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教体〔2018〕57号
通许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印发《通许县深化学前、义务教育学区化
管理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相关局属、民办学校:
现将《通许县深化学前、义务教育学区化管理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细化方案并贯彻落实。
通许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4月18日
通许县深化学前、义务教育学区化管理改革
工 作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机制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根据《开封市深化义务教育学区化管理改革工作方案》(汴教文〔2017〕309号)要求,为统筹我县义务教育资源,优化教育布局,创新管理机制,满足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促进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学区化管理体系,形成局属初中、小学、幼儿园以及乡镇初中、小学学区化管理集群。将县城局属的2所初中划分1个学区、3所小学划分1个学区、3所幼儿园划分1个学区;12个乡镇初中划分3个学区(每个乡镇小学学区自行划分);全县民办小学划分1个学区、初中划分1个学区。局属初中、小学、幼儿园与乡镇初中、小学、幼儿园组成共同成长联盟,进行帮扶、送教、交流。各乡镇依据实际组建小学学区联盟。最终,实现学区内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学区间相互学习,协调共进的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模式,有效破解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和“大班额”问题。
二、基本原则
1.资源共享。强化学区内各类教育资源的整合利用,加强学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合作交流,发挥名校、名师的带动辅射作用,促进设施、课程和师资等资源共享。
2.特色发展。鼓励整合各校区资源,充分发扬自身文化传统,形成独具特色的校园文化和办学风格。
3.优质均衡。统筹协调各类资源,服务教育改革与发展,实现共建共享、协同共进,促进学区内教育资源配置基本均衡。
4.探索创新。结合县教育改革发展进程,联系区域及学校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措施,稳妥推进改革工作。
三、学区划分:
(一)局属初中学区划分:(各学区第一位学校为第一期学区长单位)
第一初中、实验中学
(二)局属小学学区划分:(各学区第一位学校为第一期学区长单位)
实验小学、育英小学、阳光小学
(三)局属幼儿园学区划分:(各学区第一位学校为第一期学区长单位)
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第三幼儿园
(四)乡镇初中学区划分:(各学区第一位学校为第一期学区长单位)
第1学区:(城关、冯庄、朱砂、长智)下洼学校、回民学校、城关一中、冯庄一中、朱砂二中、朱砂三中、长智一中
第2学区:(玉皇庙、练城、四所楼、邸阁)玉皇庙一中、玉皇庙二中、练城一中、四所楼一中、四所楼二中、四所楼三中、邸阁一中、邸阁二中
第3学区:(厉庄、孙营、竖岗、大岗李)厉庄一中、孙营二中、竖岗一中、竖岗二中、大岗李一中
(五) 民办学区划分:
小学:扬坤小学、丽星小学、哈佛、博士双语、英才
初中:扬坤中学、丽星中学、哈佛
(六)各乡镇制定本区小学阶段学区化管理方案并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通许县学区化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区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并指导学区化管理工作,建立学区管理运行机制。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王太广
副组长:李俊杰 张 莉
成 员:朱志刚 周红卫 师 勇 何 瑜 姜振岭
张建廷 田亚洁 李好发 王 鹏 刘 霞
李先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股):
主 任:朱志刚
成 员:张 龙
各学区在县教体局党办的指导下建立学区德育协作组;在教研室的指导下建立各学区学科教研组和科研组;在人事股、计财股指导下建立学区教师交流与培训、设施设备交流平台;在电教馆指导下建立信息化建设协作组。最终形成县教体局领导下的,基于学区的学校德育、教学、科研、优质资源共享新的工作平台,充分发挥学区沟通、协调和引领功能。
(二)确立学区工作机制和职能
1.成立学区管理决策机构。学区长由学区各学校校长轮流担任,任期一年;学区长与学区各学校正校级人员共同组成学区管理决策机构,对学区合作办学负总责。学区决策机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推进学区教育改革与发展、德育工作、教育教学、资源统筹等重大事项。
2.各学区成立学区办公室。学区办公室由学区学校校长与专兼职管理干部组成。学区办公室设置专职管理干部1名,兼职副校级管理干部2-3名。按照学区管理的工作要求,执行学区联席会议决议,处理学区的具体事务。学区办公室主要职能为:制定学区章程、三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各类教育资源,推进学区内设施、课程、干部教师等资源交流共享;组织开展学区内教育教学交流研讨;组织协调学区内德育协同共进;配合教体局督导室开展督导评估和质量评价工作。
3.局属学区学校开展帮扶支教。局属初中、小学、幼儿园学区在成立上属机构并开展相关业务的基础上,要对乡镇初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帮扶、支教工作。第一初中帮扶开扶路以西的初中,实验中学帮扶开扶路以东的初中;实验小学帮扶乡镇第1学区中所辖小学,育英小学帮扶乡镇第2学区中所辖小学,阳光小学帮扶乡镇第3学区中所辖小学;第一幼儿园帮扶乡镇第1学区中所辖幼儿园,第二幼儿园帮扶乡镇第2学区中所辖幼儿园,第三幼儿园帮扶乡镇第3学区中所辖幼儿园。帮扶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帮扶计划,被帮扶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提高。
(三)建立学区管理评价激励机制
县教体局依据《义务教育学区化管理考核评价指标》对各学区的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评价,学前参照义务教育进行评价。
自2018年起各学校年终综合督导成绩由学区评价成绩和学校督导成绩两部分组成。学区评价成绩占30%,学校督导成绩占70%,共同组成学校年终综合督导总成绩。根据学区各成员学校在学区工作中承担的任务和做出的贡献将另行规定对学校予以加分。
附件:义务教育学区化管理考核评价指标
附件:
义务教育学区化管理考核评价指标(试行)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工作内容 | 赋分 | 备注 |
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 | 1.制定学区管理章程,有效发挥作用。(6分) | 1.制定学区管理章程。(3分) 2.学区工作在新闻媒体或教育信息网、校园网上进行宣传,宣传次数不少于1次。(1-3次得1分,4-6次得2分,6次以上得3分) | ||
2.制定学区规划,目标明确(4分) | 1.学区有3年的规划。(2分) 2.学区内每学期有详尽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2分) | |||
3.加强有效领导(10分) | 1.学区成立学区决策机构和学区管理办公室,有专兼职管理干部。(2分) 2.学区每个月至少召开1次专题工作会议。(2分) 3.学区建立行政管理、德育协作、教育教学、教科研和资源共享等方面的制度。(4分) 4.学区内建立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机制。(2分) | |||
德育协作与文化共建 | 4.优化整合德育资源,德育协作共进(10分) | 1.每学期有学区内学校共同参加的德育、体育、艺术活动。(一次得2分,每增加一次加1分,满分5分) 2.加强德育队伍建设,每学年开展学区班主任培训或进行班主任基本功比赛(5分) | ||
5.注重学校文化建设,形成“一校一品”的德育工作特色(10分) | 1.学区内各学校德育、体育、艺术等有特色,形成“一校一特色”。(5分) 2.学区内各学校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成效,每学年师生在文化、体育、艺术比赛中获得县区级以上奖项不少于2项。(两项得2分,每增加一项加1分,满分5分) | |||
队伍建设与资源统筹 | 6.推进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5分) | 1.学区管理办公室对学区内学校管理人员培训、教师培训有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1分) 2.学区每学年开展集中培训,学区内各学校参培教师不少于其教师数的30%。(2分) 3.学区内每学期结成的教师“一带一”对子不少于10对。(2分) | ||
7.优化师资配置促进均衡发展(10分) | 1.学区建立促进干部教师交流的制度。(2分) 2.学区内学校的优秀教师、干部每学年互相交流和轮岗1年以上的人员不低于符合条件的5%。(达到5%得5分,每增加1%增加2分,此项最多得8分。) | |||
8.整合设施设备实现资源共享(10分) | 1.学区建立设备设施资源库。(1分) 2.校际间资源共享充分,有记录。(2分) 3.学区建立信息化共享平台,实现教育教学资源网上共享。(2分) | |||
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 9.课堂教学示范正常开展(10分) | 1.学区内优质学校每学期组织各学科骨干教师进行示范不少于1次(包括送课指导、评课、讲座等)。(5分) 2.学区内每个学校每个学科每学期开设面向学区的公开课不少于1节。(5分) | ||
10.教育教学科研成效明显(10分) | 1.学区内学校至少有1项正在进行的共同开展研究的县区级以上的课题。(一项得2分,每增加一项加1分,满分4分) 2.学区内各学校每学年正在进行的市级以上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一项得2分,每增加一项加1分,满分3分) 3.学区内每个学校在市级以上教学比赛中获奖不少于2次。(一项得2分,每增加一项加1分,满分3分) | |||
11.建立并逐步完善统一的教学质量评估制度(5分) | 1.学区建立统一的教科研机制和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3分) 2.学区每学期至少进行1次统一的教学质量分析。(2分) | |||
创新与特色 | 13.学区工作有创新有特色(10分) | 根据学区内各学校的创新与特色工作及成效情况评分,有一项得1分,加满10分为止。 | ||
安全与稳定 | 14.学区各学校无不良反应 | 学区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发生。(此项为优秀学区一票否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