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2022年第47项)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3-01-29 15:36 通许县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任务2022年第47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按照《关于规范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通知》的要求,现将该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存在隐患。通许县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混乱,基础设施不完善,管理台账残缺不全,渗滤液处理设施长期不正常运行,大量渗滤液违规直排坑塘内露天积存,环境风险突出。 整改目标:生活垃圾填埋场停止接收生活垃圾,实现规范管理。 整改措施:接到整改任务后,我县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一是立即停止垃圾填埋作业,实施焚烧处置。自2022年3月实现生活垃圾全部外运到杞县和尉氏县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置;二是对裸露垃圾堆体实施膜覆盖,完善基础设施。2022年2月底,垃圾堆体完成全覆盖,消除露天堆放;3月份完成垃圾场整体绿化;4月底截洪沟全部建设完成,完善雨污分流设施,6月底废气燃烧塔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三是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和污染物监测种类、污染物因子进行定期监测;四是增加渗滤液临时处置能力,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对自建渗滤液设施进行维护,增强处置能力。坑塘内污染雨水于2月底处置完毕,10月份调节池内渗滤液降至4000吨以下;五是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台账,全面、从严做好填埋场的长效监管工作,2022年10月31日前已完成通许县第二垃圾填埋场全部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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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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