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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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8-19 11:57作者:[通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通许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单位地址:

通许县行政路11号

二、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37124971789

三、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四、主要领导及分工:

邓立庆(党组书记、主任):负责委全面工作。

   飞(党组成员、副主任):负责农村经济、经济贸易和信用体系建设、千亿斤粮食工程、营商环境、防汛抗旱、乡村振兴、以工代赈工作。

分管:农村经济股、经济贸易股

王海丰(党组成员、副主任):负责办公室、行政审批、纪检、党务、人事、财务、意识形态、高质量发展指标考核、双线运行办公室、春运指挥部办公室、平安建设工作。

分管:办公室、行政审批股

孙国超(党组成员、副主任):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全面工作。

分管: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梁振龙(二级主任科员):负责安全生产、基础产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节能降碳工作。

分管:基础产业股

徐广萍(三级主任科员):负责物价、城市发展规划、工业经济、高新技术、政策法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新型城镇化、国民经济动员、体改、信访、工会、原化肥厂遗留问题工作。

分管:价格股、价格认证中心、城市发展规划股

   冰(副主任科员):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社会事业工作。

分管:固定资产投资股、社会事业股   

五、单位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价格成本监审,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

(四)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承担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工作。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五)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衔接申请中央、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

(六)拟订县能源发展规划,负责全县能源规划建设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能源投资项目。

(七)牵头开展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八)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协调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全县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九)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务公开工作联系人:夏冰

电话:037124971789


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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