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2024〕6号        通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通许县人民政府气象灾害防御  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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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4-12 15:31

通政20246

通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通许县人民政府气象灾害防御

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和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确保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规范有效开展,根据开封市人民政府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有关要求,决定成立通许县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现将指挥部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指挥部组成人员

长:郑永峰    、财政局局长

副指挥长:申建春    县民生诉求服务中心主任

闵晓桐    气象局局长

王国强    应急管理局局长

    员:       县人民武装部军事科科长

      武警通许中队副队长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李海军    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公安局副局长

      民政局副局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咏梅    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周鑫淼    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红军    管理局副局长

曹琳琳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游方振    水利局副局长

      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大队常务副大队长

侯培莲     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刘书林    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孔静秋    统计局副局长

尤宏晓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谭倩倩    气象局副局长

芮卫国    财政局四级调研员

陈慧芳    国家电网通许分公司副总经理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气象局。谭倩倩同志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二、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政府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及气象现代化工作。

主要成员单位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主要职责如下

县人民武装部重特大气象灾害发生后,组织全民兵分队参加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地方职能部门完成灾后重建等工作;根据中部战区授权,协调指挥驻部队、预备役部队开展抢险救灾行动。

武警通许队:重特大气象灾害发生后,负责组织指挥武警部队开展抢险救灾行动等。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拟定并组织实施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时,统筹考虑气象灾害防御、人工影响天气和气象现代化工作,负责属气象领域项目可研报告审批、投资计划下达等;配合气象部门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和气象灾害防御等重大项目建设工作。

县教育体育局:指导教育部门、学校做好气象灾害灾前预防和灾害防御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气象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全重特大气象灾害发生时,配合政府部门督促灾害发生地教育部门、学校做好在校师生灾害防御、安全疏散等工作。

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将气象灾害防御、人工影响天气和气象现代化建设纳入全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气象灾害防御、人工影响天气和气象现代化建设领域的有关科技研发等工作。在制定全产业政策规划、生产布局和推进工业项目建设工作中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风险性影响,当气象灾害造成重要工业品保障出现重大问题时,协调相关单位和相关乡镇(街道)做好保障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全人工影响天气用民爆器材购买、运输许可证核发工作的指导,负责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用弹药运输许可证的发放;协助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保卫、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全重特大气象灾害发生时,负责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车辆的交通疏导等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城乡居民低保特困人员在重大气象灾害防范应对中的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县财政局: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要求,将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相关建设任务和建设项目纳入中长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合理安排支出规模。全重特大气象灾害发生时,会同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筹措救灾应急资金,做好救灾应急资金保障等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政府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的表彰方案,按照有关规定,对有突出贡献单位或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县自然资源局:与气象部门联合建立完善气象及气象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当气象条件可能或者已经引发地质灾害时,及时启动预案进行应急处置重特大气象灾害发生时,及时提供地质灾害信息等。

县生态环境局:与气象部门联合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和气象及气象次生、衍生灾害预报预警信息获取机制,做好环境污染应急应对。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气象部门联合建立完善气象及气象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指导全住房建设领域气象灾害防御的相关工作人民防空办公室:与气象部门联合建立完善气象及气象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全重特大气象灾害发生后,负责提供应急通信支援保障;组织对人防工程进行隐患排查,落实应急抢险、避险等防汛措施,做好人防工程安全工作;在人防工程项目规划、建设中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

县城市管理局:与气象部门联合建立完善气象及气象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全特大气象灾害发生时,负责城区防汛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与气象部门联合建立完善气象及气象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做好交通运输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重点督促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做好气象观测网建设。协助做好人工影响天气装备弹药运输及气象灾害防御等工作。

县水利局:与气象部门联合建立完善气象及气象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根据气象部门总体规划,协助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及重点库区人工增雨作业站点等项目建设。

县农业农村局:主动配合实施农村精准化气象防灾减灾工程,加强农村基层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与气象部门联合建立完善农村气象及气象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在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中统筹考虑气象灾害防御和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建设项目;协助做好粮食生产核心区、高标准农田示范区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炮站建设及人工增雨(雪)、防雹减灾等工作。

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与气象部门联合建立完善气象及气象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根据暴雪、气象干旱、低温、冰冻(道路结冰)、寒潮、霜冻、干热风、雷电、冰雹等防御提示,指导林业生产单位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对林业的影响。根据大风防御提示,关注高火险天气形势,会同气象部门做好森林火险预报预警,指导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与气象部门联合建立完善气象及气象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负责指导监督旅游经营单位的气象灾害预警机制建设,负责对旅游景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及演练等进行指导检查。

县融媒体中心:与气象部门联合建立完善气象及气象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负责协调广播、电视等新闻单位,及时准确向社会播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指导协调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新闻报道、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与气象部门联合建立完善气象及气象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组织和指导灾害发生后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医疗卫生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等。

县应急管理局:与气象部门联合建立完善气象及气象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在全应急管理平台接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指导监督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冶金企业等行业领域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督促指导企事业单位和全社会有效防范应对,提升气象灾害防灾减灾能力;督促指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及时提供气象灾情信息;组织协调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县统计局:督促指导全统计部门配合气象部门做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气象灾害普查、灾情调查、数据信息统计;参与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制定与评价等。

县气象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省气象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气象行业相关技术标准、业务规范等;依法履行气象灾害防御、人工影响天气和气象现代化建设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责;负责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建设、运行和维护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负责全气象灾害防御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国家电网通许分公司:与气象部门联合建立完善气象及气象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保障特殊时段内全县气象部门供电不间断;重大重特大气象灾害发生后,督促指导下属企业按规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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