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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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12-30 15:59

           

                       

关于2024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的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河长制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通许县委、县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和河长制必须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河长制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新时代治水思路,稳步推进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河长制工作,以河道“清四乱”为工作重心,着力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不断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现将一年来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完善管理机制

(一)高位推动,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实。通许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河长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到政府重要议程,坚持以上率下,高位推进,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多次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局际联席会议等,研究部署河长制重点工作,并对热点难点问题靠前指挥,一线推动。

(二)部门联动深化“河长+”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河长+”机制,充分发挥公安、法院、检察院在河长制工作中的职能优势,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助推河长制工作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的整体合力。今年以来,公安部门在水政执法工作中积极配合调查处理,检察院、法院根据“河长+”工作要求,对县域重点河道开展检查,上报并整改“四乱”问题一起。为更好地解决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保护等相关问题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加强督导检查和考核运用。严格按照省、市对加强河长制工作的相关要求,持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强化压力传递,规范引导各级河长履职尽责。在整治“四乱”重点问题时,县督查部门介入到治理全过程,有效促进了问题整改进度。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切实保障河长制工作稳步开展。

二、强化河道监管,做好河湖管理基础工作

(一)严格落实巡河制度。持续加强各级河长巡河管理,对各级河长巡河工作紧抓不放,在完成巡河数量的基础上,通过任务交办和问题整改等工作方式,突出巡河工作成效。充分利用网络、巡河程序等工具,实时掌握各级河长巡河动态,及时跟进提醒,确保巡河达标。截至目前,全县河长累计巡河1.53万次,县级、乡级、村级河长巡河完成率100%

(二)规范化常态化开展“清四乱”,坚持问题动态清零。充分发挥各级河长、巡河员、保洁员等河道管护人员作用,建立问题台账,切实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保障河道整洁畅通、管理高效有序。20244月,我县按照上级部署集中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对全县河道沟渠进行了全面排查,清理河道垃圾320余吨,封堵违法排污口5个,查处“四乱”突出问题6个。畅通举报途径,发现“四乱”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核实整治,2024年对巡河上报、群众举报、省市暗访的50余个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累计清理河道林木500米、拆除违建桥梁2处、违章建筑2处,河道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完成河湖名录梳理复核和遥感图斑复核。按照省、市工作部署,我县对县域内全部河流进行梳理核查,将河流、河段的长度、河长等信息在河长制管理系统上进行绘制和完善。针对卫星遥感图斑复核工作,以县河长办为主导,对县内75个疑似问题图斑逐一现场核实,确认为“四乱”问题的,及时对责任单位进行交办,限期整改。通过各部门共同协作,顺利完成复核工作。

(四)完成全县河长公示牌更换和河长调整。为强化各级河长履职担当,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针对字迹模糊、版面污损、信息过时的河长公示牌,及时进行更换更新。公示牌上明确标注河道名称、简要概况、各级河长姓名、监督电话等信息。各级河长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出现调整,县河长办得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在巡河系统上进行更新,确保能够及时开展巡河。必要时会向社会予以公告。

三、围绕工作任务,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一)强化水资源保护。严格落实“四水四定”制度,按照《通许县水资源综合规划》要求,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进一步扩大节水型社会建设覆盖面,做好水行政审批和水资源税收缴等工作。截至目前,县城规划区内,自备井计量设施安装率达99%,杜绝了偷采、滥采水资源现象的发生,为通许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水利基础。

(二)强化水域岸线管护。划定了涡河、小清河、百邸沟等6条骨干河道和涡河箍桶刘节制闸、百邸沟前李节制闸等8个节制闸管理范围。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采砂、毁损堤防等违法行为,并对涉河建设项目,严格履行申报、审批程序,确保水域岸线管护到位。

(三)强化水污染防治。一是国控、省控、市控三个断面全部合格。生态环境部门不断完善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综合机制,定期、不定期对断面上游及下游进行巡查,发现有排污口、河道垃圾等情况后,及时协调沟通属地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治理。二是加大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对县域各河道开展排查,对非法排污口采取封堵、拆除等措施,杜绝排放生活污水入河。2024年底前完成全部入河排污口溯源及80%的整治任务。

(四)强化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为切实推进水域生态环境向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2024年,我县实施了开封市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通许县项目区)、涡河重点河段治理工程(通许县裴庄闸上游段、张百虎桥下游段)等重点项目7个,总投资21.692亿元,完成投资6.24284亿元,年度投资完成率为100%,河湖突出问题治理成效显著,水生态、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五)强化执法监管。围绕水土保持、河道挖砂取土等水事违法活动,我县组建了专业化执法队伍,配备了无人机、执法仪等先进监管设备,建立健全水政监察巡查制度,加大河道监管力度,对涉水违法案件发现一件,查处一件,坚决遏制河道滥采乱挖,切实维护河道安全。2024年,共编制报告书1本,报告表3本,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4.2884万元,查处水事违法案件2起,罚款11.75万元,结案率达100,有力震慑了水事不法行为。

下一步,通许县将严格遵循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念,全面贯彻省、市河长制工作部署,压实各级河长工作责任,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河道治理,不断构建完善的“治水、管水、护水”长效机制,推进河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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