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2017〕24号
通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通许县集中开展耕地保护暨违法违规用地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通许县集中开展耕地保护暨违法违规用地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4月13日
通许县集中开展耕地保护
暨违法违规用地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有效打击国土资源各类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我县违法违规用地和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发生。经研究,决定利用一个半月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耕地保护和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行动。
一、范围和内容
(一)清查范围
对全县存量及新增违法违规用地等行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
(二)整治重点
1.土地未批先用、未供即用及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
2.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以土地流转、设施农业建设名义违法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行为。
3.违法违规占地建驾校行为。
4.非法挖沙取土破坏耕地行为。
5.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等。
二、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2017年4月14日-2017年4月16日)。自本工作方案下发之日起,各乡镇、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抓紧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对各类违法线索、举报信息、案件立案查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要集中人员、集中时间,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部署,迅速组织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确保摸清底数。
摸底排查情况统一填写《违法违规用地情况统计表》(见附表2),并于2017年4月16日前报送至县耕地保护暨违法违规用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查处整改阶段(2017年4月17日-2017年5月19日)。各乡镇、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对排查出的违法违规用地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查处整改。对未核实的违法线索立即进行核实,对应立案查处的违法行为立即报县政府和国土局立案查处。按规定处罚到位后,符合用地报批条件的,抓紧时间组织用地报批。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耕地,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的,要组织力量坚决拆除。对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情况填写《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落实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于2017年5月19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和《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落实情况汇总表》报送至县耕地保护暨违法违规用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实行日通报制度,利用手机报、电视台对拆除情况、典型案例公开进行曝光,对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跟踪督导检查。
(三)督导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5月20日-2017年5月31日)。2017年5月20日起,县政府组织验收工作组,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拆除整改工作组织不力,没有完成所下达的任务的乡镇,将启动问责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纪检监察、国土、住建、法院、公安、电力、水利及各乡镇负责人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采取集中办公的方式,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摸底排查、查处整改和情况上报等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充分认识严厉打击破坏耕地和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主动性。持续保持对违法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措施,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推向深入。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党政同责的原则,各乡镇、产业集聚区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专项整治行动。县国土局作为土地管理职能部门和执法主体,同为责任主体,负同等责任。各乡镇、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坚决杜绝“重形式,走过场”,领导干部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履职到位,工作任务和责任要层层分解,具体到村、具体到人。要制定可行的考核机制,针对客观实际,分类解决存在的违法违规用地事实。
(二)认真摸底排查,确保整改到位。各乡镇、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认真领会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任务和总体要求开展排查摸底工作。排查情况要如实填写有关工作表格。对排查出的违法用地,要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消号式管理。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予以立案查处;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需要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必须及时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应依法受理;需要向财政部门移交的,财政部门要予以接收;需追究行政责任和涉嫌犯罪的,要及时向纪检监察、公安部门移送、移交。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曝光一批典型案件,真正起到震慑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作用。
(三)准确把握政策,妥善分类处理。整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充分考虑其复杂性、艰巨性,坚持依法整治,严格按政策办事,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依法妥善处理,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要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加以处理。对未征即用、未供即用的道路等基础设施项目,要加快完善用地手续;对直接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农业、养殖等用地要依法办理备案手续;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用地,必须依法立案查处。
(四)敢于动真碰硬,严肃责任追究。各乡镇、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发扬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的作风,真正硬起手腕、严格监管,坚决杜绝以罚代法的行为,坚决纠正对有关责任人处理偏轻偏软的倾向。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特别是涉及基本农田的违法违规用地要坚决予以拆除。对被新闻媒体曝光或是上级部门督办、领导批示或影响大的案件,要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和整改到位。对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不认真、整改工作不力的,县政府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相关责任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五)加强巡查监管,强化源头预防。各乡镇、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格土地执法监管的意见》,积极推进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土地动态巡查体系,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对新增违法用地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拆除一起,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发生,真正把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附件:1.通许县耕地保护暨违法违规用地整治工作领导小
组
2.违法违规用地情况统计表
3.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落实情况汇总表
附件1
通许县耕地保护暨违法违规用地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郭 凯 副县长
副组长:祁卫强 县委办副主任、督查局局长
曹勇涛 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慧霞 县国土局局长
徐志强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成 员:杨文珍 县法院副院长
刘 一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宋 涛 县公安局副政委
芮卫国 县财政局副局长
罗海燕 县国土局副局长
李 峰 县交通局副局长
梁国庆 县水利局副局长
刘殿选 县供电局副局长
张 鹏 县工商局副局长
梁振龙 县发改委副主任
赵振垒 县住建局执法队队长
张 磊 城关镇镇长
张红岩 四所楼镇镇长
李 娟 朱砂镇镇长
赵建永 玉皇庙镇镇长
魏自永 竖岗镇镇长
张俊杰 长智镇镇长
邓瑞峰 冯庄乡乡长
郑永峰 孙营乡乡长
张永刚 练城乡乡长
张军超 邸阁乡乡长
韩 冰 大岗李乡乡长
卢 永 厉庄乡乡长
于军建 产业集聚区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张慧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海燕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违法违规用地情况统计表 | ||||||||
填报单位: 单位:件、面积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
序号 | 县区 | 项目名称 | 面 积 | 是否立案 | 是否结案 | 备注 | ||
耕地 | 基本农田 | |||||||
填表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
附件2
附件3
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落实情况汇总表 | ||||||||||||||||||||||||||||||||
填报单位: 单位:宗、亩、万元、万平方米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
市、县(区、市) | 宗数 | 面积 | 发现件数 | 立案情况 | 自行纠正情况 | 结案宗数 | 行政处罚决定情况 | 行政处罚决定情况 | 退还土地面积 | 复耕面积 | 提出党政纪 | 落实党政纪 | 移送 | 刑事 | ||||||||||||||||||
处分人数 | 处分人数 | 情况 | 处罚 | |||||||||||||||||||||||||||||
耕地 | 宗数 | 面积 | 应罚没款金额 | 应没收 | 应拆除 | 收罚没款金额 | 已没收 | 已拆除 | 总数 | 厅级 | 处级 | 科级以下 | 总数 | 厅级 | 处级 | 科级以下 | 件数 | 人数 | 件数 | 人数 | ||||||||||||
宗数 | 面积 | 宗数 | 面积 | 宗数 | 面积 | 宗数 | 面积 | |||||||||||||||||||||||||
填表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