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2023〕12号 通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通许县道路交通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3-05-09 18:16
通政办〔2023〕12号
通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通许县道路交通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咸平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通许县道路交通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5月8日
通许县道路交通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紧盯“两客一危一货”、六座以上小客车等重点车辆,强化路面管控、精准打击、源头治理、宣传警示、责任追究,从严查处一批肇事肇祸违法行为,有效治理一批人、车、路、企交通安全隐患,力争实现道路交通事故“一个下降两个不发生”(即事故死亡人数下降,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不发生因道路执法引发的重大负面舆情)的工作目标。 二、整治时间 2023年5月5日至8月13日,其中每周五、周六、周日为全县统一行动日。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车辆:重中型货车、六座以上小客车(重点是面包车、商务车)、危化品运输车等。 (二)重点违法违规行为: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即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不系安全带、越过中心线、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非法改装等严重违法行为。 (三)重点区域:国省道、农村道路及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点,餐饮娱乐场所、地摊夜市周边道路以及进出县城主干道路等。 四、整治措施及职责分工 (一)深入排查、加大力度清剿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掌握人、车、路、企重点交通安全风险,全面排查,动态清零,彻底整改,坚决落实。 1.加强重点车辆管理。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警部门要针对“两客一危一货”、校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全面检查车辆证照、交通违法、事故发生等情况,对存在证照逾期未审验、交通违法预期未处理、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加大管控力度,消除隐患前坚决不得上道路行驶。交通运输部门、教育部门要联合交警部门深入客货运企业、校车运营公司、学校,每月集中对“两客一危一货”、校车开展检查,排查车辆违法、检验、动态监控等,以及驾驶人的从业资质、身心健康状况、检查动态监控等重点制度落实情况,督促及时整改所属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违法未处理、轮胎破损、安全带缺失、安全机件不达标等隐患,对风险高问题多的企业组织联合约谈,集中曝光,倒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加强对客运车辆乘客使用安全带情况的检查和提醒。 2.加强道路隐患整治。交通部门、公路部门要会同交警部门对桥梁、隧道、临水、急弯陡坡等高风险路段及施工路段,特别是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事故多发的路段和未正式交付但已开放通行的道路,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深刻汲取教训,完善交通设施,狠抓源头治理,切实堵塞漏洞,动态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重点路段安全畅通。 3.深化交通安全事故深度调查。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点针对涉及“两客一危”车辆非法改装、货车大吨小标等问题,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加大违规生产、改装销毁企业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追究发生交通事故涉事用工企业、农场主责任,存在违法超员、违法载人的要予以严管重罚。要深查普通货车运输危化品的违法犯罪线索,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生产、装卸、运输、收货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及时依法立案侦办,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二)紧盯重点路段、时段,严查交通违法 要加强国省道、县城、农村等重点区域,周末和夜间重点时段管理,切实稳定交通安全形势。在易发生交通事故路段及国省道等采取定人、定岗、定责的巡逻管控勤务部署,启动全部执法站,错时开展勤务工作。 1.进一步强化国省道管理。交通部门、公安机关在国省道要持续开展“春季守护行动”,坚持24小时巡查,严打“三超一疲劳”、无证驾驶、压线逆行、闯红灯等严重违法行为。深入开展“豫筑平安”大中型车辆严重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越过中心线、逆行、超速、疲劳驾驶、超载、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七类严重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公路重点隐患车辆精准查缉集中统一行动,深入研判分析,及时拦截检查,全力挤压违法超员、违法载人等车辆活动空间。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派出所要对辖区国省道摆摊设点、瓜果市场加强检查,协同城管、市场管理部门及时清除,涉及车辆由交警部门协同处理。 2.加强县城道路交通管理。城管、市场管理等部门要联合公安机关对商业路、幸福路、新兴路等道路摆摊设点、占道经营集中治理,还路于民,确保县城道路安全、畅通。公安机关要扎实组织开展酒驾醉驾集中统一行动,以娱乐商圈、繁华街区等路段为重点路段,以夜间特别是凌晨0至3时为重点时段,提高路面见警率和检查频率,切实做到“四个延伸”,严查酒驾醉驾,要坚持“一车三查”,在检查酒驾醉驾的同时,同步查处超员、不系安全带、不带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重拳打击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由县文明办牵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要积极行动,从自身抓起,结合单位、行业、乡村实际,采取单位内部监督、路面设点检查、村庄出口劝导等多种形式,持续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加大对骑电动车(摩托车)不带头盔、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的宣传教育和违法行为的劝导纠正力度。 3.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公安机关要用好“一村一辅警”,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两站两员”、网格员、路长等力量,加大农村道路交通违法劝导力度,将安全隐患隔离在路外。农业农村局、公安机关要加大巡逻巡守频次,严厉打击春耕春播“双违”、农机车辆载客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要紧盯务工市场、农贸市场等周边重点道路,精准打击非法营运、农村“双超”等违法行为,对接送务工人员的车辆分析出行轨迹,聚焦一早一晚重点时段,严查重点违法行为。 (三)突出重点人群,深化宣传教育 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针对“两客一危一货”及六座以上小客车、校车驾驶人、农民等重点群体,充分运用各种方便快捷的宣传平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迅速掀起百日行动宣传攻势。 1.宣传部门和公安机关发挥主导作用。公安部门要及时整理常见多发突出违法行为、预警提示等宣传主题材料,为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提供针对性宣传内容和形式支持,与宣传部门联合积极指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发动各类权威媒体、自有账号、平台,形式多样组织开展宣传,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效果。 2.加强重点群体宣传教育。交通部门、文广旅局要联合交警部门对旅游包车、班线客车的驾驶员、管理人开展一次面对面集中教育,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确保驾驶人安全行车。交通部门、公安机关要用好“交管12123”APP、货运平台提示功能,强化点对点精准宣传教育,向“两客一危一货”及六座以上小客车驾驶人精准推送防范“三超一疲劳”、系好安全带等提示信息,增强安全警示效果。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交通事故特点,集中曝光近期典型肇事肇祸案例和违法突出企业、客货运驾驶人,重点宣传疲劳驾驶、超限超载、公路“双违”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路面遗洒、刹车失灵等突出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以及大雾、强降雨等恶劣天气的安全驾驶常识。教育部门每月要对校车驾驶员开展集中教育,坚决杜绝病车上路、无资格驾驶员驾驶校车、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生。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 3.强化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公安机关、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发动交警、辅警、劝导员、路长上门督促集中用工单位、种植大户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签订责任书,要加强对接送人员车辆及驾驶人、务工务农群体的安全监管和警示教育,对被处罚过“双违”的重点车辆驾驶人要上门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结合组织“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在乡镇、社区、广场、公路、穿村过镇路段等人流、车流密集场所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农村大喇叭、农村应急广播集中开展常见多发突出违法行为宣传和预警提示。特别要广泛宣传婚丧嫁娶、赶集、民俗活动等占用公路的风险隐患,宣讲农村“双违”、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对外出务工人员精准宣传出行安全,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四)用好“四个机制”,强化应急处置 强化机制建设,加强协调沟通,强力推进百日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预防各类交通事故发生。 1.要用好联合会商机制。与交通运输、气象部门召开会商会,研判数据信息、分析交通形势、预判重点区段、制定预案方案,提前向受影响地区发布预警提示,做到靶向预警、精准处置。 2.要用好监测预警机制。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全天候监测本地路网运行态势,加强对易受恶劣天气影响的路段桥梁、互通枢纽等重要节点,以及临水、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的视频巡查,对突发交通事件快速调警、及时处置。要严格落实“一堵点一方案”,充分利用易堵点(段)周边路网结构,综合采取远端提示、近端疏导、分流绕行,均衡路网流量。要利用“一路多方”机制,加大线上线下巡查频次,对发现因焚烧秸秆等导致低能见度警情时,及时预警通报、及时发布警示、及时排查处置。要发挥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的预警引导功能,强化对恶劣天气的短临预警,加强远端诱导和导航警示,有效串联上下游重要节点,最大限度提升预警效能。 3.要用好区域协同机制。要加强与相邻县区协同合作,制定协同分流、联动保畅方案,加强信息共享,一旦出现突发警情全线联动、高地协同、果断处置,确保主干路网有序畅通。 4.要用好联动处置机制。协调交通运输、公路管理等部门,落实“一路多方”工作要求,提前将救援车辆、应急装备、设备物资投放到重要路段,确保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能够快速处置、高效疏通。要联合保险公司增设事故理赔点,落实警保联动、同步出警、快处快赔、迅速清撤,防止“小事故”引发“大拥堵”。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由分管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李健牵头的工作机制,县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教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共同推进全县道路交通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指挥部设在公安局交警大队,承担具体工作,实行集中办公,扎实推进我县道路交通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目前正值春播春种、物流运输旺季,人员流动、货运物流活动密集,客货流量明显增长,各类风险交织叠加。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全力做好交通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好属地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深入开展各类预防措施,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责细化工作方案,确保万无一失,特别是针对隐患治理资金投入不足、隐患治理不彻底的问题,要加大监管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得力措施,尽快予以解决。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要切实落实好领导协调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要结合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实际,完善县、乡、村三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县公路管理部门要经常对本辖区公路各类警示警告标志和标线进行检查,发现损毁、陈旧、丢失的要立即更新和补齐,尤其注意各入境路口的警示警告标示和标线,确保标志、标线齐全、规范,同时要加大公路巡查力度,及时修复公路病害。各运输企业要切实落实好各自的主体责任。不断提高政策观念和法纪意识,切实提高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客运企业要严格对所属车辆的动态监管,确保不发生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随意揽客和串线等违法违章经营行为。各有关部门在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要根据相关程序和职责开展各项工作,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三)强化督查问责。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等工作考核内容。加强跟踪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对发生1次死亡2人道路交通事故的,由县级组织开展事故倒查溯源,进行挂牌督办和警示约谈;对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挂牌督办并约谈事故发生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倒查溯源、追责问责。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等问题导致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既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也要追究属地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凡是查处不严格或问责不到位的一律提级重新调查处理。 (四)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文明执法。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执法教育和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讲究执法策略,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用语。要科学设置检查站点,优化检查方法,严防造成交通拥堵、事故。要规范处置突发情况,加强嫌疑人的约束和保护,严防发生意外伤亡事件。要持续优化改进执勤执法安全防护措施,加强人员安全管理,增强安全意识,严守安全防护规定,严防发生民警辅警伤亡事故。要密切关注负面舆情,严防因执法不当引发群众不满,引发社会舆论炒作,一旦发现,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确保快速高效处置。强化执法整治。要重点围绕“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方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整治执法领域顽瘴痼疾,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提供法治支撑。加强行刑衔接。对严重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以及交通事故中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失职渎职罪的,要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严惩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行为。 (五)加强督导检查。县督察局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各乡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百日行动工作情况每周进行督导检查,对于工作落后的单位、乡镇进行通报批评。 (六)加强信息报送。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要明确信息员,于5月10日下班前向指挥部报送工作方案,每周五下午3点前通过邮箱报送工作进度,报送邮箱:tongxujiaojing@163.com,联系方式:2498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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