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许县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办法》 的政策解读材料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3-04-20 14:50 关于《通许县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办法》 的政策解读材料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通许县人民政府制定了《通许县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解读如下: 一、制定《办法》背景、依据、出台目的 (一)制定《办法》的背景 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是提高全民文明卫生素质,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提高社会卫生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需要而制定。 (二)制定《办法》的依据 制定《通许县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办法》依据的法律法规和参考的部门规章、政策文件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开封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开封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等。 (三)出台《办法》的目的 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重要内容。出台《办法》,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能力,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积极构建长效机制,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病能力。 二、制定《办法》过程 2023年3月17日上午9点,在县政府六楼西会议室,召开了有关单位关于《办法》征求意见工作会,征求各成员单位的落实举措和办法,会上印发了《通许县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三、《办法》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 围绕《办法》,我们征求了咸平街道、市场监管局、城管局、住建局、市场发展中心、农业农村局、教体局、公安局、商务局、融媒体中心、疾控中心等单位的意见,以上单位均无意见。 四、《办法》的重要举措和政策解读 《通许县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办法》共五章,十七条,包括总则、职责分工、预防控制、监督管理、附则。 1.病媒生物防制职责分工。根据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际情况,病媒生物防制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设立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本辖区和监管单位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2.病媒生物防制主要工作内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在完成本单位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同时,还要加大对监管单位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监管力度,完善相关防蝇、防鼠设施,确保我县整体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标准要求之内。 3.病媒生物防制监督管理。明确各有关部门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监督管理力度,对不重视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单位给予通报,对在全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五、文件时效 《办法》自发布日期起(2023年3月20日)施行。 六、政策解读人 姓名:陈跃文 联系电话:0371-24992300。 《通政文〔2023〕16号通许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通许县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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