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审计局(18项)
序号
职权类别
项目名称
1
行政处罚
对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或者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行为的处罚
2
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罚
3
行政强制
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采取处理措施
4
暂停拨付、使用有关款项
5
封存被审计单位有关资料、违规资产
6
行政检查
财政预算执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监督
7
事业组织财务收支审计监督
8
国有企业审计监督
9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
10
经济责任审计监督
11
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监督
12
外资运用审计监督(新增事项)
13
专项审计调查
14
金融机构审计监督
15
《审计法》以外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上级部门授权、委托的审计事项
16
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核查
17
其他职权
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及任中审计
18
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