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通许县咸平街道一村社区道路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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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5-21 17:56


2024年通许县咸平街道一村社区道路建设项目

绩效自评总结报告

根据《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8﹞35号)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要求,切实提高财政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效益、落实资金监管责任,我按照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的原则,对2024通许县咸平街道一村社区道路建设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汇报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预算

20231122日,咸平街道提出一村社区道路硬化项目的实施申请,20231214中共通许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建设项目进行了批复,批复道路硬化建设资金39万元,该项目实施报账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由县民宗委、县财政局村委会及施工单位审核后,向施工单位拨付工程款,经第三方审核项目审定金额为38.535022万,本年已经累计支付施工单位37.378万下余3%为质保金,待一年之后无质量问题拨付。

2.项目情况

为解决一村社区出行困难问题,实施基础道路建设修建项目,项目建成后产权确权到社区。我委对项目进行了严格的考察和论证,认为该项目确实可行,并上报中共通许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程序,此项目面向社会对进行了公示。根据《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豫财购〔2020〕4号)有关规定,此项目可由我委分散采购。经过报名,有三家公司提供了资质报价,经局全体研究,认为河南锦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力雄厚,信誉较高,工程质量高,同意其成为项目施工单位。双方于2024年3月18日签订合同,工程工期为 15天,工程于3月24日正式开工,于4月7日完工,4月16日完成项目验收。

(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为解决民出行困难问题,方便群众出行,便于农产品运输,提高群众满意度,实施道路修建项目。项目涉及社区,共计有2500口人。预计建设3659.8平方米道路。资金规模39万元,道路2024324日施工,20244月7日竣工完成。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为客观、真实地反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促进财政资源的优化配置,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向巩固脱贫攻坚最重要的方向、最关键的环节、最准确的对象。

(二)自评工作开展范围、对象、时间及方式:

1.开展范围:2024年由我负责一村社区道路修3659.8平方米。

2.对象: 利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修建的惠及3659.8平方米道路及受益的2500个村民。

3.时间:20244下旬。

4.方式:我县财政局、一村社区居委会共同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前往项目实施地,实地检查道路修建情况,采取重新测量和估算的方式,对道路的验收情况进行再次核查,对第三方出具的决算报告与道路修建的实际情况进行核查;在实地查看道路中,与附近民进行沟通,询问道路建设情况以及对日常出行带来的便利性,项目的满意度情况,并与其进行积极的沟通交流,询问居民对政策的满意度以及需要改进的意见。

三、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项目预算评审金额38.75万元 ,县财政局陆续拨款37.378万,资金拨付率96.46%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中央财政预算评审38.75万元,利用财政资金37.378元,资金执行率96.46%剩余质保金未拨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各项经费开支,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财务资料完整。

在项目资金拨付过程中,由施工单位河南锦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据施工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法,提出工程资金申请,由民宗委、县财政局在提款申请单签字盖章,一致同意后,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施工单位。

(二)绩效项目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村内道路硬化面积

3659.8

3659.8

质量指标

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

100%

100%

成本指标

道路硬化投资金额

39万元

38.535022万元

产出指标基本完成,财政补助资金指标为39万元,全年实际值为38.535022万元,偏差金额0.464978万元,偏差在正常范围内。计划道路修建3659.8平方米,实际修建3659.8平方米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值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受益村民人口数

2500

2500

可持续指标

工程设计使用年限

≥8年

8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值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人口满意度

≥95%

98.00%

在检查小组前往项目实施地实地检查时,与附近居民进行沟通,对此项目满意度进行了现场调查,群众满意度较高。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的实施未发生偏离绩效目标的现象,该项目的工作内容始终围绕绩效目标展开,通过对社区道路的修建,增加出行的便利性和安全性,能够有效降低脱贫户的返贫风险,巩固脱贫的成果,提高居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增强居民的幸福感,这是一件真正可以帮扶到居民的好政策。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评价小组通过数据分析及口头询问的方式,项目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服务满意度均可达到目标值。通过询问调查发现对于在里修建道路,群众的满意度较高,对于群众日常生活以及出行带来很大的方便。2024年通许县咸平街道一村社区道路硬化项目可以推荐为可持续发展项目,在今后项目的安排中,可以提高该类项目投资规模。

由我负责建设实施的咸平街道一村社区道路硬化项目,在项目入库阶段,严格按照申报、审核”的申报进行,两级均进行了相应的公示,在实施阶段,我通过公示评选的方式确定施工方,实施过程中,通过在项目实施地设立公示牌的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公示,在项目完成后,在项目实施地设立了永久性的公示牌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通许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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