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政务公开条例》和《办法》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扎实推进统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的基本情况。
2019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我局积极、主动公开涉及文件通知、统计数据、统计分析、会议动态、基层动态、财政预决算等各类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由专人负责、专人审核,专人编辑,将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化、长期化,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上报信息台账,落实保密审查,强化监督检查,充分利用县政府网站平台、公众号、手机报等媒介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宽公开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9年度,我局对外公开信息总计4条。历年累计4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政府公开信息网公开信息64条。涵盖了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办事指南、预算公开、业务信息、工作信息、公共服务、人事信息、通知公告等一系列内容。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在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方面,我局采用多种方式予以公开。一是通过网站公开。在政和县政府信息、政和新闻网等网站公开;二是利用新媒体公开。通过时空政和、电视台、政和县统计局等微信公众号公布我局相关信息;三是结合部门公开。在档案局、图书馆等部门公开我局相关文件。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我局一是通过下发文件、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进行政策解读;二是通过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等在市民广场摆放宣传台,现场答疑解惑进行宣传;三是通过开展经济普查工作时发放宣传单、告知书、图解漫画等进行解读。使人民群众更多的了解到统计相关信息。2019年政策解读数量79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本年度通过上门咨询、电话、微信留言等方式对统计相关工作、经济普查、人口抽样调查等业务信息咨询320次,现场回复、解答人数290人。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2019年度,我局并未接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历年累计也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无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度“不予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局内部文件。
3、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审核,规范发布。发布的信息一律需要明确是否属主动公开的内容,由具体经办人、股室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层层审批,严格把关。坚持业务信息与政务信息公开相结合,认真梳理对外公开发布事项,做到及时公开、及时发布、更新行政工作动态,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杜绝失泄密安全事件的发生;二是大力宣传,现场讲解。结合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等在市民广场摆放宣传台,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答疑解惑,宣传普查、统计法等相关知识,提高群众统计普查知晓率。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通许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公开,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各专业人员做好本专业统计分析和信息撰写,确保信息公开保质保量、不出纰漏。积极做好贯彻落实。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一)根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每日做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每月按时报送政府公开信息台帐;每季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季度统计报表,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制度标准化水平。一是多研究,多部署。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研究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措施。要求本单位制定的通知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二是加强公开审查,提高公开力度。对本单位制定的通知文件、会议动态、数据信息等,均由专人审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提高群众知情权、监督权。三是多措并举,开展宣传。采取入户宣传,通过发放经普告知书、现场讲解,宣传经普;通过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等节日在人流量多的地点,加强四经普、《条例》、《统计法》的宣传,提高统计知识知晓率;结合各乡镇、其它部门、银行等进行LED宣传;利用统计局、各乡(镇、开发区)、时空政和等微信公众号对经普新动态、相关知识进行宣传。
(二)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政务公开工作由陈红副局长具体抓,综合股范新明具体负责,办公室相关人员参与该项工作,各股(室、普查中心)做好专业统计分析和信息撰写,充实信息宣传力量,壮大统计宣传队伍。
(三)工作经费投入情况。2019年度本单位用于政务信息公开经费共投入2000元。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我局充分利用、发挥现有县政府网站平台作用,提供优质社会服务,同时还利用政和县新闻网等网站及政和县统计局、时空政和、政和县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大力宣传统计信息的新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 数量 | 本年新公 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4 | 4 | 4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 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 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 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 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 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 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 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 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 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 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 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 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主动公开力度还有待加强;二是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工作人员兼职开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不够。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在今后工作中,要及时、准确公布政务信息,保证政府信息数量和质量;要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要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本单位2019年度无需说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