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2022〕43号 通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通许县人民政府部门行政职权 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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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2-21 09:35

通政办〔202243

通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通许县人民政府部门行政职权

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咸平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政府权力运行,推动政府全面正确履职尽责,实现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的有机融合,根据《通许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各单位职责调整情况,按照申请、审核、确认等程序,经县委编委会研究决定,对县政府部门行政职权目录进行动态调整,现将调整后保留的2929项行政职权目录予以公布。

各乡、镇人民政府,咸平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行使职权,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不得擅自取消、转移权力和责任。要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开,提升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公众知晓率和关注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效率和水平。

附件:开封市通许县人民政府部门行政职权目录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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