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2023〕18号        通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通许县“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创建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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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6-29 18:22


通政办〔202318

通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通许县“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创建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通许县“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创建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625

通许县“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

创建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动全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汴政办202253号)及开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提质扩面实施方案的通知》汴交20228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四好农村路”示范乡创建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为载体,以补短板、强管养、提服务、保安全、促发展为重点,充分发挥“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作用,强力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提质扩面,全面实现“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为助力我县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提供坚实公路保障。

二、目标任务与责任分工

通过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乡创建活动,彻底排查整治我县农村公路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建立“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乡镇(街道)主体、群众参与”的农村公路管养机制,实现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畅、洁、绿、美、安”发展目标,确保全县“四好农村路”示范乡创建任务圆满完成。

示范引领,树立标杆

在全县范围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乡创建活动,所有乡镇(街道)道路要达到“四好农村路”建设标准,其中各乡镇(街道要创建13标杆“示范村”,带动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打造道路两侧绿化通道

实施农村公路绿化工程,对公路两侧进行植树绿化、美化,提升重要县乡道和线路节点绿化档次,打造公路绿色通道。县道绿化由县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乡村道绿化由乡镇(街道)牵头负责。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全面实施路田路宅分家

对农村公路两侧的路肩、边沟、边坡等进行整修和维护,重点对穿越乡镇(街道)、村庄、街道、农田两侧道路进行整治,实现路田路宅分家。爱路护路、安全出行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公示率和群众知晓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善公路附属设施

规范设置标识标牌、路长牌、宣传标语等,重点道路增设展现乡土人情的人文景观点、停车停靠点等公益、便民设施。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强化建筑控制区管理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管理机制,强化道路巡查,严防新增非公路标志标牌和违规建筑设施,依法拆除违法、违章和破旧建筑。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严厉打击违法占路行为

全面整治沿路石材、垃圾、建筑材料及其堆积物,保持公路整洁无污染。加强治理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行为,提升道路安全通行能力。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严格道路扬尘污染治理

加大农村公路日常保洁力度,严查抛、洒、滴、漏等违法运输行为,确保“全路无垃圾、行车无扬尘”。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全面整治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垃圾杂物

全面清理整治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各类杂物,确保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无垃圾、无杂物、卫生整洁。实现公路绿化、街道亮化、庭院净化、路域美化,公路无违法占用或打场晒粮,路肩无杂草杂物或种菜搭棚,建筑控制区内无非法建筑或乱堆乱放。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善公路安防工程设施

对农村公路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以险工险段、危桥改造为重点,结合标志、标线和标牌完善,实施生命防护工程,全面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善农村公路管养体制

进一步完善“路长制”工作机制,落实管理养护责任,到20236底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发展格局,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开展创建活动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意义,强化领导、迅速行动,按照具体标准和考评要求,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强力推进、及早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细化工作措施。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聚焦目标任务,对照“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创建标准,倒排工期、加压推进,做实整治工作。要建立工作机制,保障创建活动持续开展,注重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持续巩固提升整治成果和创建效果。

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电视、农村广播、短信、标语及新媒体,持续宣传、广泛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率、积极性、参与度,形成广大群众自觉参与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确保整治效果持续巩固、示范创建氛围更加浓厚。

(四)强化考核激励。“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创建纳入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的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开展工作考评,设立专项资金,实施以奖代补,对工作标准高、整治成效明显的乡镇(街道)进行奖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不间断检查,确保示范创建成效和质量。

附件:1.通许县“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创建考核与验收办法

2.通许县“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创建考核与评定标准

附件1

通许县“四好农村路”示范乡创建

考核与验收办法

为确保我县“四好农村路”示范乡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和持续推进,切实发挥激励导向作用,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街道)辖区内的县道、乡道、村道。

二、考核内容

“四好农村路”示范乡创建主要考核内容,围绕道路两侧美化绿化路田路宅分家公路附属设施建设建筑控制区管理违法占路行为治理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公路安防设施完善农村公路管养体制建立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垃圾杂物整治等10具体工作组织实施。

三、考核申报方式及组织程序

当年参加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乡申报的乡镇(街道需向县交通运输局递交创建申请。按照《通许县“四好农村路”示范乡创建评定标准》有关内容进行自查自评,并向县交通运输局报送自查自评结果。

县交通运输局根据各乡镇(街道)政府上报的自查自评结果,成立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中心、县住建局等有关人员组成的联合考核组,对申报的乡镇(街道)进行考核验收和评定,并报请县政府研究确定表彰和奖励事项。

申报国家级和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乡创建的乡镇(街道),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标准、程序和要求进行申报,并接受上级考核验收。

四、考核结果及奖励

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四好农村路”示范乡的乡镇(街道),由县政府分别给50万元、40万元、30元奖补资金,并对相关负责同志进行表彰。由县政府授予“四好农村路”示范乡创建达标乡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


附件2

通许县“四好农村路”示范乡创建考核与评定标准

序号

目标任务

考核内容

分值

检查方法

评定标准

1

建设

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要求完成当年农村公建设及附属设施建设任务,合格率达到100%

10

查看资料实地抽查

实施绿化、路田路宅分家、交通安全排水、路肩边坡培护密实规范,得5分;有一项未达到要求扣2分,最多扣10分。

2

管养机制

将农村公路管养纳入乡级政府目标考核体系情

5

查看文件

将农村公路管养全部纳入乡级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得5分;部分纳入得2分,没有纳入得0

路长制”建立情况、乡镇(街道)农村公路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5

听取汇报查看文件

建立路长制,乡镇(街道)建有管养站、村有养护室,乡镇(街道)农村公路管理体系完善得5分;不完善得0分。

3

路况

辖区内农村公路路面无明显病害,公路技术状评定良等路以上的比例情况。

10

实地查看

良等路达100%的得10分,良等路达80%以上的得5分,良等路未达80%的得0分。

4

日常管养 效果

辖区内农村公路常年保持路面整洁、排水畅通,行车舒适,无明显影响行车的病害,穿越村镇路段路面无积水。

5

实地查看

存在不整洁现象,每处扣0.5分,最多扣5分 。

辖区内农村公路路肩培护规范、平顺坚实且路肩 外缘低于路面2-5厘米无垃圾等堆积物。

5

实地查看

存在路肩宽度不少于设计要求不够、高于路面、培护不密实,每100米扣0.5分,最多扣2.5分;有垃圾等堆积物,每处扣0.5分,最多扣2.5分。

边坡稳定、整洁,无亏坡、冲沟现象,排水畅通。

5

实地查看

存在边坡不稳定、不整洁每100米扣0.5分,最多扣5分;有垃圾等堆积物,每处扣0.5分,最多扣5分。

交通标志标线齐全、规范、鲜明、整洁。严格按规范设置警示、警告、指示等标志,按规范要求划设公路中心线、车行道边缘线等。里程碑、百米桩、示警柱、护栏等附属设施干净整洁、完好无损。

5

实地查看

未按规范设置警示、警告、指示等标志、标线,每处扣0.5分,最多扣2.5分;里程碑、百米桩、示警柱、护栏等公路附属设施出现缺失,每处扣0.5分,最多扣2.5分。


序号

目标任务

考核内容

分值

检查方法

评定标准

5

路田路宅分家

公路两侧为田地的路段,通过整修路肩、完善边沟、栽植行道树等方式,实现路田分家。

6

实地查看

存在路田不分家路段,每100米扣1分,最多扣6分。

过村镇路段,设置排水设施、绿化平台、护栏、栅栏、人行道等物理隔离形式,实现路宅分家,保障道路畅通。

6

实地查看

存在路宅不分家路段,每100米扣1分,最多扣6分。

6

环境与公路建筑控制区治理

公路及其两侧可视范围内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各类杂物。

6

实地查看

公路及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存在建筑材料、生活垃圾等堆积物现象,每处扣1分,最多扣6分。

公路路域内无违章建筑物和占道经营,公路用地内的非公路标志按要求设置,达到“规范、安全、美观”标准。

5

实地查看

公路建筑控制区治理不力,存在违章建筑物、路边集贸市场等情况,每处扣1分,最多扣5分。

7

绿化美化

公路绿化应绿尽绿。辖区内农村公路本着制宜、因路制宜,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花则花草原则进行绿化

5

实地查看

存在10米以上绿化空白,每处扣1分,最多扣5分。

路树栽植整齐、刷白,进行病虫害防治,灌木和花草定期修饰、剪理。

2

实地查看

存在树冠妨碍视距和交通安全,灌木和花草未定期修饰、剪理,每处扣0.5分,最多扣2分。


8

提升绿化亮化效果

辖区内主要县乡道两侧绿化成林、成廊、成景,建设绿化景观、绿化平台或绿色廊道。

5

实地查看

主要县乡道未按要求实现两侧绿化成林、成廊、成景,建设绿化景观、绿化平台或绿色廊道,每条路线扣1分,最多扣5分。

辖区内主要县乡道穿越村镇路段实现亮化。

5

实地查看

主要县乡道穿越村镇路段未实现亮化,每条路线扣1分,最多扣5分。

9

提升路域 文化氛围

沿线爱路护路宣传氛围浓厚,利用路侧可用土

地、穿越村镇出入口处结合自然生态、风土人情、 产业特色、历史文化、时代精神等至少设置1-2处人文景观点、公路驿站等文化便民设施,建设文化农村路。

10

实地查看

沿线爱路护路宣传氛围不浓厚,每条路线扣1分,最多扣5分;未按要求至少设置1-2处人文景观点、公路驿站等文化便民设施,每条路线扣1分,最多扣5分。

备注:示范乡考核项目总评分在85以上评定为示范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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