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通许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通许县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进一步健全公开机制和平台建设,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改善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群众公开体验与获得感,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服务和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通许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6004条。其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095条,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1432条;通许电视台共制播通许新闻稿件222期、834篇,其中社会类260篇。围绕脱贫攻坚、三城联创、科教文卫、农业农村、公安司法等重点、热点、难点,共摄制、编采、播发专题文艺节目99期。通许手机报共推送播发206期,稿件2150余篇。全年共回复网民留言10条,办理县长热线718件。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一是不断完善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机制,防范化解企业信用违约风险,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二是加强对脱贫攻坚公示工作,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困难群众救助、脱贫攻坚项目、小额信贷贴息、脱贫攻坚政策、贫困户名单、工作动态等相关信息公示公开217条。通过公示公开,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推进过程中,充分接受监督,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三是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防治、环境综合整治及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等方面,全年公开环保领域政府信息88条。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领域信息公开。我县以“极简审批、极速效率、极优服务、极严约束”为目标,出台了《通许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通许县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流程方案》等文件,动态调整了权责清单,取消行政职权事项106项,增补7项,修订、完善实施依据30项,调整后保留行政职权事项2606项。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及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已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是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突出做好财政预决算、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工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征地信息、医疗卫生、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扶贫工作、产品质量、就业创业、公共资源交易等信息公开,并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政府主动公开信息基本目录及时公开。年内公开房屋建设领域相关信息79条,征收土地相关信息9条,规划计划领域相关信息2条,政府采购领域相关信息320条,脱贫攻坚领域相关信息217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相关信息2条,教育领域相关信息4条,基本医疗卫生领域相关信息2条,环境保护领域相关信息88条,公共文化领域相关信息16条,就业创业领域相关信息2条,安全生产领域相关信息20条,食品药品领域相关信息11条。
四是细化财政信息公开。积极完善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做到及时准确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统计、检查、公开工作机制。今年各单位均在开封市财政网、公开专栏公开了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领域相关信息159条。
五是做好重大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公开。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方面。今年以来,我县住建局、规划局、民政局、国土局、财政局等部门,认真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并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发放建设工程许可信息32条、预售许可信息43条、市政工程竣工信息4条、征收土地信息9条、国有土地使用权供应信息13条。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方面。今年以来,我县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合理界定公开各类信息的责任主体。涉及行政审批结果信息的由审批部门负责公开,公共资源项目信息、中标(成交)信息、合同履约信息等由管理或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的国家机关予以公开。2019年,我县主动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招标投标信息(含招标、中标、变更)320条。在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方面。主动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21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发布的法定载体,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为加强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工作,依据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广场电子屏和各乡镇、各部门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发布政府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行政许可等信息,通过报刊、手机报、电视等新闻媒体和《政务信息》等文献及时公开各种政府工作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坚持做到“一季度一检查评比”,并将督导结果进行综合排名,以文件和政府网站形式进行通报,排名情况作为年底目标考核得分重要依据。同时,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工作,我县邀请了市政务公开办主任对二级公开单位负责人员进行了培训,对公开工作中普遍存在问题进行了指导,为我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改进、 完善提供了有利保障。
(五)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通许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起。其中网络邮件申请1起,信函邮寄申请1起。均已及时书面答复,办结率100%。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通许县政府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申请行政复议并提起行政诉讼案件1件,现已按照法律规定结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 数量 | 本年新公 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2 | 22 | 2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 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77 | +105 | 859 |
其他对外管理服 务事项 | 571 | +95 | 1237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 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00 | +436 | 1436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 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3 | -2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 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1 | 1285.61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1 | 0 | 0 | 0 | 1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 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 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 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 府信息 | 0 | 1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 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 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 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满足群众公开需要的意愿不足、发布信息总量不够。下一步,我们将强化组织保障,加强监督、检查、考核,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办法,提高各单位的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政府机关提供的信息和群众真正想要的信息有时存在“错位”现象,存在着群众关心的没有有效公开,注重结果公开,有时忽略了过程公开;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领域,政策措施通俗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要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大胆创新,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渠道,改进公开手段,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查阅点的作用,最大程度地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提高群众使用政府信息公开栏、访问县政府网站查询相关政府信息的频率,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三)工作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适应互联网发展形势,加强政府部门间信息公开协同,促进政府信息共享等方面存在着挑战。下一步要持续提升队伍素质,通过定期的业务培训,提升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