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2018〕33号通政办〔2018〕33号 通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通许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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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8-09-07 10:27作者:[通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通政办〔201833

通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通许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通许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54

通许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

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粮食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115号),《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汴政办〔201714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划定目标

2019年年底前,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55.1万亩,其中小麦55.1万亩、玉米33万亩,种植面积有重叠;划定重要农产品保护区1.7万亩,其中大豆1.7万亩,大豆与小麦重叠1.7万亩。“两区”地块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综合分析现有永久基本农田现状以及小麦、玉米、大豆种植面积与产量等因素,按照布局合理、标识清晰、生产稳定、能划尽划的原则,结合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建设规划2012—2020年)等,科学合理划定小麦、玉米生产功能区和大豆生产保护区,落实到地块。

2.分尊重农民意愿。“两区”划定必须充分尊重农民自主经营的意愿和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宣传引导和政策激励,鼓励农民参与“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鼓励农民发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

3.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围绕保护核心产能和保护产业安全,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县城与农村、当前与长远、生产与生态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改善。

(二)划定范围

  符合以下基本要求的地块优先划入“两区”:

1.础条件相对较好。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连片面积不低于500;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等范围的地块。优先将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建设涉及43万亩高标准粮田划入粮食生产功能区。

2.产相对稳定。具有小麦、玉米、大豆的种植传统,近3年播种面积和产量基本稳定的地块。

3.功能作用长期有保障。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与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规划衔接,

在较长时间内确保不被其他建设征占用的地块。

(三)划定要求

  1.将划定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乡(镇)、村、组。根据国家要求,我县明确了各乡(镇)的划定任务。各乡(镇)要综合考虑当地资源禀赋、发展潜力、产销平衡等情况,尽快将划定任务分解到村、组。

  2.“两区”数字化地图和数据库。县农林局按照本工作方案和相关技术规程,将具体地块标明“四至”及拐点坐标、地块面积、灌排工程条件、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和土地流转情况等信息,统一编号,建立数字化地图和数据库,建档立卡、登记造册,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核定修正。

  3.优势产区的生产乡(镇)为重点区域。优势产区的产粮乡(镇)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乡(镇)作为“两区”划定工作的重点乡(镇),要按照小麦、玉米、大豆种植现状面积,率先开展划定工作,确保划优、划实、划到位。要加强对划定工作重点乡(镇)的指导和督促,树立工作样本,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其他乡(镇),确保“两区”划定工作有序推进。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层层培训(201853日前)。启动“两区”划定工作,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两区”划定培训班,逐级开展乡(镇)、村技术培训,层层加强宣传培训动员,营造顺利推进“两区”划定的良好氛围。

(二)摸清地块底数、制定工作方案(2018531日前)。系统整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农村承包确权颁证、近期高分辨遥感图及有关规划等成果资料,周密编制工作方案,按规定确定开展“两区”划定的技术依托单位。县划定工作方案要及时报市农林局、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备案。

(三)准确划定、上图入库(20186月底前)。采取内业、外业相结合,完成“两区”划定底图制作、统一编码、实地核查、面积量算、图件编制等工作。要实地核验不能确定的地块和边界等,搜集划入“两区”地块的基本信息,修改完善“两区”划定图斑,形成准确图斑和数据,并完成“两区”划定图件的审核公示。“两区”划定的基础资料、图件、表册和文本成果,经质量检查合格后入库,建立县级“两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

(四)检查验收、成果管理(20187月)。接受市人民政府对我县“两区”划定成果检查验收和省级“两区”划定考评。我县“两区”划定成果由县农林局备案,并进行整理归档、动态检测、信息统计,在确保“两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市农林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同时抄送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部门分工。成立全县“两区”划定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林局、县国土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委农办、县统计局、县广电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林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县国土局要主动提供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等资料,县发改委要将全县粮食生产核心区、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与全县“两区”划定工作有机衔接,县财政局要做好县级“两区”划定工作的资金保障和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夯实各地责任。对辖区内“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负总责,成立由县政府负责同志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两区”划定工作以乡(镇)为基础推进,乡(镇)政府是“两区”划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建立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三)严格督导考评。建立定期上报和通报制度,各乡(镇)要在每季度末向县农林局上报“两区”划定工作进度。县农林局、县国土局和县发改委要组成联合督导组,适时开展专项督导和评价考核。各乡(镇)政府要将“两区”划定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纳入绩效考评范围,并建立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大力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持续性的宣传,营造有利于“两区”划定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宣传划定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典型,推动有关部门齐抓共管、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工作。

附件:1.许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

划定工作领导组名单

2.通许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

任务分配表


附件1

通许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

保护区划定工作领导组名单

  长:毛志娟   副县长

  员:赵振民   产业聚集区副书记、主任

曹勇涛   县政府办副主任

周景刚   县农林畜牧局局长

     县委农办主任

张慧霞   国土局局长
长青    县发改委主任

周凤龙   县水利局局长

张怀超   县财政局局长

孙艺峰   县统计局局长

     城关镇镇长

魏自永   竖岗镇镇长

赵建永   玉皇庙镇镇长

张红岩   四所楼镇镇长

张俊杰   长智镇镇长

     朱砂镇镇长

邓瑞锋   冯庄乡乡长

郑永峰   孙营乡乡长

     大岗李乡乡长

张军超   邸阁乡乡长

张永刚   练城乡乡长

     厉庄乡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县农林畜牧局,周景刚(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通许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任务分配表

单位

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高标准粮田规划面积

粮食生产功能区占耕地面积

任务分配

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占耕地面积

任务分配(大豆)

“两区”净占用耕地面积

小麦

玉米

通许县

75.9

55.1

55.1

55.1

33

1.7

1.7

55.1

朱砂镇

8.0

6.3

7.4

7.4

3.0

0

0

7.4

长智镇

6.9

5.9

4.3

4.3

3.0

0

0

4.3

厉庄乡

4.0

1.5

3.8

3.8

2.9

0

0

3.8

四所楼镇

7.9

4.7

5.1

5.1

2.5

0.7

0.7

5.1

邸阁乡

6.4

5.3

4.5

4.5

2.0

0

0

4.5

练城乡

6.0

3.0

5.3

5.3

3.1

0

0

5.3

玉皇庙镇

9.1

6.7

7.4

7.4

4.3

1

1

7.4

大岗李乡

8.4

8.4

6.8

6.8

2.4

0

0

6.8

竖岗镇

8.1

7.2

3.5

3.5

3.8

0

0

3.5

孙营乡

7.6

4.6

3.9

3.9

3.4

0

0

3.9

冯庄乡

3.5

1.5

3.1

3.1

2.6

0

0

3.1

单位:万亩

注:各乡镇是按永久基本农田面积比例分配任务。



                                                               

  通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5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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