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对通许县和之美生活超市、通许县青木旅店、通许县蒂足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实施销案摘牌的请示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2-11-21 10:35 通应急〔2022〕43 号
通许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对通许县和之美生活超市、通许县青木旅店、通许县蒂足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实施销案摘牌的请示
2022年4月25日,通许县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对通许县和之美生活超市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存在下列火灾隐患:1、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置自动报警系统;2、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设置湿式报警阀、消防水池等组件。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6.6之规定,通过集体研究直接判定通许县和之美生活超市为重大火灾隐患。于2022年5月11日由县人民政府进行挂牌督办(通政文〔2022〕44号),通许县消防救援大队于2022年4月25日向其下发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通消重字〔2022〕第0001号),责令其于2022年9月25日前整改完毕,该场所自接到《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后,积极组织进行整改。 2022年6月13日,通许县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对通许县青木旅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存在下列火灾隐患:1、场所二楼、三楼缺少一部疏散楼梯;2、场所西侧疏散楼梯未按规定配置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二楼、三楼消火栓箱内无器材;3、场所西侧疏散楼梯未按规定设置防火门。2022年6月13日对该单位下发了通消重字〔2022〕第0002号《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依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3.2条、第7.3.3条、第7.3.6条之规定,经集体研究综合判定通许县青木旅店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于2022年6月20日由县人民政府进行挂牌督办(通政文〔2022〕32号),通许县消防救援大队于2022年6月13日向其下发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通消重字〔2022〕第0002号),责令其于2022年7月31日前整改完毕,该场所自接到《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后,积极组织进行整改。 2022年6月13日,通许县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对通许县蒂足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存在下列火灾隐患:1、场所内一楼缺少一个安全出口,二楼缺少一部疏散楼梯;2、场所内未按规定配置灭火器、二楼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不规范,二楼消火栓箱内无器材。2022年6月13日对该单位下发了通消重字〔2022〕第0003号《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依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6.5之规定,经集体研究直接判定通许县青木旅店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于2022年6月20日由县人民政府进行挂牌督办(通政文〔2022〕32号),通许县消防救援大队于2022年6月13日向其下发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通消重字〔2022〕第0003号),责令其于2022年7月31日前整改完毕,2022年6月13日对该单位下发了通消重字〔2022〕第0003号《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其于2022年7月31日前整改完毕。 2022年8月19日,通许县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对通许县和之美生活超市进行复查,经检查:1、该场所已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持正常使用;2、该场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已按要求设置,湿式报警阀、消防水池等组件已按要求进行设置。该场所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复查合格。2022年8月1日,通许县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对分别对通许县青木旅店、通许县蒂足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复查,通许县青木旅店经检查: 1、场所二楼、三楼已增设一部疏散楼梯;2、场所西侧疏散楼梯已按规定配置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二楼、三楼消火栓箱内水枪、水带配备齐全;3、场所西侧疏散楼梯已按规定设置防火门。该场所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复查合格;通许县蒂足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经检查:该场所已停产停业。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第十七条之规定,予以分别对通许县和之美生活超市、通许县青木旅店、通许县蒂足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销案。现提请县人民政府申请分别对通许县和之美生活超市、通许县青木旅店、通许县蒂足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摘牌。
妥否,请批示!
通许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