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通许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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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11-20 16:2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312日至426日,市委第巡察组对通许县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614日,市委第巡察组向通许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先后召开了3次党组专题会议,聚焦反馈的“推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有差距和本次新发现的抓政治建设着力筑牢政治忠诚有差距等问题,直面不足、深刻反思,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方案。局党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明确任务、逐项落实、把握进度、强化实效的要求,多次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及台账等工作,并,听取汇报,逐条进行研究,逐件完成销号,及时掌握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工作按时推进,取得实效。

(三)落实责任分工,夯实整改推进。局党围绕巡察

组反馈的问题以及整改意见进行全面梳理、分类研究,共制定51条整改措施,并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地生根。

(四)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成效。以实效为导向,

切实强化整改工作推进机制,确保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

回音。细化整改工作台,实行对销号不定期对各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推进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有差距

1.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问题整改不彻底

一是普法宣传力度不够。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方法,认真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特别是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和“普法夜市”活动3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份。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全县法治副校长进行了梳理和调整,确保全县法治副校长覆盖面达100%。利用秋季集中开学之际,组织全县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第一课”活动。截止目前,共开展“送法进学校”活动70余场次,受教育师生累计3万余人次。

二是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不到位社区矫正中心分别于6月24日、7月2日、8月15日在咸平公园开展《社区矫正法》的普法宣传活动。6月19日、7月25日、8月23日分别在局会议室和社区矫正中心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技能培训,提升社区矫正业务水平。经过排查,全县共48名女性社区矫正对象,其中6名没有配备女性矫正小组成员。目前,女性矫正小组成员全部配备到位。

2.推动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不到位

一是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走过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认真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二是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整改不彻底。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将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纳入党组专题会议内容。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任务。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三是整改未做到“举一反三”。志愿者协会工作目前不隶属县司法局,县司法局志愿者协会党支部已于2019年8月21日注销。朱砂司法所党支部成立于2023年9月18日,成立后不久因党员变动,党员人数不足,未开展活动,因不符合成立党支部要求,县直工委已于2024年8月15日批准注销。退休党支部根据县直工委有关要求,结合退休党员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关心关爱等相关活动。

(二)关于本次巡察新发现的问题

1.在抓政治建设着力筑牢政治忠诚有差距

1)学习贯彻上级指示精神走深走实不够

一是学习贯彻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文件精神不到位。

局机关已于3月份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关于巩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意见》,积极参加政治轮训,并开展研讨及警示教育等活动。

二是未严格落实述法制度。县依法治县办于7月11日下发通报,对邸阁乡、咸平街道、朱砂镇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其他单位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对今后报送的述法报告进行严格审核,避免出现类似情况。

三是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走过场。局党组将学习教育贯穿于工作始终并持续深化,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题主线,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核心课程、必训内容,实现学习教育成果与司法行政工作相结合相促进。

2)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短板

一是强化执法培训不到位。严格贯彻落实《河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今年6月份通过法治教育网对全县896名执法队员进行60学时线上培训。组织乡镇执法队员参加赋权事项线上培训6次,线下培训1次。对未通过行政执法证件年审18人予以注销行政执法证,对因退休或调离执法岗位等原因不符合持证条件110人的行政执法证件予以注销。

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到位。要求全县各执法部门继续认真学习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加强对行政执法单位的督促落实。联合县纪委监委、县检察院对“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行政执法领域问题专项检查活动。按照市司法局安排部署,交叉互查行政执法案件,倒逼“三项制度”贯彻落实。

三是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不到位。目前,全县44家单位,已全部聘用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

3)司法局党组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有偏差。2017年10月28日,县司法局将原公证处(行政体制)内设机构,变更为如今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际为私有制,违背了豫司[2017]2号文件精神。目前,通许县公证处共3名工作人员均非编制身份,财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经实地了解,该处目前占用政府办公用房对外办公,借用政府公信力进行独家垄断经营,所有营业收入除按规定纳税外,均归个人所有,存在国有资源流失。

经向市局汇报,通许县司法局公证处由原来的内设机构改为公益二类自筹自支事业单位,符合改革要求,但在管理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县司法局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加强党对公证工作的领导。将公证处公证处党员纳入局机关党支部管理,开展党员教育和党员服务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从而更加出色的完成公证工作。二是调整充实公证处人员力量。8月5日,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将具有自筹编制身份的人员调整至公证处工作,充实公证工作力量,满足业务工作需要。下一步,一是健全完善理论学习、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对公证处的支出,公证处主任签字后,由主管公证处工作副局长负责审签,对重大事项和重大开支,由局党组开会研究通过。三是作为全县内部审计试点单位,定期对公证处财务支出进行审计审查,最大限度汇聚公共积累,确保公证处工作健康发展。四是进一步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效,为建设法治通许贡献公证力量。

4)夯牢司法基层基础不够,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有差距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有短板。目前,我县律师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正常开展,市区律师市局正在调整、优化布局,县域内律师定期入村开展普法宣传,接受法律咨询等工作。县司法局将按照开封市司法局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服务质效,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科学、规范、有效开展。

二是司法队伍建设有差距。竖岗镇、大岗李乡已按照要求配齐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

三是基层经费保障不到位。经过汇报沟通协调,县财政根据资金情况,正在逐步解决拖欠法律援助及人民调解补贴。对于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经办律师正在加紧整理归档。县司法局将不断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内容,创新服务举措,提升服务质效。同时,积极向有关领导汇报,并持续加大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力争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顾问等补贴经费及时发放,更好的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抓纪律建设持续强化严的基调不够

1)从严治党治警不力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7月18日,召开2023年度落实主体责任暨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7月24日,党组书记、局长娄筱为全体司法行政干警上廉政党课;8月19日,开展廉政谈话,局长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负责人分别开展廉政谈话。

二是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不到位。7月20日制定了2024年以案促改工作方案,8月13日召开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以本单位出现的几起违法违纪案件为教材,通过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三是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严。印发了《关于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通知》。7月份,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全面开展自查活动。通过自查,未发现全体党员干部有涉及民间借贷纠纷、参与承揽工程和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等新情况、新问题。

四是考勤制度和警车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印发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落实派车审批。每月底通报当月钉钉打卡情况,督促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上下班钉钉打卡制度。

2)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经核实,21次研究资金使用和4次人事调整期间,会议记录未明确标识“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研究有关“三重一大”事项的党组(扩大)会议,均邀请派驻纪检人员参加,接受监督,并在派驻纪检组人员姓名前加注“派驻纪检组”文字予以标明。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一是每人按照服装款的20%比例,即260元/人标准,共计13000元(壹万叁仟圆)上缴县财政账户。二是督促财务人员学习最新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知识,加强单据审核能力,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三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规范支出管理,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4)财务管理不严格。经核实,此笔账款由于当时财政拨付资金有限,系分两次偿还支付。司法局督促财务人员学习最新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知识,加强单据审核能力,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提高报销人员意识,让其认识到如实提供报销材料的重要性以及提供虚假报销材料的严重性。严格遵守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规范支出管理,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3.抓作风建设深化顽瘴痼疾整治不力

1)深化顽瘴痼疾整治不严不实。2024年8月20日,县纪委对周某某违纪违法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涉案财物,按规定登记上缴。县司法局在全局及所有律所通报了周某某案件情况,开展以案促改工作。

2)社区矫正工作有短板。一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将调查时间控制在10个工作日内。二是健全机制,6月25日印发《通许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对象调查评估管理制度》《通许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对象走访管理制度》,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同时,于8月4日至8月6日对全县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全部走访一遍,未发现问题。

3)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不扎实

一是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有疏漏。2024年7月25日,召开安置帮教工作研判部署会。为推进安置帮教工作的深入开展,司法局对所有刑满释放人员,积极协调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二是落实回访工作不到位。分别于7月25日、8月15日组织学习《开封市安置帮教对象分类回访帮扶工作制度》。对于巡察过程中发现的回访不到位问题,练城司法所工作人员于6月24日进行回访,并记录于安置帮教档案。

4)个别司法所为民服务工作不扎实。针对冯庄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受理案件情况登记表”一事,为司法所工作人员规范台账工作中装订顺序有误所致,现已订正,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口头批评教育。8月15日,召开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司法所台账等档案材料的规范性。

4.强化组织建设大力推进素质强警有短板

1)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一是研究“三重一大”事项酝酿不充分。按照“三重一大”事项有关制度要求,“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由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二是执行“末位表态制”不到位。按照“末位表态制”有关制度要求和相关程序抓好落实,对确定的“三重一大”议题,认真执行“会前充分沟通、会上充分发表意见”“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规定。

三是召开民主生活会不严不实。强化领导责任。加强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组织领导、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精心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党组成员紧扣会议主题,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确保问题查摆细致、自我剖析深刻、整改措施实际。认真开展相互批评。8月30日,严格按照《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详细记录。

2)党建工作抓而不实

一是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7月1日的党组扩大会上,对中央政法委组织的政治轮训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党组成员周茉莉专人负责,落实具体参训人员,目前已参加政治轮训1次,17人参加。

二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无特殊情况不允许请假,形成真抓实干的良好风气,保证“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三是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肃。落实党员月积分制,在年度民主评议党员过程中,加强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宣传教育,明确民主评议目的和意义。开展党员互评,加强对民主评议党员的监督。

四是主题教育走深走实不够。对开展的各类主题教育,如: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全体党员理论学习,针对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任务,推动形成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提高支部书记对党课重要性的认识,合理安排时间开展党课讲授,确保效果。如:在党纪学习教育中,丰富学习内容,开展“普法夜市”活动等。

五是“5+N”主题党日活动记录不规范。严格落实5+N”主题党日相关制度要求,对“5+N”主题党日活动,从记录格式、内容等方面改进,完善记录内容,严格会议纪律,杜绝代签现象。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4973118;邮箱:txxsfjb@163.

中共通许县司法局党组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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