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文〔2022〕115号  通许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通许县决战四季度十条措施的  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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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12-08 09:24

通政文〔2022115

通许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通许县决战四季度十条措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咸平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通许县决战四季度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111

通许县决战四季度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决战四季度、实现“全年红”,制定十条措施。

一、落实落细国家、市稳经济接续政策

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房租减免、防范化解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支持就业创业行动等国、省、市稳经济接续政策措施,确保政策直达,按规定“免申即享”,提升市场主体政策享受的便利度和满意度。牵头责任单位:税务局、科工局、财政局、人社局

坚持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缩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开支,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重点支持“六稳”“六保”。严格预算执行,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严控工程建设、信息化项目建设和非必要的规划编制。牵头责任单位:财政局、审计局

二、提振餐饮等行业消费

统筹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组织开展悦生活惠聚通许促消费活动,县财政安排200万元资金,用于消费券发放,用于在餐饮、商超、加油站等相关企业和单位的消费补贴,鼓励上述各类商户自主开展促消费活动做到“愿参尽参”。牵头责任单位:商务局、财政局

三、促进汽车行业消费

对在县新购置并上牌的汽车,车价6万元(含)以下每辆车给予2000元补贴,6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每辆车给予3000元补贴,10万元以上每辆车给予5000元补贴。

牵头责任单位:科工局、商务局、财政局

四、拓宽购房购房契税补贴领域

2022111日至1231日期间,2020年以来受县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党员、劳动模范、五一奖章、三八红旗手、青年人才、优秀教师、先进医务工作者、县级孝老敬老模范、抗疫工作先进个人等优秀群体(需提供证件和表彰文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不含144平方米),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具有大中专学历的(含技工院校),补贴标准为1万元/;具有本科学历(含)以上的,补贴标准为2万元/。共同购房的,只能申请一人次购房补贴。

发放购房券。2022111日至1231日期间,以上优秀群体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网签备案手续的,每套发10000元购房券。购房券有效期为一年,且不受面积限制。已享受本科学历、大中专学历购房补贴的,不再享受购房券补贴。

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将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已还清贷款再次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夫妻双方均缴纳公积金贷款购房,或我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建商品住房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

凡在20221220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前购买商品住房或非住宅类新建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且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人,自2022111日至20221220日期间缴纳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按照契税总额的15%给予补贴,补贴政策执行至20221231。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每套房仅享受一次补贴。牵头责任单位: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财政局

五、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政策

研究制定项目筛选、资金使用、项目运作、借款偿还等具体实施方案,用足用好国家1.165亿元保交楼专项借款,争取银行1:2以上比例配套融资,推动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加快建设交付,按照要求做好资金使用监管、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保交楼、稳民生。牵头责任单位:住建局、县金融局、县发投公司

六、稳产激励政策延续至四季度

2022年第四季度满负荷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对2022年第四季度保持连续满负荷生产且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资金奖励。牵头责任单位:科工局、财政局

七、实施入库奖励政策

2022年第四季度新认定的所有“四上”单位(规模以上工业、资质以上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2+1行业、房地产业)给予2万元资金奖励,按照统计局和行业部门各2000、高新区和乡镇(街道)6000、企业1万元分配奖励资金。每月由统计部门提供清单,奖励资金直达部门、高新区、乡镇(街道)、企业。(牵头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县财政局)

八、对重点项目集中攻坚实行激励

抓专项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设备更新改造中长期贷款等政策机遇,健全项目专班推进、联审联批集中办公、重点项目挂图作战等集中攻坚机制,对项目谋划和融资实行积分制激励,开封市将根据争取项目和资金数量进行积分。我县对取得全市积分前三名做出贡献的部门单位进行奖励,相关单位奖励标准分别为20万元、10万元、5万元。鼓励积极申报专项债券项目,对新入库符合实际发行条件(“三通过”:国家发改委、国家财政部、国家财政评审二审)的项目,每个项目奖励项目申报单位5万元。扎实做好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对2022年超额完成任务的予以奖励,每超额完成1000万元,奖励2000元;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乡镇,财政扣罚5万元。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财政局、县重点项目办)

九、全力争取设备更新改造中长期贷款及贴息

按照企业实际争取设备更新改造中长期贷款及贴息资金额度1作为工作经费对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奖励。鼓励国有平台公司积极运用各类金融工具扩大2022年第四季度融资,按实际到位资金超过上年增量部分的2‰进行奖励。(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金融局)

、扩大招商引资

在落实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坚持招大引强,对2022年第四季度引进且本年度开工的投资额1亿元以上单一制造业项目,“一项目一策”,在资金、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上给予优先支持。对每引进一个1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的单位,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对每引进一个5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的单位,给予20万元资金奖励。(牵头责任单位:商务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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