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文〔2023〕44号        通许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通许县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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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5-17 11:34


通政文〔202344

通许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通许县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咸平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现将《通许县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516

通许县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

工作方案

“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农机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夯实农机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根据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机发〔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乡村振兴为目标,以依法监管、规范执法、优化服务为路径,转变监管方式,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果,巩固发展“政府负责、行业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农业机械化有力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目标任务

“创建‘平安农机’,提升发展质量”为主题,通过开展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促进政府更加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部门间协调配合不断加强;推动监管力量向基层延伸下沉,监管网络更加健全;强化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监管工作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便民化水平不断提高;提升农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农机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农机安全意识深入人心,确保2023年我县达到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标准,并通过考评验收。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5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采用出动宣传车、发放明白卡等形式,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机手对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的认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创建阶段(20235月一8月)。根据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考评标准,制定“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成立“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联席会议,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要全力抓好农机监理办证服务大厅的改造提升,加强农业机械档案规范化管理,提高农机监理装备能力建设,确保8月底之前,符合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标准并顺利申报。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9月一11月)。“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限期整改,确保上级审核验收达标。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是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成立“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农机安全列入全县安全生产总体规划,把农机安全生产和“平安农机”创建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为抓实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持。

(二)强化宣传,营造创建氛围。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利用电视、网络、广播、报纸、手机等宣传媒介和新媒体,采用科技赶集、现场咨询、宣传标语、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创建“平安农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三)发挥基层作用,夯实创建基础。推进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责任,做到责任明确、底数清晰,设置乡镇(街道)农机安全监理员、村(社区)农机安全协管员和农机合作社安全管理员,充分发挥在创建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确保创建工作深入持久开展。

(四)加强指导,扎实推进创建。县农机、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根据各阶段的重点工作,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农机合作社的检查指导,做到工作服务到地头、宣传动员到农家。同时,认真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全面提升“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总体水平。

(五)密切配合,健全联管机制。建立健全农机、公安、交通、应急、市场监督等部门执法联动机制,建立完善信息互通、联席会商、执法联合等工作机制,扎实推进联合执法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农机牌证管理,农机经销和维修市场监管,严查农机道路交通违法,突出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建立农机安全联合管理和行政执法长效机制。

(六)定期考核,严格创建标准。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目标及计划,及时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工作落到实处。县农机、应急管理部门将按照“平安农机”创建标准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完成。

附件:1.通许县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通许县农机安全生产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3.通许县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评分办法


附件1

通许县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憨振强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董高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荣小伟   副县长

张红岩   县政协副主席、农业农村局局长

   员:王国强   应急局局长

        郭海洲   交通运输局局长

              教体局局长

        李国贞   农业机械技术中心主任

陆超明   公安局交警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适时召开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会议,听取创建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办公室设在农业机械技术中心,李国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通许县农机安全生产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全县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强化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进一步提高我县农机安全管理工作效率,建立通许县农机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职能

联席会议在县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农机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分析全县农机安全形势和农机事故特点、规律,统筹研究、解决全县农机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和监督全县农机安全工作;整合资源,促进部门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创建“平安农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农机中心、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农业农村局、交通局、教体局组成。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负责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负责工作协调和信息沟通。农机中心和应急管理局为联席会议具体牵头单位。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因故不能出席的,需在会议前向召集人请假,并委托其他负责同志出席。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联席会议。

会议结束后,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贯彻落实。

四、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时参加会议,主动研究解决涉及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农机安全生产问题,并与成员单位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或列席会议的单位,应认真贯彻和执行联席会议确定事项,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在重新做出决定或议定前应当先行执行。


附件3

通许县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

评分办法

考核目标

评分标准

1.认真贯彻有关农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履行好乡镇(街道)的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做到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有落实、有成效。

查阅工作计划部署并考核落实情况,检查有关记录文件、资料,缺项或不完整者扣5分。

2.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乡镇(街道)与每个村(社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查阅责任书签订情况,抽查中发现未签责任书的扣5分。

3.加强乡镇(街道)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准确掌握农业机械保有量,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台帐。

查阅相关资料、统计报表,抽查台帐,缺失内容或台帐不健全者5分。

4.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制定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布置落实隐患排查工作,落实整改措施,按要求报送隐患排查整治。

未制定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未及时开展隐患排查的,或无隐患整改措施的,未按要求报送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度的扣5分。

5.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农机安全教育进学校”“机安全教育进农户六进活动,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制定安全生产措施。

查阅相关资料和记录,没有宣传教育计划的,未开展活动,或未制定措施者,扣5分。

6.积极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农机安全监理员、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制度,年内新创建1平安农机范村。

查阅相关文件、汇报材料和现场抽查相结合。未设立农机安全协管员的或未新创1平安农机示范村的扣5分。

7.落实农机及驾驶操作人员管理制度,乡镇(街道)设立负责农机工作的办公室,本乡镇(街道)农业机械入户率、驾驶操作人员的持证率、农业机械年率达到90%以上。

查阅文件记录,抽查农机档案及台帐,达不到三率要求的扣5分。

8.制定和落实好本乡镇(街道)农机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发生较大事故后及时组织救援,针对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查阅文件、记录、已发生事故和处理结果,未制订应急预案的,未针对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的5分。

9.严格农机事故报告制度,做到不隐瞒、不拖延、不漏报。农机事故万台死亡率控制在万分之三以下。

查阅事故记录,隐瞒不报、漏报者或事故死亡人率超过万分之三者扣5分。

10.开展农机维修网点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农机维修网点的台帐,加强对农机维修网点从业人员的有效管理。

查阅相关资料、台帐,未建立管理台帐,未对从业人员登记发证的扣5分。

(说明:本考核评分办法总值100分。考评标准共10项,每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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