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文〔2022〕115号 通许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通许县决战四季度十条措施的 通 知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2-12-08 09:24 通政文〔2022〕115号
关于印发通许县决战四季度十条措施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咸平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通许县决战四季度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1月1日
通许县决战四季度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决战四季度、实现“全年红”,制定十条措施。 一、落实落细国家、省、市稳经济接续政策 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房租减免、防范化解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支持就业创业行动等国、省、市稳经济接续政策措施,确保政策直达,按规定“免申即享”,提升市场主体政策享受的便利度和满意度。(牵头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坚持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缩“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开支,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重点支持“六稳”“六保”。严格预算执行,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严控工程建设、信息化项目建设和非必要的规划编制。(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二、提振餐饮等行业消费 统筹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组织开展“悦生活惠聚通许”促消费活动,县财政安排200万元资金,用于消费券发放,用于在餐饮、商超、加油站等相关企业和单位的消费补贴,鼓励上述各类商户自主开展促消费活动,做到“愿参尽参”。(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三、促进汽车行业消费 对在县域新购置并上牌的汽车,车价6万元(含)以下每辆车给予2000元补贴,6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每辆车给予3000元补贴,10万元以上每辆车给予5000元补贴。 (牵头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四、拓宽购房及购房契税补贴领域 202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凡2020年以来受县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党员、劳动模范、五一奖章、三八红旗手、青年人才、优秀教师、先进医务工作者、县级孝老敬老模范、抗疫工作先进个人等优秀群体(需提供证件和表彰文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不含144平方米),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具有大中专学历的(含技工院校),补贴标准为1万元/套;具有本科学历(含)以上的,补贴标准为2万元/套。共同购房的,只能申请一人次购房补贴。 发放购房券。202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以上优秀群体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网签备案手续的,每套发10000元购房券。购房券有效期为一年,且不受面积限制。已享受本科学历、大中专学历购房补贴的,不再享受购房券补贴。 提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将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已还清贷款再次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或夫妻双方均缴纳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或我县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 凡在2022年12月20日(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前购买商品住房或非住宅类新建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且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人,自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2月20日期间缴纳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按照契税总额的15%给予补贴,补贴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每套房仅享受一次补贴。(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五、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政策 研究制定项目筛选、资金使用、项目运作、借款偿还等具体实施方案,用足用好国家1.165亿元保交楼专项借款,争取银行1:2以上比例配套融资,推动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加快建设交付,按照要求做好资金使用监管、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保交楼、稳民生。(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金融局、县发投公司) 六、稳产激励政策延续至四季度 对2022年第四季度满负荷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对2022年第四季度保持连续满负荷生产且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资金奖励。(牵头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财政局) 七、实施入库奖励政策 对2022年第四季度新认定的所有“四上”单位(含规模以上工业、资质以上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2+1行业、房地产业)给予2万元资金奖励,按照统计局和行业部门各2000元、高新区和乡镇(街道)6000元、企业1万元分配奖励资金。每月由统计部门提供清单,奖励资金直达部门、高新区、乡镇(街道)、企业。(牵头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县财政局) 八、对重点项目集中攻坚实行激励 抓专项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设备更新改造中长期贷款等政策机遇,健全项目专班推进、联审联批集中办公、重点项目挂图作战等集中攻坚机制,对项目谋划和融资实行积分制激励,开封市将根据争取项目和资金数量进行积分。我县对取得全市积分前三名做出贡献的部门单位进行奖励,相关单位奖励标准分别为20万元、10万元、5万元。鼓励积极申报专项债券项目,对新入库符合实际发行条件(“三通过”:国家发改委、国家财政部、国家财政评审二审)的项目,每个项目奖励项目申报单位5万元。扎实做好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对2022年超额完成任务的予以奖励,每超额完成1000万元,奖励2000元;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乡镇,财政扣罚5万元。(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重点项目办) 九、全力争取设备更新改造中长期贷款及贴息 按照企业实际争取设备更新改造中长期贷款及贴息资金额度的1‰作为工作经费对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奖励。鼓励国有平台公司积极运用各类金融工具扩大2022年第四季度融资,按实际到位资金超过上年增量部分的2‰进行奖励。(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金融局) 十、扩大招商引资 在落实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坚持招大引强,对2022年第四季度引进且本年度开工的投资额1亿元以上单一制造业项目,“一项目一策”,在资金、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上给予优先支持。对每引进一个1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的单位,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对每引进一个5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的单位,给予20万元资金奖励。(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