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文〔2019〕28号通许县人民政府 关于咸平社区等3个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 征收范围内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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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1-02 09:57作者:[通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文〔201928

通许县人民政府

关于咸平社区等3个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

征收范围内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通告

为提升我县城市形象,改善棚户区居民的生活条件,促进城乡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根据通许县2019年棚户区改造总体规划,拟对咸平社区、华银纺织厂、老酱菜厂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并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1.咸平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为,原公安局以东,北阁路以西,文卫路以北,幸福路以南位置。

2.华银纺织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为,解放路两侧及以东,爱民街以西,行政路以北,新兴路以南位置。

3.老酱菜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为,上海路至人民路段(行政路两侧)位置。

二、征收措施

为保障房屋征收工作顺利实施,防止不当增加征收补偿费用的行为,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试行意见》等有关规定,对上述范围内暂停实施办理新建、扩建、改变房屋和用途、工商税务登记、房屋买卖抵押分户、户口迁入、不动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暂停期限为201942日至202242日。

三、监督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都有监督、举报的权利和义务,相关部门对举报人及举报内容进行严格保密,举报电话:0371-24850596

特此通告。

                                20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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