时起草发布新闻稿2条,及时化解了新闻突发事件1起。县政府领导参与了1场政务访谈栏目,对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进行了解答。
三是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政府信息严格按照类别在网站分类集中公开,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抓好我县政府门户网维护,保障网站正常运行,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及时办理政府热线诉求。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发布工作,加强信息内容审核管理,建立规范的工作程序,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八)坚持多措并举,社会矛盾纠纷及时依法化解
一是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工作法定职责,严格办案程序,进一步提高案件审理和行政复议文书质量。2019年,县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件,受理12件,审结12件,法定期限内审结率100%,其中有2件是以县政府作为复议案件的被申请人,目前上级机关均维持复议结果。2019年,县政府作为被告共发生应诉案件24件,均按法律程序出庭应诉。
二是完善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我县大力推进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共建成1个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09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贯彻落实我县“七五”普法规划。2019年,我县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计328个,专兼职人民调解员992名,2019年9月成立了通许县人民调解中心,10月在通许县人民法院设立了通许县人民调解中心驻通许县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全年共调解了6736件矛盾纠纷,调解成功6609件,成功率98.1%。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原因和问题情况
通过全县上下的不懈努力,通许县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县的依法行政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法治政府建设仍然任重道远。
一是法治意识有待提高。个别乡镇和部门的“关键少数”法治意识法治站位不高,“拍脑袋”决策,凭经验处理问题,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强,形成法治意识低。
二是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有待加强。各单位虽已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但各单位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未落实到位,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未按要求开展。部分行政处罚案件较多的单位,在案卷评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大量案卷制作不规范等错误。
三是法制机构力量有待充实。个别单位法制机构人员配备不足,有的虽然配备了人员,但兼职情况严重,不能适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需要。
四是规范性文件管理不够到位。乡镇政府和县直部门大部分缺少规范性文件管理意识,制定文件不规范。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以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为重要保障。一是继续完善领导机制。坚持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切实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二是健全责任机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三是强化保障机制。加强法制力量建设,确保法制机构工作配备、人员配置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
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关键。一是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头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时,自觉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二是深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确保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三是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把法律顾问作为推进工作的“利器”,充分发挥作用。
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重点。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培训。组织法治专题培训班或者专题讲座,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统筹指导力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三是切实加强行政权力监督。要加强对关键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制约,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
特此报告。
2020年3月31日
通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