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2024〕8号 通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县所有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4-05-17 15:33 通政办〔2024〕8号
通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县所有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为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管控消除风险事故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持我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的形势,县政府决定在全县所有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在县政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自即日至2024年7月底,在全县所有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行动。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把排查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风险隐患,避免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行业领域、所有企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场所。 三、整治重点 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强化安全管理,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落实落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一)消防。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聚焦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活动集中、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人员密集场所、敏感特殊场所、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民政机构等,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对消防设备设施、建筑材料、电气线路、疏散通道、灭火设施等全面排查,开展“三合一”“多合一”“九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严防火灾发生。 (二)文保单位。全面开展文保单位安全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文保产权单位、管理使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严格火源管理、用电管理情况,文物建筑内配电设备、电气线路、电器选型、安装等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防火要求,电气线路和电器是否定期检查检测。文保产权单位、管理使用单位必须明确专职消防管理人员,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保证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就近配置消防给水系统、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并定期维护保养。加强修缮改造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管,持续开展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提醒和教育。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图书馆、展览馆、商场、车站、建筑工棚、旅游景区、网吧、酒吧、宗教活动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落实大型集会是否严格审批报备,是否有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 (四)道路交通。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整治,加强城乡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运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桥梁、边坡陡坡、临水近沟、急弯路段等重要点位的安全检查,加大易发事故路段的巡查监管力度,排查极端天气条件下的交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深入开展“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专项整治,加大对客运车辆违规挂靠、非法改装、违法运行等行为打击力度,严查超速、超载、超限、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建筑施工。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排查整治,加强对所有建筑施工项目的安全监管,重点查处违章作业、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在建工程的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重点部位和环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极端天气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对集装箱宿舍、临时工棚、围墙(围挡)等重点部位安全检查。严厉查处无资质施工、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严查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违规电气焊动火作业等。加强自建房屋,特别是农村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排查,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坚决停止使用。 (六)文化旅游安全。全面开展文化旅游安全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公共文化场馆、网吧、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特种设备和大型游乐设施、A级旅游景区、景点、旅游星级饭店(旅游等级民宿)、文化和旅游活动等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加强对景区游客运载工具、公共娱乐场所设施设备特别是高空、高速、水上等高危项目的安全运行和管理,对人员密集点位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七)危险化学品。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仪表设置运行情况,重点储罐紧急切断装置设置运行情况,防静电、防火和防爆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尤其是剧毒、易燃易爆化学品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储罐和管线。 (八)城镇燃气。全面排查城镇燃气全链条各环节风险隐患。紧盯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深入排查整治消除“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问题环境”风险隐患,守牢燃气安全底线。 (九)学校。全面排查教育部门管理的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中小学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学校等各类风险隐患。聚焦校园消防、房屋建筑及施工、饮食、危险化学品、燃气等重点领域,紧盯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格排险除患。 (十)民政服务机构。全面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包括公办、民办机构)各类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安全制度执行、日常管理措施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 (十一)医疗卫生机构。重点排查在建项目、高压氧舱、手术室、重症监护室、住院部、饭堂、消防监控室等重点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对设置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消防设施损坏、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隐患问题排查整治。 (十二)有限空间作业。严格落实《河南省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和《开封市有限空间作业十项要求》相关规定,强化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 (十三)特种设备。聚焦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全面排查风险隐患。 (十四)油气输送管道。对我县辖区内所有油气输送管道开展全面排查,严格加强管道日常巡查保护,严厉查处管道周边乱挖乱建乱钻等危害管道安全行为。 (十五)森林防灭火。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各项制度,扎实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火源管控、隐患治理等基础工作。 (十六)其他。其他行业领域和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聚焦易发事故部位、容易忽视环节,加强用电、用气、用火等安全管理,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责任分工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排查整治,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开展排查整治。 (二)各乡镇(街道)、高新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统一领导辖区内的排查整治行动,确保辖区内所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按照《通许县安全生产职责清单》《通许县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职责清单》,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组织开展好本行业领域的排查整治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公开曝光。各乡镇(街道)、各单位主要领导同志要亲力亲为,带队深入一线,到最不放心的单位,真找问题、找真问题,对突出问题隐患坚决予以曝光,紧盯整改,推动排查整治行动走深走实。 (二)闭环管理。对所有发现的问题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安全管控措施限时整改,直至照单销号,形成闭环。严格落实“重患必停”,不经验收合格不得恢复生产经营。 (三)严格执法。对所有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或发生事故的单位依法实行“一案双罚”,既处罚企业又要处罚企业主要负责人,并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明纪律。县安委会负责统筹全县排查整治行动。县安委会办公室要会同县纪委监委、督查局加强对工作推进情况的跟踪督促,对排查走形式、整改走过场、弄虚作假等行为予以严肃问责,对因工作不力引发事故的责任人员从严追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在《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深刻汲取灾害教训全面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汴安生委办明电〔2024〕3号)明确的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本次排查整治行动合并开展。请各乡镇(街道)、各单位于5月13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送至县安委会办公室,并于6月4日、7月4日分别报送月度工作小结,8月4日前报送排查整治行动整体总结。 2024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