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分配结果公告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2-12-09 15:04 2022年11月,上级提前下达我县2023年财政推进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3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财政推进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30万元 二、分配原则 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兼顾公平,突出绩效。 二是完善基础设施,突出产业发展。 三是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资金相适应。 四是项目实施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挂钩。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国家乡村振兴局12317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0371-65919535 开封市乡村振兴局0371-25953508 通许县乡村振兴局 0371-24988666
通许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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