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2024〕10号 通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4年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民生实事工作的通知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4-06-04 15:34
通政办〔2024〕10号
通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4年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民生实事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落实《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妇女联合会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4年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民生实事工作的通知》(豫卫办〔2024〕20号)要求,现就做好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民生实事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继续开展免费“两癌”筛查工作。继续对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范围的适龄妇女免费开展一次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将阴道镜检查对象传染病四项检查纳入免费项目,全年完成筛查4100人。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宫颈癌筛查工作方案和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2021〕635号),采用宫颈细胞学检查进行初筛,筛查间隔周期调整为三年,符合条件且三年内未接受过免费“两癌”筛查的适龄妇女可享受免费筛查。 (二)继续开展免费“两筛”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早中期孕妇开展一次免费血清学筛查(生化免疫指标检测)和一次免费彩色超声筛查(NT超声筛查或中孕早期超声筛查);为筛查出的符合条件且自愿接受产前诊断的高风险孕妇(胎儿)免费提供一次产前诊断服务,包括一次羊膜腔穿刺(或绒毛膜穿刺,或脐静脉穿刺),并对胎儿进行染色体核型分析或单基因遗传病遗传学诊断,不包括胎儿超声产前诊断。对新生儿开展一次免费“两病”(苯丙酮尿症〔PKU〕、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筛查和一次免费听力筛查服务。全市孕妇早中期产前筛查覆盖率达到65%,新生儿“两病”筛查率达到95%、听力筛查率达到95%。 二、职责分工 按照《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妇女联合会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4年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民生实事工作的通知》(豫卫办〔2024〕20号)文件要求,县卫健委为“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民生实事主要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妇联、县残联为相关责任单位,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县卫健委:负责免费“两癌”“两筛”工作的组织实施、宣传发动、沟通协调、督查考核、绩效评价等工作;编印宣传资料,组织开展宣传;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工作情况,发现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负责筛查工作的技术管理、业务指导和质量控制等工作,监督落实筛查服务机构基本标准、技术规范和工作制度,加强对筛查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为筛查数据收集、审核汇总和分析利用提供支撑。 各乡镇(街道):做好免费“两癌”“两筛”工作宣传发动,编印宣传资料;协助做好“两癌”“两筛”参检人员资格认定;动员组织符合“两癌”“两筛”参检资格的人员进行筛查。 县财政局:将免费“两癌”“两筛”工作县级资金列入年度预算;落实应负担资金并按照进度及时拨付筛查经费,加快预算执行;落实免费“两癌”“两筛”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民生实事资金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对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绩效评价。 县民政局:配合做好城市低保适龄妇女宣传发动、组织参检工作,提供全县城市低保适龄妇女名单和基本情况。 县妇联:协助开展免费“两癌”“两筛”工作宣传发动,编印宣传资料,开展宣传培训;协助做好“两癌”参检人员资格认定;对免费“两癌”筛查出的患癌妇女优先纳入“两癌”专项救助项目给予救助。 县残联:配合做好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宣传发动、监督管理,根据县卫健部门提供的信息,对筛查出来的高风险或者阳性患者进行登记管理,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对确诊的残疾儿童提供手术、康复训练、辅具适配等服务,确保其得到及时康复救助。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健康宣教。各级卫健、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及技术服务机构要结合自身职责,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组织发动及追踪随访的作用,深入开展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增强妇女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充分利用各自的平台和载体,持续广泛开展民生实事政策、“两癌”防治、出生缺陷防治及优生优育等核心信息的宣传教育。特别要加大农村地区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民生实事的知晓率和接受筛查、随访和转诊服务的主动性、积极性、依从性,确保应筛尽筛。另外,宣传引导非城镇低保或农村的适龄妇女提高自主或通过职工体检主动参与“两癌”筛查的意识,提高全面筛查覆盖率。 (二)精准筛查对象。各乡镇(街道)应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相关资料,合理测算辖区适龄妇女人数。同时,加强对辖区内适龄妇女的摸底调查,优先对未接受过免费筛查的服务对象进行筛查,结合实际制定年度筛查计划,有计划、有组织地动员目标人群到相关筛查机构接受免费筛查。充分调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村医、妇女专干的积极性,协助进行宣传发动、结果反馈及随访工作。 (三)规范技术服务。筛查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宫颈癌筛查工作方案》《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及有关技术规范等要求,核实服务对象资质,规范知情告知、筛查、咨询指导、随访、转诊等服务,重点做好阳性或确诊病人的追踪随访和转诊管理,确保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等,同时做好信息录入和档案管理。全县继续采用宫颈细胞学检查进行宫颈癌初筛,筛查信息纳入民生实事信息系统管理。要将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高风险对象规范转诊至相应的产前诊断机构、新生儿遗传代谢病诊治机构、新生儿听力障碍诊治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应充分告知高风险对象转诊的必要性,可推荐相应省级或市级诊断机构,由高风险对象自愿选择,不得限制转诊范围,强制转诊。监督指导产前筛查机构和产前诊断机构严格遵守《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规范》,规范有序开展NIPT服务;相关机构和人员不得对《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规范》中规定的“不适用人群”进行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采血与检测,不得向“慎用人群”推荐进行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 (四)加强质控指导。继续发挥技术服务管理机构和专家组的作用,加强人员培训、线上和现场质量控制和技术指导,并就质控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及落实整改。要加强对服务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对未按要求开展工作或筛查质量不达标的机构给予调整。技术服务人员须持证上岗,未取得资质或培训合格证的人员不得开展筛查工作。 (五)完善服务体系。县卫健委要以持续落实“妇幼保健机构能力提升行动”“妇幼健康人才提升行动”为抓手,依托基层产科医师培训、妇幼骨干医师培训、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训等项目,加强对筛查诊治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要加大对服务机构的投入,更新设施设备,加强“两癌”筛查、诊断、治疗机构能力建设,推进产筛机构、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筛查诊治体系,加强区域间、机构间转诊和协作,提升服务水平。依法取得产前筛查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可开展免费NT超声筛查和中孕早期超声筛查、血清学标本采集。 (六)监测关键指标。各相关单位既要高度重视筛查进度或筛查率,也要注重筛查质量和效率,结合各项筛查工作的特点,“两癌”要重点关注阴道镜、乳腺超声、乳腺X线等图像合格率、报告准确率、结案率、癌前病变及癌检出率、早诊率(宫颈癌筛查早诊率达到90%以上,乳腺癌筛查早诊率达到70%以上)等,“两筛”要重点关注超声图像合格率、血清学筛查阳性率、听力初筛阳性率及复筛率、转诊率、随访率等,加强数据指标的分析利用,指导优化筛查管理,改进筛查效率和质量。省、市两级将对上述关键指标定期进行监测(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民生和妇女儿童健康,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协调,精心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强化调研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进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确保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强化规范管理。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河南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豫政妇儿工委办〔2017〕1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免费开展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豫政妇儿工委办〔2018〕2号)等文件要求开展工作,重点抓好宣传教育发动、服务对象认定、筛查服务提供、资金拨付结算、监督指导考核等关键环节,确保工作落实落细见效。县卫健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免费筛查工作进行监督评估,利用信息系统,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抽查回访,核实筛查情况,征求意见建议。对辖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管指导,确保筛查对象的户籍、年龄、孕周等信息符合免费筛查条件,筛查服务符合流程规范,转诊和随访等后续管理落实到位,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最大程度地发挥筛查效益。 (三)强化资金管理。县财政要合理安排本级配套资金,保证民生实事资金足额落实到位。主要责任单位会同财政部门,共同抓好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挪用、拖欠项目经费,确保专款专用。按照有关制度流程据实拨付,实行月结算制度,技术服务管理机构进行初审汇总后,报县卫健委进行审核。县卫健委根据服务量及标准核算服务经费,核算后据实拨付给服务机构。 (四)强化监管考核。坚持对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季通报制度和年度绩效评价管理,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持续落后的单位发送提醒函或约谈相关责任人。各相关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考核奖惩,推动工作落实,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总结评估民生实事实施以来的工作成效、取得的经验,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附件:免费“两筛”“两癌”筛查工作日常监测指标
2024年5月31日
附 件
免费“两筛”工作日常监测指标
免费“两癌”筛查工作日常监测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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