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卫〔2022〕144号关于对全县医疗机构院感防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 报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2-11-22 10:05 通卫〔2022〕144号
关于对全县医疗机构院感防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报
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 10月29日,县医疗卫生机构院感防控督导工作专班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工作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现将督导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通许第一医院(南院区) 1、预检分诊工作人员对进院陪护人员未落实扫场所码、健康码、查验行程码,查看48小时核酸,未测体温; 2、门诊大厅防控台未测体温; 3、急诊科防控台未落实扫场所码、健康码、查验行程码,未测体温; 4、急诊科过度病房收治普通病人; 5、急诊科2楼走廊加床2张; 通许县中医院(北院区) 1、门诊大厅防控台未落实扫场所码、健康码、查验行程码,未测体温; 2、内八病区5名医护人员扎蹲,并未戴口罩。 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针对通报的问题和疫情防控各项制度要求,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加强院感防控管理,,狠抓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严守疫情防控底线。存在问题的单位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开展排查,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整改销号,并将整改结果于10月31日上午12:00前以纸质版形式加盖公章上报县卫健委医政股,由县医疗卫生机构院感防控督导工作专班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落实。 下一步,县医疗机构院感防控督导工作专班将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督导检查,紧盯问题整改,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通许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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