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2022〕37 号关于印发《2022年第四季度“悦生活·惠聚通许”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3-01-04 09:59
通政办〔2022〕37号
通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第四季度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咸平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第四季度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1月25日
2022年第四季度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扩内需、促消费决策部署,促进我县经济快速回暖,拉动经济增长,释放消费潜力,提振消费信心,根据《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封市决战四季度十条措施的通知》(汴政〔2022〕2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悦享生活·惠聚通许”系列促消费活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以促消费稳增长为目标,以提振消费信心、丰富消费供给、激发消费市场活力为主线,以“悦享生活·惠聚通许”促消费活动为依托,通过政府补贴、发放电子消费券、引导企业打折让利等多种方式,挖掘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拉动消费增长,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活动时间及主题 (一)活动时间:2022年11月25日—12月31日 (二)活动主题:“悦享生活·惠聚通许” 三、组织保障 (一)主办单位:通许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科工局、县市场监管局 (三)参与企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许县支行、经县商务局、县科工局(汽车销售)审核通过的县域内商超、餐饮、加油站和汽车经销企业(消费券不得用于烟、酒、储值卡等易变现商品)。 四、活动内容 (一)商超、餐饮、加油站促消费。本次促消费活动资金总额222万元,其中县政府补贴200万元、建行补贴22万元,投放在商超、餐饮、加油站等消费场景,由县财政部门先行将资金拨付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许县支行,最终由建行生活平台进行消费券的发放工作。同时鼓励企业自行开展折扣减免活动让利消费者。 1.商超消费券。商超消费券总额80万元,分为50元、20元通用消费券。活动期间,消费者到参与活动的商超企业使用建行生活APP支付,可享单笔消费满200元减50元、满100元减20元,每个消费者每档优惠累计可分别享受2次。
2.餐饮消费券。餐饮消费券总额92万元,分为50元、20元通用消费券。活动期间,消费者到参与活动的餐饮企业使用建行生活APP支付,可享单笔消费满200元减50元、满100元减20元,每个消费者每档优惠累计可分别享受2次。
3.加油消费券。加油消费券总额50万元,分为50元、20元通用消费券。活动期间,消费者到参与活动的加油站使用建行生活APP支付,可享单笔消费满200元减50元、满100元减20元,每个消费者每档优惠累计可分别享受2次。
(二)汽车行业消费。在通许县域内注册登记的汽车经销企业(需经县科工局、县商务局审核通过的汽车经销企业)购置并上牌的汽车,车价在6万元(含)以下的车辆,每辆给予2000元补贴;车价在6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的车辆,每辆给予3000元补贴;车价在10万元以上的车辆,每辆给予5000元补贴。 五、活动规则 (一)商超、餐饮、加油站消费券使用规则 1.商超、餐饮、加油站消费券消费者需提前下载建行生活APP,点击首页“政府消费券”—“通许消费券”进入“悦享生活·惠聚通许”活动专门页面,在显示还有剩余电子消费券的情况下,直接使用建行生活APP支付,领取消费券,即可消费使用。 2.商超、餐饮、加油站消费券仅限参与本次活动的通许县域内线下实体店使用,可与企业提供的打折减免活动叠加使用。 为确保活动开展效果,县商务局将根据消费券整体核销情况对消费券名额、活动时间和活动力度进行动态调配,消费券者可在建行生活APP中实时查询最新活动规则和剩余名额情况便于参与活动。 (二)汽车促消费活动补贴规则 申领条件: 1.个人消费者须在通许县域内由县科工局、县商务局审核通过的汽车经销企业进行新车购选。 2.购车发票开具时间须为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31日;购车后需在通许县完成机动车新车注册登记,车辆首次上牌、办理行车证时间须为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参与汽车促消费活动的消费者,活动结束后凭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完税发票、个人身份证、银行账号等相关资料向县科工局申领补贴资金。 注意事项: 1.此次汽车促消费活动每位消费者只能参与一次。 2.购车消费者须保证申请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领资格,追回补贴款。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汽车经销企业不得借助此次汽车促消费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提高售卖价格。若被投诉购买价格高于市场价格,一经查实,取消活动资格,售出车辆补贴资金由该汽车经销企业负担。 4.凡是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要留存消费者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发票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积极配合消费者完成车辆注册登记,因企业原因造成消费者不能按时申请补贴资金的,由相关企业承担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实施 县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全县促消费活动的开展,县商务局、县科工局(汽车消费)负责促消费活动的组织实施、政策解读、政策落实;县财政局负责县级资金筹措并落实资金奖补政策;县市场监管局做好促消费活动中市场监管工作。 (二)强化宣传造势 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等多种宣传渠道,开展活动前预热宣介、活动中跟踪报道、结束后成果发布等系列宣传推介活动,营造氛围,促进消费。 (三)落实安全责任 扎实做好疫情防控,严守安全生产红线,采取限流、预约、错峰等方式,防止活动现场人员过度集中。压实主体责任,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监督检查,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四)做好“黄牛”防控 严禁通过虚假交易套取政府促消费资金等违法行为;严禁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传播套现消费券等违法信息。对有以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列入失信名单,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通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