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通许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 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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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09-25 09:06作者:[通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通政文〔2016〕149号

通许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通许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通许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2月5日

通许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目前,我国地震活动频繁,我县地处聊兰、许淮断裂带交汇处,具有发生中强级以上破坏性地震的危险性。为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国务院《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建立地震应急工作体系

防震减灾,事关大局,涉及社会各个方面,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要求,成立县“防震减灾指挥部”,建立起责任明确,分工合作,快速高效的工作体系。其根本任务是:根据省政府地震预报意见,全面指挥救灾,震前统一领导防震准备,震后实施应急预案,筹措救灾资金,抓好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等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以及人口集中的学校、影院、大型商场等,也应建立相应的机构,负责辖区的防震减灾工作。县科技局作为政府主管地震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搞好地震监测,及时通报震情,负责震后灾情调查等,当好县防震减灾指挥部的参谋和助手。

县防震减灾指挥部由以下成员组成:

    长:县委书记、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长:主管地震工作副县长,主管城建副县长,武装部部长

邀请单位和外事部门负责妥善安排。

15.在震后救灾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纪律,遵守社会公德,积极无条件地参加救灾,服从指挥,自觉维护社会次序。

16.发改委、科技、民政、住建、公安、卫生、医药、文广新、交通、邮政、网通、移动、供电、供水、水利、商务、供销、粮食、财政、保险、金融、武装部、消防大队等单位要加强领导,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积极做好防震减灾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制定的具体职责任务分别制定本系统应急工作预案,为防震减灾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尽量避免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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