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告
2021年10月,收到上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107万元,根据《开封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7万元
二、分配原则
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兼顾公平,突出绩效。
二是完善基础设施,突出产业发展。
三是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资金相适应。
四是项目实施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挂钩。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通许县2021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投资规模 | 责任单位 |
1 | 2021年通许县贫困农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 竖岗镇 | 购置秸秆回收、运输、储存、加工设备,打捆机、包膜机、抱草夹等设备。 | 107万元 | 通许县农场 |
2021年通许县农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设备购置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国家乡村振兴局12317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0371-65919535
开封市乡村振兴局0371-25953508
通许县乡村振兴局0371-24988666
通许县财政局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