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教体〔2021〕61号
通许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中心校,各中学:
根据开封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汴教体基〔2021〕1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1年我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目标
统筹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结合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和普通高中消除大班额工作进展情况,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坚决防止普通高中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
二、考录办法
2021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仍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合并进行,学生的本次考试成绩和综合评定结果是初中毕业生是否毕业的主要依据。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
(一)报名
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gzgl.jyt.henan.gov.cn/zk/,以下简称“省中招平台”)进行志愿填报。
(二)命题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要求,各学科命题均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突出对学科主干知识和学科素养的考查,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时事政治命题范围为“考查2020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21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
(三)考试
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各学科考试时间和分值见《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附件1)。
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纳入中招统一管理。
体育考试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之中,进行运动与健康素质测评,按满分70分纳入中招录取总成绩;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三科满分共3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中招考试成绩总分为700分。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生物、地理、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由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教基二〔2017〕169号)要求,从2020年入学的初一年级新生开始,将生物、地理纳入中招考试科目,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实行随教随考随清。考试时间安排在初二年级下学期期末,随当年初三年级中招考试一并组织,考试成绩计入学生次年中招录取总成绩。
(四)阅卷
阅卷工作在市中招办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实施,县中招办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今年,为提高阅卷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客观、公正,仍采用网上阅卷。
三、志愿设置与填报
(一)志愿设置
普通高中志愿分为省、市提前批,县提前批及县第一、二、三批。具体如下:
省、市提前批是指省教育厅批准的面向全省招生的“宏志班”、“实验班”、“国际班”及市教育局批准的面向全市招生的“宏志班”、“国际班”、“明珠生”、“卓越班”等;
县提前批设置二个批次,第一批设置1个志愿,志愿学校为:通许县第一高级中学“信息化教改实验班”、通许县实验中学“信息化教学实验班”;第二批设置1个志愿,志愿学校为:通许县启智高中(特长生),填报此志愿的必须由学生所在学校在中招管理系统中进行特长生登记;
县第一批设置1个志愿,志愿学校为:通许县第一高级中学、通许县实验中学;
县第二批设置1个志愿,志愿学校为:通许县第三高级中学、通许县扬坤中学、通许县丽星中学、通许县启智高中;
县第三批设置1个志愿,志愿学校为:全市民办普通高中。
举办“实验班”及招收体育、艺术生的学校务必于考生填报志愿前将招生方案报县教体局审核并向社会公示。
(二)志愿填报
考生登录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所有批次的志愿学校,也可以选择填报其中的一批或几批志愿学校,每个批次限报一个志愿。
填报省提前批内第一批“空军航空实验班”或“海军航空实验班”志愿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空军或海军体检初选的学生,其他考生填报无效。填报省提前批内第二批“校园足球实验班”志愿的考生必须是通过专业测试的学生,其他考生填报无效。
填报省、市提前批“宏志班”志愿的考生必须是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考生必须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各初中毕业学校审查合格后将相关证明上传省招生信息服务平台,通过资格审定的考生方可填报志愿。填报“明珠生”、“卓越班”、“圆梦班”、“养正班”、“元培班”志愿的考生资格等同于“宏志班”资格,只须上交相关证明材料。
填报省、市提前批“国际班”及民办学校志愿的考生,一定要结合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如被录取,必须按照收费标准交费,不得放弃志愿。
填报体育、艺术特长生志愿的考生,须首先在原毕业学校进行特长生网上资格登记,并按照招生学校安排,参加特长生测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参与特长生录取。
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考生,要在“是否同意调剂”选项中填写自己的意见(是或否),不填写意见视为不同意。
学生和家长要慎重选报志愿,志愿一经提交确认,无法更改。为维护志愿填报的严肃性,考生及家长均需在《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志愿表》上签字确认,任何手工改动志愿信息均视为无效,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强制或代替考生填报志愿。各学校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签字后的志愿表上交中招办。
四、录取
(一)录取原则:普通高中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进行录取。若考生中招成绩(含照顾分)相同,按照考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A、B、C、D的排序录取;若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相同,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实验考试。
(二)录取办法:我县普通高中录取实行分校划线、一次录取的办法。录取时根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一次性确定每个学校的录取分数线。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而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全部批次录取结束后,根据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志愿征求填报,中招办根据考生征求志愿依次录取,一经录取,不再调录。
(三)录取顺序:全省提前批,由河南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录取;全市提前批,由市教体局统一组织录取;全县提前批,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录取。已被提前批录取的考生任何学校不能再次录取,未被提前批录取的考生按照填报批次志愿参加批次志愿学校录取。
在提前批次录取结束后,未被提前批录取的考生按照批次志愿和成绩进行录取,如达到最高一级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则不向下考虑其他批次志愿学校;如达不到考生最高一级批次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再依次向下参加其他批次志愿学校的录取。考生一旦被某一所志愿学校正常录取,则概不退档,任何其他学校也不能再次录取。
第一批志愿学校的录取顺序是:统招生、分配生。
五、分配生的录取
继续实行分配生制度,逐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比例,并逐步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学校倾斜的力度。
(一)招收分配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和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初中学校。
招收分配生的学校为:通许县第一高级中学、通许县实验中学。
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学校为我县所有初中学校。
(二)招收分配生的学校招收分配生的比例为其招生计划的51%。
(三)具备分配生资格的条件
1.必须具有我县初中毕业学校的正式学籍,且有完整三年在本校学习经历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定总评必须在B级(含B级)以上。
3.中招成绩在我县最低控制线以上。
休、留、转、复、社会类考生不具备分配生资格。
(四)分配生的录取办法
1.按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内招生总数的49%划定录取分数线,分数线以下100分以内的有分配生资格的考生按照初中学校的分配生计划名额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普通高中的录取原则录取。
2.确保初中学校在示范性高中的分配生下达计划使用人数为零时,仍可有1名志愿考生可突破分数线下100分(但不得低于全县低控制线)的基本限制直接被示范性高中择优录取。
3.如果个别初中学校的分配生名额没有完成,空余的计划转为全县分配生二次录取。
4.各初中学校要对考生是否具备分配生资格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将学生名单加盖单位公章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中招办。公示期内,经举报查实不具备分配生资格的考生,将取消分配生资格。
六、照顾对象及标准
照顾资格由考生本人在网上提出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的相关原始证件和复印件交中招办进行资格审核。按照有关规定,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如下:
1.根据《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豫公通〔2018〕66号),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2.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
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的,照顾10分。
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5.根据《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
6.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军人子女中招优待政策的通知》(豫政联〔2019〕2号)要求执行。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负责审查上报优待对象名单,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汇总核定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优待对象名单转发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驻豫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一级至四级残疾退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按照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第192号)要求执行。
7.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要求执行。
8.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9.根据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孤儿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汴政办〔2012〕37号)精神,孤儿参加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按所报公办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下降20分照顾录取。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第9项加分只适用于本县招生学校。各校要严格审查照顾对象的资格,照顾生名单及照顾类别要在学校进行公示,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七、相关政策
(一)规范宏志班招生。宏志班的招生对象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城市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扶贫办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6〕964号)执行,各学校要对宏志班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初审合格后,学校统一在规定的时间将相关证明材料报中招办进行审核,并将相关证明上传省招生信息服务平台。
(二)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升学考试政策,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益。
(三)加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管理。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基厅〔2021〕 1号)精神,民办普通高中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低于生源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高额物质奖励等手段招揽生源。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民办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县教体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五)建立健全招生管理诚信和公示督导制度。一是健全诚信制度。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各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二是落实公示督导制度。各校要将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录取方案、考试收费标准、加分学生名单以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内容、方法、程序等向社会公示,强化管理和监督。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发现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处理。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各学校要加强领导,认识到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重要性,明确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保证考试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职不到位甚至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实行“零容忍”,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相关责任人也要一并追究,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对违纪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作弊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各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中招考试工作,细化考试防疫工作方案,做好中招考试各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学校要针对中考期间可能发生的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做好应急预案,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全力保障中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2021年6月10日前,要全面开展一次中考考务管理排查,切实排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安全有序。
(二)规范招生管理,维护招生秩序。
一是维护中招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任何学校不得单独组织招生考试、不得突破计划招生。考生应填写《2021年中招考试承诺书》(见附件4),纸质版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留存在毕业学校。未参加中招考试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省内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二是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0号)要求,不得限制学生报名,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
三是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三)重视宣传指导,提高服务水平。
要高度重视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确保考生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和信息。各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认真做好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接待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要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为残疾人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营造温馨考试环境。
附件:1.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
2.2021年通许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3.2021年中招考试承诺书
2021年6月3日
附件1:
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
日 期 | 时 间 | 科目 | 分值 | 备 注 | ||
6月25日 | 上午 | 8:20—10:20 | 120分钟 | 语文 | 120 | |
11:10—12:00 | 50分钟 | 历史 | 50 |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 ||
下午 | 15:00—16:00 | 60分钟 | 物理 | 70 | ||
16:50—17:40 | 50分钟 | 化学 | 50 | |||
6月26日 | 上午 | 8:20—10:00 | 100分钟 | 数学 | 120 | |
10:50—11:50 | 60分钟 | 道德与法治 | 70 |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 ||
下午 | 15:00—16:40 | 100分钟 | 英语 | 120 | 笔试100分,听力20分 |
附件2:
2021年通许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学 校 | 县提前批 | 统招生 | 分配生 | 招生 总数 |
通许县第一高级中学 | 信息化教改实验班100人 | 586 | 714 | 1400 |
通许县实验中学 | 信息化教学实验班100人 | 385 | 505 | 990 |
通许县第三高级中学 | 150 | — | 150 | |
通许县扬坤中学 | 540 | — | 540 | |
通许县丽星中学 | 720 | — | 720 | |
通许县启智高中 | 体育、艺术 特长生100人 | 400 | — | 500 |
附件3:
2021年中招考试承诺书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个社会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道德基石,诚信考试是每一名考生都应该具备的基本公民素质。我是参加河南省2021年中招考试的一名考生,现郑重承诺:
1.我报名时网上填写的基本情况信息真实、准确,本人己签字确认。
2.本人已认真学习并了解省市中招政策以及相关考试管理规定,将牢固树立“诚信考试光荣,作弊违纪可耻”的思想,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保证不违纪、不作弊。
3.进入考场时携带准考证,主动接受监考人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检测。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4.不携带手机、无线接收和传送设备、电子储存记忆录放设备、手表、修正液、涂改液、文具盒等物品进入考场。
5.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喧哗,不交头接耳、不打手势暗号,不夹带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传递文具等物品,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终考铃响后不在考场和考点警戒线内逗留。
6.我已了解志愿学校基本情况、录取办法和收费标准,所填报志愿是本人真实意愿,一经录取,将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否则,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
如违反以上承诺,我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 准考证号:
监护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