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8月18日在县城主城区、乡镇政府所在地开展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8月18日早晨7时至上午11时。
二、采样对象
县城主城区范围(工业大道以西,迎宾大道以东,裕丰路以南,铁路以北)、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外籍人口等。
三、采样地点
请县城主城区及乡镇政府所在地内所有居民按照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就近到采样点有序参加核酸采样。
四、有关要求
(一)采样检测前,全县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多种途径提前做好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动员,最大程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做到应检尽检,能检全检。
(二)请广大居民根据社区组织安排,提前携带身份证(未申领身份证的和携带身份证的家属一起采样),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三)以下两类人员不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1.24小时内做过核酸检测的人员;
2.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
(四)请广大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监测、扫场所码,并保持2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防止交叉感染。
通许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