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通许县大岗李乡游庄村新型村集体经济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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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12-28 15:46

2024年通许县大岗李乡游庄村新型村集体经济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为切实做好2024年通许县大岗李乡游庄村新型村集体经济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组织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程序采取调研座谈、实地核查、数据汇总对比等方式核查资金支出和项目进展相关情况,并根据各部门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总结,现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内容

2024年通许县大岗李乡游庄村新型村集体经济项目利用新型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50万元,购买豆制品生产加工设备一套。带动共同增收致富,助力通许县大岗李乡乡村产业振兴发展。

(二)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20241224,项目已全部按计划完成。

(三)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实施后,带动脱贫户和监测户产业发展的积极性,每年预计收益3万元,带动5户,预计每户每年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提高脱贫户和监测户满意度,同时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自评工作的实际需要,我单位成立由财务负责人任组长的5人项目自评小组,项目组成员由财务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组成,共同保障自评工作的顺利开展。

自评工作启动以来,自评明确了工作目的、方法、指标、标准、社会调查方案,确定自评工作方案。依据工作方案,工作小组经过数据采集、实地核查、数据分析、问卷调查、自评报告撰写等环节,完成了财政要求的部门自评工作。

三、综合评价结论

总体上看,2024年通许县大岗李乡游庄村新型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下达以后,项目单位加快落实该项资金的使用。项目采购完成,并且验收合格。项目总体得分为95.00分。

四、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及分析

1.资金安排及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项目资金批复相关文件,2024年通许县大岗李乡游庄村新型村集体经济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截止202412,资金共计支出49.9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80%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通许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及文件要求,进行项目资金管理。各项资金审批程序合规、支付手续完善,无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资金未用于负面清单。涉及政府采购的,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成本指标分析

根据基础资料,项目投资总额为49.90万元,小于预算金额。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分析

采购豆制品生产加工设备一套,已安装调试完毕。

2)质量指标分析

根据基础资料项目验收合格率为100%

3)时效指标分析

根据基础资料,项目已于20241220日验收完成。该项目于20249月初开展采购活动,于1021日初次确定供应商,后因其他供应商提出质疑且情况属实做出废标处理,118日确定最终供应商,1115日签订销售合同,1220日完成验收。

3.效益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投资收益率:截至202412月,未达到收益支付时间。

受益建档立卡脱贫务工户数:投资设备出租运营后,能实现5户建档立卡脱贫户受益。

项目可持续使用年限:根据基础资料,项目可持续使用年限达到8年。

4.群众满意度分析

根据开展满意度调查,受益人口的总体满意度为98%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问题及原因分析

项目整体采购验收工作结束较晚,导致项目当年度完成以后无法反映预期的产出和效果。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在以后年度项目实施中积极推进项目开展,尽早完成项目建设工作,使项目效益尽快、尽早发挥出来。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设备管护制度,加强设备巡查管护,保障生产设备长期高效运营。

通许县大岗李乡人民政府

202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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