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4-01-10 15:42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
一、单位地址: 通许县解放路58号 二、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37124992066 三、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四、主要领导及分工: 许富强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全面工作。 周鑫淼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负责大气污染防治、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组织人事、移动源污染监督管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重污染天气应急、环境监察、环境监控、财务、环境监测规划与实施、政策法规、环保信用评价、12369热线、环境目标管理、各级督查督办调查处理及回复、纪检监察、创建卫生城市、爱国卫生运动、清洁行动、清洁生产、自然生态保护、国家生态安全、生态环境规划、生态环境科技标准、妇女工作、城市防汛、智慧环保。
赵永刚 副局长 负责地表水生态环境、饮用水源保护、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和化学品污染防治、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污染源普查、行政审批、大数据服务、建设项目环评管理、排污许可的综合协调和管理、“互联网+监管”“一中心四平台”、“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万人助万企、人居环境、宣传教育、微信公众号、舆情处置、网民留言交办、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文明城市百城提质、质量强县、高质量发展、群团组织、统战、发展改革、创建园林城市、违建别墅、绿色发展服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意识形态,网信、未尽事宜以局党组交办为准。 李亮 党组成员(原县生态环境局) 负责信访、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国土绿化、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未尽事宜以局党组交办为准。 五、单位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区域内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三)负责监督管理区域内政府减排目标的落实; (四)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所辖区域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负责区域内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区域内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在授权范围内承担部分行政许可工作; (七)负责区域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督检查; (八)负责区域内生态环境科技与标准工作; (九)负责区域内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指导监督区域内自然生态保护修复工作,配合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 (十一)完成市局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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