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权责清单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1-12-24 15:17作者:[通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十七、文化广电和旅游局(195项)

序号

职权类别

项目名称

1

行政许可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审批

2

行政许可

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3

行政许可

娱乐场所(歌舞、游艺)设立审批

4

行政处罚

演出举办单位、文艺表演团体、演员非因不可抗力中止、停止或者退出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主要演员或者主要节目内容等发生变更未及时告知观众的;以假唱欺骗观众的;为演员假唱提供条件的处罚

5

行政处罚

演出举办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募捐义演中获取经济利益的处罚

6

行政处罚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个体演出经纪人、个体演员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规定,情节严重的处罚

7

行政处罚

举办营业性涉外或者涉港澳台演出,隐瞒近2年内违反《条例》规定的记录,提交虚假书面声明的处罚

8

行政处罚

擅自举办募捐义演或者其他公益性演出的处罚

9

行政处罚

演出举办单位拒不接受检查的处罚

10

行政处罚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11

行政处罚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利用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禁止含有的内容的信息,情节严重的处罚

12

行政处罚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经营非网络游戏的;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处罚

13

行政处罚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向上网消费者提供的计算机未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的;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或者发现上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未予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的;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未按规定时间保存登记内容、记录备份,或者在保存期内修改、删除登记内容、记录备份的;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的处罚

14

行政处罚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利用明火照明或者发现吸烟不予制止,或者未悬挂禁止吸烟标志的;允许带入或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在营业场所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的;营业期间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或者安全出口的;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情节严重的处罚

15

行政处罚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逾期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处罚

16

行政处罚

互联网文化单位未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标明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编号的处罚

17

行政处罚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单位名称、网站名称、网站域名、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经营地址、注册资金、股权结构以及许可经营范围未按规定时间到所在地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的;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业务范围未按规定时间到所在地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的处罚

18

行政处罚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和旅游部批准文号、经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和旅游部备案编号的处罚

19

行政处罚

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擅自变更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名称或者增删内容的处罚

20

行政处罚

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逾期未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的处罚

21

行政处罚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或者提供未经文化和旅游部批准进口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处罚

22

行政处罚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未建立自审制度,明确专门部门,配备专业人员负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和活动的自查与管理,保障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和活动的合法性的处罚

23

行政处罚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的互联网文化产品含有禁止内容的处罚

24

行政处罚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网络游戏上网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或者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等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处罚

25

行政处罚

网络游戏经营单位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的处罚

26

行政处罚

获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变更网站名称、网站域名或者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经营地址、注册资金、股权结构以及许可经营范围的,未自变更之日起2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的处罚

27

行政处罚

网络游戏经营单位上网运营未获得文化和旅游部内容审查批准的进口网络游戏的处罚

28

行政处罚

网络游戏经营单位进口网络游戏变更运营企业未按照要求重新申报的处罚

29

行政处罚

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对进口网络游戏内容进行实质性变动未报送审查的处罚

30

行政处罚

网络游戏经营单位未根据网络游戏的内容、功能和适用人群,制定网络游戏用户指引和警示说明,并在网站和网络游戏的显著位置予以标明的;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网络游戏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以及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的;未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技术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限制未成年人的游戏时间,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处罚

31

行政处罚

网络游戏经营单位授权无网络游戏运营资质的单位运营网络游戏的处罚

32

行政处罚

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在网络游戏中设置未经网络游戏用户同意的强制对战的;在网络游戏的推广和宣传中含有禁止内容的;以随机抽取等偶然方式,诱导网络游戏用户采取投入法定货币或者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方式获取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的处罚

33

行政处罚

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用于支付、购买实物或者兑换其它单位的产品和服务的;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以恶意占用用户预付资金为目的;保存网络游戏用户的购买记录自用户最后一次接受服务之日起少于180日的;未将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种类、价格、总量等情况按规定报送注册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的处罚

34

行政处罚

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务的;为未经审查或者备案的网络游戏提供交易服务的;提供服务时,未保证用户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注册,并绑定与该用户注册信息相一致的银行账户的;接到利害关系人、政府部门、司法机关通知后,未协助核实交易行为的合法性的;经核实属于违法交易的,未立即采取措施终止交易服务并保存有关纪录的;保存用户间的交易记录和账务记录等信息少于180日的的处罚

35

行政处罚

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未在国产网络游戏在上网运营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向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履行备案手续的处罚

36

行政处罚

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未在国产网络游戏内容发生实质性变动后,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进行备案的处罚

37

行政处罚

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未建立自审制度,明确专门部门,配备专业人员负责网络游戏内容和经营行为的自查与管理,保障网络游戏内容和经营行为的合法性的处罚

38

行政处罚

对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未要求网络游戏用户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注册,并保存用户注册信息的处罚

39

行政处罚

对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终止运营网络游戏,或者网络游戏运营权发生转移的,未提前60日予以公告的;网络游戏用户尚未使用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及尚未失效的游戏服务,未按用户购买时的比例,以法定货币退还用户或者用户接受的其他方式进行退换的处罚

40

行政处罚

对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与用户的服务协议未包括《网络游戏服务格式化协议必备条款》的全部内容,服务协议其他条款与《网络游戏服务格式化协议必备条款》相抵触的处罚

41

行政处罚

网络游戏经营单位未在企业网站、产品客户端、用户服务中心等显著位置标示《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等信息的;实际经营的网站域名应当与申报信息不一致的处罚

42

行政处罚

网络游戏经营单位经批准的进口网络游戏未在其运营网站指定位置及游戏内显著位置标明批准文号的处罚

43

行政处罚

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已备案的国产网络游戏未在其运营网站指定位置及游戏内显著位置标明备案编号的处罚

44

行政处罚

网络游戏经营单位未保障网络游戏用户的合法权益,并未在提供服务网站的显著位置公布纠纷处理方式的处罚

45

行政处罚

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发现网络游戏用户发布违法信息,未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服务协议立即停止为其提供服务,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处罚

46

行政处罚

对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处罚

47

行政处罚

对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48

行政处罚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赌博;从事邪教、迷信活动;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的,情节严重的处罚

49

行政处罚

娱乐场所指使、纵容从业人员侵害消费者人身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

50

行政处罚

歌舞娱乐场所播放、表演的节目含有禁止内容的;将场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连接至境外曲库的;擅自变更场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的处罚

51

行政处罚

游艺娱乐场所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的;进行有奖经营活动的,奖品目录未报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的;擅自变更游戏游艺设备的;未实行游戏、游艺分区经营,并没有有明显的分区标志的;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游戏区的处罚

52

行政处罚

娱乐场所为未经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提供场地的处罚

53

行政处罚

娱乐场所对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并依法报告的处罚

54

行政处罚

娱乐场所未在显著位置悬挂娱乐经营许可证、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以及“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的处罚

55

行政处罚

娱乐场所不配合文化主管部门的日常检查和技术监管措施的处罚

56

行政处罚

擅自开展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或者涉外商业性美术品展览活动的处罚

57

行政处罚

美术品经营单位经营含有禁止内容美术品的处罚

58

行政处罚

美术品经营单位未按本办法规定向文化和旅游部门备案的;未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的;不能证明经营的美术品的合法来源的;经营的美术品没有明码标价的;从事美术品经纪活动的专业人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美术品中介服务单位执业的处罚

59

行政处罚

从事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的单位在进出口经营活动中含有国家禁止内容的美术品,或者擅自销售、展览、展示,以及利用其他商业形式传播未经文化行政部门批准进口的美术品的处罚

60

行政处罚

从事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的单位擅自更改、增减批准进出口的美术品数量、作品名称和其他资料,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文化行政部门批准文件的处罚

61

行政处罚

利用出版活动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等,或者出租本单位的名称刊号的处罚

62

行政处罚

出版单位未将其年度出版计划和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选题备案的;出版进口经营单位未将其进口的出版物目录报送备案的;未依照规定送交出版物样本的;出版物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出版单位、出版物发行单位、出版物进出口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等的处罚

63

行政处罚

出版含有禁止内容的音像制品,或者制作、复制、批发、零售、出租、放映明知或者应知含有禁止内容的音像制品的处罚

64

行政处罚

印刷业经营者未取得出版行政部门的许可,擅自兼营或者变更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或者擅自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的;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未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手续的;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65

行政处罚

印刷业经营者没有建立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的;在印刷经营活动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没有及时向公安部门或者出版行政部门报告的;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等主要登记事项,或者终止印刷经营活动,不向原批准设立的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未依照规定留存备查的材料的处罚

66

行政处罚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接受委托印刷注册商标标识,未依照规定验证、核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注册商标图样或者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的;接受委托印刷广告宣传品、作为产品包装装潢的印刷品,未依照规定验证委托印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的居民身份证的,或者接受广告经营者的委托印刷广告宣传品,未验证广告经营资格证明的;盗印他人包装装潢印刷品的;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未依照规定向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或者未将印刷的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全部运输出境的处罚

67

行政处罚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擅自留存委托印刷的包装装潢印刷品的成品、半成品、废品和印板、纸型、印刷底片、原稿等的;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擅自保留其他印刷品的样本、样张的,或者在所保留的样本、样张上未加盖“样本”、“样张”戳记的处罚

68

行政处罚

出版单位委托未取得出版物印刷或者复制许可的单位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单位未取得印刷或者复制许可而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单位接受非出版单位和个人的委托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单位未履行法定手续印刷或者复制境外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的境外出版物没有全部运输出境的;印刷或者复制单位、发行单位或者个体商户印刷或复制、发行未署出版单位名称的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发行单位出版、印刷、发行未经依法审定的中学小学教科书,或者非依照《出版管理条例》规定确定的单位从事中学小学教科书的出版、印刷、发行业务的处罚

69

行政处罚

印刷业经营者印刷明知或者应知含有禁止印刷内容的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的,或者印刷国家明令禁止出版的出版物或者非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的处罚

70

行政处罚

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接受他人委托印刷出版物,未依照规定验证印刷委托书、有关证明或者准印证,或者未将印刷委托书报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假冒或者盗用他人名义印刷出版物的;盗印他人出版物的;非法加印或者销售受委托印刷的出版物;征订、销售出版物的;擅自将出版单位委托印刷的出版物纸型及印刷底片等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的;未经批准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出版物的,或者未将印刷的境外出版物全部运输出境的处罚

71

行政处罚

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接受委托印刷其他印刷品未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规定验证有关证明的;擅自将接受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品再委托他人印刷的;将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品的纸型及印刷底片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的;伪造、变造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等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公文、证件的,或者盗印他人的其他印刷品的;非法加印或者销售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品的;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其他印刷品未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或者未将印刷的境外其他印刷品全部运输出境的;超范围经营的处罚

72

行政处罚

委印单位未经批准委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委托非出版物印刷企业印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未经批准委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委印禁止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处罚

73

行政处罚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发行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处罚

74

行政处罚

进口、印刷或者复制、发行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禁止进口的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走私的境外出版物的;发行进口出版物未从规定的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货的处罚

75

行政处罚

侵犯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作品、美术、建筑、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著作权的处罚

76

行政处罚

出版、进口含有禁止内容的出版物的;明知或者应知出版物含有禁止内容而印刷或者复制、发行的;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出版含有禁止内容的出版物而向其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版面,或者出租本单位的名称、刊号的处罚

77

行政处罚

违规设立报刊记者站或者派驻、使用人员的;违反规定从事有关活动的;未按规定办理备案、变更手续的处罚

78

行政处罚

委印单位未经批准委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委托非出版物印刷企业印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违反《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委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处罚

79

行政处罚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批发、零售单位的;擅自从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业务或者进口、批发、零售经营活动的处罚

80

行政处罚

音像出版单位向其他单位、个人出租、出借、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本单位的名称,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本单位的版号的;委托未取得《音像制品制作许可证》的单位制作音像制品,或者委托未取得《音像制品复制许可证》的单位复制音像制品的;出版未经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口的音像制品的;音像复制单位、音像制作单位未依照《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规定验证音像出版单位的委托书、有关证明的;音像复制单位擅自复制他人的音像制品,或者接受非音像出版单位、个人的委托复制经营性的音像制品,或者自行复制音像制品的处罚

81

行政处罚

批发、零售、出租、放映非音像出版单位出版的音像制品或非音像复制单位的复制的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或放映未经批准进口的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放映供研究、教学参考或用于展览、展示的进口音像制品的处罚

82

行政处罚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互联网出版活动的处罚

83

行政处罚

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接受委托印刷其他印刷品未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规定验证有关证明的;擅自将接受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品再委托他人印刷的;将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品的纸型及印刷底片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的;伪造、变造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等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公文、证件的,或者盗印他人的其他印刷品的;非法加印或者销售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品的;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其他印刷品未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或者未将印刷的境外其他印刷品全部运输出境的;超范围经营的处罚.

84

行政处罚

报纸出版单位变更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承印单位未按照规定报送备案的;报纸休刊未按照规定报送备案的;刊载损害公共利益的虚假或者失实报道,拒不执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更正命令的的处罚

85

行政处罚

期刊出版单位变更期刊开本、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在同一登记地内变更地址,未报送备案的;期刊休刊未报送备案的;刊载损害公共利益的虚假或者失实报道,拒不执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更正命令的处罚

86

行政处罚

新闻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从事有关活动的;编发虚假报道的;转借、涂改新闻记者证或者利用职务便利从事不当活动的;未在离岗前交回新闻记者证的处罚

87

行政处罚

音像出版单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者外国的组织、个人合作制作音像制品,音像复制单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委托复制境外音像制品,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或者未将复制的境外音像制品全部运输出境的处罚

88

行政处罚

互联网出版机构登载或发送禁止内容的处罚

89

行政处罚

未能提供近两年的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的;超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的;张贴和散发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或者有欺诈性文字的征订单、广告和宣传画的;擅自更改出版物版权页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未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张挂或未在网页醒目位置公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登载的有关信息或链接标识的;出售、出借、出租、转让或擅自涂改、变造《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发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或公开宣传、陈列、销售规定应由内部发行的出版物的;向无总发行权的单位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出版物总发行权,委托无出版物批发权的单位批发出版物或代理出版物批发业务,委托非出版物发行单位发行出版物的;提供出版物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未按本规定履行有关审查及管理责任的;应按本规定进行备案而未备案的;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核检的处罚

90

行政处罚

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边境旅游业务;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处罚

91

行政处罚

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安排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或者领队服务;未向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用;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的处罚

92

行政处罚

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处罚

93

行政处罚

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组织、接待旅游者,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处罚

94

行政处罚

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出入境旅游,发现旅游者从事违法活动,以及出境旅游者在境外非法滞留,随团出境的旅游者擅自分团、脱团,入境旅游者在境内非法滞留,随团入境的旅游者擅自分团、脱团,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我国驻外机构履行报告义务的处罚

95

行政处罚

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拒绝履行合同;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的处罚

96

行政处罚

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组织、接待旅游者,安排旅游者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的处罚

97

行政处罚

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导游、领队私自承揽业务;导游、领队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的处罚。

98

行政处罚

旅游经营者给予或者收受贿赂的处罚

99

行政处罚

分社的经营范围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旅行社服务网点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的处罚

100

行政处罚

受让或者租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101

行政处罚

旅行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的处罚

102

行政处罚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设立分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分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的处罚

103

行政处罚

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未载明相关事项,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的处罚

104

行政处罚

旅行社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或者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的处罚

105

行政处罚

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的处罚

106

行政处罚

旅行社不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旅行社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的处罚

107

行政处罚

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在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的处罚

108

行政处罚

旅行社擅自引进外商投资、设立服务网点未在规定期限内备案,或者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证明的处罚

109

行政处罚

服务网点超出设立社经营范围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服务,或者旅行社的办事处、联络处、代表处等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的处罚

110

行政处罚

旅行社对同一旅游团队的旅游者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合同事项的处罚

111

行政处罚

旅行社未将旅游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情况告知旅游者的处罚

112

行政处罚

关于旅行社未按规定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不够两年,或者泄露旅游者个人信息的处罚

113

行政处罚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处罚

114

行政处罚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的处罚

115

行政处罚

导游人员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擅自变更接待计划;擅自中止导游活动的处罚

116

行政处罚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的处罚

117

行政处罚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处罚

118

行政处罚

组团社入境旅游业绩下降;因自身原因,在1年内未能正常开展出国旅游业务;因出国旅游服务质量问题被投诉并经查实;有逃汇、非法套汇行为的;以旅游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送他人出境;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认定的影响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秩序的其他行为的处罚

119

行政处罚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以商务、考察、培训等方式变相经营出国旅游业务的处罚

120

行政处罚

组团社或者旅游团队领队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未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或者未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的处罚

121

行政处罚

组团社或者旅游团队领队未要求境外接待社不得组织旅游者参与涉及色情、赌博、毒品内容的活动或者危险性活动,未要求其不得擅自改变行程、减少旅游项目、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额外付费项目,或者在境外接待社违反前述要求时未制止的处罚

122

行政处罚

旅游团队领队与境外接待社、导游及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向境外接待社、导游和其他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索要回扣、提成或者收受其财物的处罚

123

行政处罚

旅行社对申请领队证人员不进行资格审查或业务培训,或审查不严,或对领队人员、领队业务疏于管理,造成领队人员或领队业务发生问题的处罚

124

行政处罚

领队人员伪造、涂改、出借或转让领队证,或者在从事领队业务时未佩带领队证的处罚

125

行政处罚

领队人员未遵守《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损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的处罚

126

行政处罚

领队人员未协同接待社实施旅游行程计划,协助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突发事件、纠纷及其它问题;未为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服务;不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并提醒旅游者抵制任何有损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处罚

127

行政处罚

取得相应服务质量星级、等级的旅游经营者,不能按照与其服务质量星级、等级相应的标准提供服务的处罚

128

行政处罚

旅行社解除保险合同但未同时订立新的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期满前未及时续保,或者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低于20万元人民币的处罚

129

行政处罚

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的处罚

130

行政处罚

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处罚

131

行政处罚

景区不符合旅游法规定的开放条件而接待旅游者的处罚

132

行政处罚

景区在旅游者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未依照旅游法规定公告或者未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未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或者超过最大承载量接待旅游者的处罚

133

行政处罚

旅行社不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处罚

134

行政处罚

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其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同意、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的;擅自修缮不可移动文物,明显改变文物原状的;擅自在原址重建已全部毁坏的不可移动文物,造成文物破坏的;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的处罚

135

行政处罚

未取得相应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承担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工程的处罚

136

行政处罚

转让或者抵押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或者将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将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或者抵押给外国人的;擅自改变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用途的处罚

137

行政处罚

文物收藏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防火、防盗、防自然损坏的设施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时未按照馆藏文物档案移交馆藏文物,或者所移交的馆藏文物与馆藏文物档案不符的;将国有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的;违法处置国有馆藏文物、挪用或者侵占依法调拨、交换、出借文物所得补偿费用的处罚

138

行政处罚

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或者将禁止出境文物转让、出租、质押给外国人的处罚

139

行政处罚

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或者拒不上交的;未按照规定移交拣选文物的处罚

140

行政处罚

未取得资质证书,擅自从事馆藏文物的修复、复制、拓印活动的处罚

141

行政处罚

擅自修复、复制、拓印、拍摄馆藏珍贵文物的处罚

142

行政处罚

刻划、涂污、损坏文物的;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的;损坏文物保护设施的处罚

143

行政处罚

使用、管理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擅自对其附属文物进行彩绘、添建、改建、迁建、损毁,改变文物的结构和原状的处罚

144

行政处罚

不按照文物行政部门批准的文物保护方案进行施工的处罚

145

行政处罚

文物保护单位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险情时,文物保护单位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未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并立即向所在地文物行政部门报告的处罚

146

行政处罚

未经考古勘查、勘探,擅自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以及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建设单位未事先报请当地文物行政部门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在工程项目范围内及其取土区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处罚

147

行政处罚

涂改、伪造或者转让文物销售专用标示的处罚

148

行政处罚

未经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利用文物保护单位拍摄电影、电视和其他影像制品以及举办大型活动的处罚

149

行政处罚

国内新闻单位未经省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对考古发掘现场进行专题类拍摄或者电视直播的处罚

150

行政处罚

对擅自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经营单位或者擅自制作电视剧及其它广播电视节目的处罚

151

行政处罚

对危害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和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处罚

152

行政处罚

对侵占、干扰广播电视专用频率,擅自截传、干扰、解绕广播电视信号的处罚

153

行政处罚

对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的处罚

154

行政处罚

对擅自承担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施工任务、有关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宣传、广告违反有关规定的处罚

155

行政处罚

对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处罚

156

行政处罚

对擅自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站的处罚

157

行政检查

营业性演出监管检查

158

行政检查

娱乐场所监管检查

159

行政检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管检查

160

行政检查

美术品经营活动监管检查

161

行政检查

旅游市场秩序监督检查

162

行政检查

博物馆(含民办博物馆)年度检查受理上报

163

行政确认

文物认定

164

其他职权

美术品经营单位备案

165

其他职权

旅行社设立材料审核

166

其他职权

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备案

167

其他职权

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改变管理关系和用途受理上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改变管理关系和用途审核

168

其他职权

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受理上报

169

其他职权

文物保护单位拆除、迁移、重建受理上报

170

其他职权

文物保护资质受理上报

171

其他职权

国有馆藏文物借用、交换受理上报

172

其他职权

考古发掘单位保留少量出土文物留作科研标本受理上报

173

其他职权

文物修复、复制、拓印资质受理上报

174

其他职权

馆藏珍贵文物的修复、复制、拓印受理上报

175

其他职权

博物馆藏品取样分析受理上报

176

其他职权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受理上报

177

其他职权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范围内及其取土区考古调查、勘探

178

其他职权

文物商店销售文物和拍卖企业拍卖文物受理上报

179

其他职权

文物商店、文物拍卖企业设立受理上报

180

其他职权

制作考古发掘现场专题类、直播类节目受理上报

181

其他职权

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考古发掘现场受理上报

182

其他职权

外国公民、组织和国际参观未开放的文物点和考古发掘现场受理上报

183

其他职权

为制作出版物、音像制品拍摄馆藏一、二级文物受理上报

184

其他职权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修缮审批

185

其他职权

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项目受理上报

186

其他职权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项目审核

187

其他职权

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受理上报

188

其他职权

博物馆、民办博物馆设立审核上报

189

其他职权

涉及文物保护单位或考古发掘现场的拍摄活动管理监督

190

其他职权

考古发掘受理上报

191

其他职权

文物出国(出境)展览受理上报

192

其他职权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核

193

其他职权

为制作出版物、音像制品拍摄馆藏三级文物审核

194

其他职权

使用有线电视站经营单位的建立和撤销、群众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节目备案、接收境外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的受理、上报

195

其他职权

导游人员年审


文章分类: 权力责任清单
分享到:
版权所有:通许县人民政府
主办:通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2220001
咸平政务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