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卫[2021]55通许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通许县洪涝灾害防病防疫技术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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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7-25 10:30作者:[通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通卫[2021]55

通许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通许县洪涝灾害防病防疫

技术方案的通知

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及时、有序、规范、高效地开展洪涝灾害防病防疫工作,保障灾区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省、市、县领导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通许县洪涝灾害防病防疫技术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职责。

通许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22日

通许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灾害防病防疫技术方案

为建立健全全县应对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工作机制,及时、科学有序、规范、高效地开展洪涝灾害后救灾防病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洪涝灾害可能导致的传染病疫情和食物中毒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延,减少疾病造成的危害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近期我县遭遇持续强降雨,局部地区出现严重内涝极易增加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风险卫健系统应积极做好传染病监测与控制,开展水质检和饮水消毒,组织专人指导群众,及时清除、处理垃圾、人畜粪便和尸体。对受淹的住房和公共场所要及时作好消毒和卫生学处理。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通许县卫健委成立洪涝灾害防病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洪涝灾害的卫生应急指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县卫健委主任任组长,分管主任任副组长,卫生应急办、医政股、疾控股、县疾控中心、120指挥中心、卫生监督所、县第一医院、县中心医院、县中医院各乡镇卫生院负责人为成员。

  长:   伟   县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

常务副组长:陈广忠   县卫健委副主任

  组   长: 张轶君   县卫健委副主任

职红光   县卫健委一级主任科员

张玉华   县卫健委主任科员

任秀琴   县卫健委主任科员

马明宏   县卫健委副科级领导

刘淑林   县卫健委副科级领导

  威   县卫健委副科级领导

杨运涛   县卫健委副科级领导

  丽   县疾病控制中心主任

    员:袁新建   卫健委办公室主任

李建庄   县卫健委应急办主任

张高峰   县卫健委医政股股

张贺艳   县卫健委中医股股长

海港   县卫健委疾控股股长

吕安红   县卫健委安全办主任

任国梁   县120指挥中心主任

王军建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娜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王兵站   县第一医院院长

孙子雯   县中医院院长

  娟   玉皇庙镇卫生院院长

王付玉   练城乡卫生院院长

  峰   四所楼镇卫生院院长

江铁龙   邸阁乡卫生院院长

侯红兵   厉庄乡卫生院院长

韩胜强   咸平街道卫生院院长

  飞   竖岗镇卫生院院长

罗永杰   大岗李乡卫生院院长

李明峰   孙营乡卫生院院长

李孟亮   冯庄乡卫生院院长

  冰   朱砂镇卫生院院长

谢亚楠   长智镇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卫健委副主任陈广忠兼任并成立督导、卫生防疫、宣传教育、后勤保障等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具体领域相关工作。

督导组负责督导督查各乡镇医疗单位的防病防疫工作方案制定、组织机构建立,人员值守、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等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第一督导组:

  长:职红光

督导单位:竖岗镇、大岗李乡、邸阁乡

第二督导组:

  长:陈广忠

督导单位:玉皇庙镇、练城乡、厉庄乡

第三督导组:

  长:刘树林

督导单位:朱砂镇、四所楼镇、长智镇

第四督导组:

  长:任秀琴

督导单位:冯庄乡、孙营乡

第五督导组:

  长:马明宏 云丽

督导单位:县城规划区及咸平街道

卫生防疫组负责全县灾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消杀、生活饮用水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传染病监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指导工作。

组长:职红光 马明宏 云丽

宣传教育组根据本辖区洪涝灾害特点和工作实际,组织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平台、宣传版面、宣传页等各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洪涝灾害卫生防病常识,提高社会公众的卫生防病意识。

组长:任秀琴

成员:赵丽红 袁新建

后勤保障组负责落实防汛救灾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的消杀药械、个人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采购与储备。

组长:张玉华

成员:王艳春 袁新建 李霞

三、防病防疫措施

(一)强化紧急信息报告与应急值守

洪涝灾害期间要坚持领导带班做好应急值守,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做好系统内灾情紧急信息、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和其他洪灾引发的次生灾害信息的报告机制随时准备应对可能的灾后疫情。确保信息畅通、报告及时、处置有力。

(二)加强传染病应急监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

洪涝灾害发生后,尽快恢复原有监测体系,利用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开展风险评估工作提高监测系统的敏感性等紧急措施加强监测和预警。

认真开展传染病疫情动态监测,发现疾病流行线索,按照要求报告传染病疫情。结合本地情况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以发热、腹泻、皮疹以及呼吸道症状、急性黄疸、呕吐、结膜炎等症状监测。重点做好新冠肺炎,细菌性痢疾、伤寒、副伤寒及其他感染性腹泻等肠道传染病,传染性肝炎,登革热、乙脑、布病、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等虫媒传染病和流行出血热、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肺结核、麻疹等其他重点传染病的监测。启动监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分析疫情的动态,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公众发出预警。

(三)规范灾后传染病疫情调查与控制

洪涝灾害发生,极易发生各类传染病疫情,特别是肠道传染病和自然疫源性疾病疫情的暴发和流行。一旦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例和聚集性疫情,疫情处置人员要及时赶赴疫情发生地,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原则和方法,迅速采取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在最短的时间将疫情控制在最小的范围,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

(四)做好饮用水卫生和食品安全监测

对水厂被淹没,供水设施受到破坏,输水管网损毁而不能使用集中供水的村庄(社区),应提供足量的桶装水、瓶装水等安全饮用水。要加大受灾乡镇(街道)的集中式供水、自备水井的水质监测频次指标不合格的进行查封。对于改用其他水源水的要进行检测确保水质达标。

加强受灾区域内营养和食源性疾病监测预警,开展灾区食品安全状况快速评估,识别食品安全隐患,提出与灾区实际需求相符的应对措施建议。

(五)全面开展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和灾害地区消毒杀虫灭鼠

洪涝灾害的环境卫生风险,主要是水退后存留的大量淤泥、生活垃圾、溢流的粪便所造成的污染和病媒生物的孽生。要深入开展灾后的环境清理以及病媒生物防制,开展蚊、蝇、鼠病媒生物监测,重点在村庄(社区)、居民安置点及其周围开展环境监测。

及时开展病媒生物监测的风险评估,确定是否启动规模化杀虫灭鼠工作。在实施杀虫灭鼠的区域,应根据病媒生物监测结果科学评价杀灭效果。病媒生物密度未达到启动参考指标时, 以环境治理为主,对孽生地进行有效管理辅以药物杀灭,强个人防护。媒介生物密度达到或超过启动参考指标时,应以化学防治为主,辅以个人防护和环境治理措施,迅速降低靶标病媒生物密度。

城区环境、交通道路、路面、公厕、垃圾回收及中转站由城管局负责及时清运和喷洒消毒并规范填写清运、消毒等相关记录背街小巷、居民小区、敬老院、封闭下水道由政府指定消杀公司负责消毒;乡镇大街由自然美公司负责,其余部分由乡镇卫生院指导消毒;全县消杀、防疫工作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指导。外环境以清洁去污为主,重点区域清污后再行消毒处理。如有传染病发生,以病原体可能污染的范围为依据确定消毒范围和对象。医院、学校、幼儿园、集贸市场、浸泡过的室内环境、厕所等与人们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场所是环境消毒工作的重点区域。

(六)坚持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要统筹做好防汛救灾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继续坚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规定与常态化防控措施,持续做好入境人员观察管理及密接、 次密接人员的信息共享和后续管理工作。 防汛人员集中乘车往返救灾现场,乘车期间要注意佩戴口罩, 适当加大座位间隔。对集中乘坐的车辆进行清洁和消毒, 保持单向空气流通,安全合理使用空调。在救灾户外作业时可根据情况不佩戴口罩,但应随身携带备用口罩。注意保持手卫生, 离开防汛救灾现场后应及时洗手消毒。如有灾民安置点,要做好人员、餐饮管理,一旦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要立即带其前往临时留观点,为其佩戴一次性口罩, 启动应急处置,安排就医排查。

(七)积极开展健康知识宣传

对受灾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工作。利用新闻媒体在广播、电视进行宣传;利用网络开展各类相关知识的宣传,重视新媒体、自媒体的作用,对网络和新媒体、 自媒体所传播的知识的科学性进行监督;制作发放宣传折页、传单、海报、贴画等各种宣传品,保证宣传到户

做好卫生应急物资采购与储备

认真落实卫生应急药个人防护用品、现场采样运输装备、消杀器材(用品)、应急通讯设备等物资的储备工作,做到数量充足、 品种齐全、质量可靠。 建立物品清单,定期更新切实做到有备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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