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荣小伟: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农机管理、城市管理、水利、住建(人民防空)、消防、气象工作。
分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机管理中心、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县水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协助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董高胜分管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