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认证费用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5-03-24 14:46
通许县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认证费用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河南分所 评价报告时间:2024年12月 目 录 通许县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认证费用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受通许县财政局委托,于2024年11月至12月对通许县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认证费用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组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审核资料、现场核查、数据分析、综合评价等工作程序,并与被评价单位充分沟通,形成如下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1.项目背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的相关精神和《“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方案若干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的通知》(豫政办〔2021〕108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经省政府同意,以财政支持全省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市场化运作,改革服务运营机制,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镇的养老服务体系。 为支持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应用平台建设,提高通许县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通许县民政局实施了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认证费用项目。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1)主要内容 该项目计划为全县80岁以上老人提供高龄津贴老年人身份和生物识别认证服务,建立80周岁以上老人数据库,结合高龄老人人脸识别身份认证的结果,对高龄老人基本信息进行动态更新,确保数据准确性、真实性,为通许县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2)实施情况 通许县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认证费用项目于2022年10月分别向三家公司发出询价函,于2023年3月1日与郑州大象通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通许县民政局购买高龄津贴老人生物识别认证服务合同》,合同服务期限一年;自2023年3月2日开始,郑州大象通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每月下旬向民政局提供认证报表;服务到期后,服务单位将通许县辖区内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人脸识别身份认证服务的结果数据移交给采购方。 (二)项目资金情况1.资金投入情况通许县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认证费用项目资金共计13.5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2023年预算资金全部到位,到位率为100.00%。 2.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通许县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认证费用项目实际支出资金共计13.50万元,预算资金执行率为100.00%。 (三)项目绩效目标1.总体目标为全县80周岁以上老人提供高龄津贴老年人身份和生物识别认证服务,结合高龄老人人脸识别身份认证的结果,对高龄老人基本信息进行动态更新,确保数据准确性、真实性,为通许县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2.绩效目标通过对通许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认证费用项目服务方案、绩效目标等相关材料梳理汇总,形成绩效目标表。具体详见表1-1。 表1-1:项目绩效目标表
二、项目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1.绩效评价目的 贯彻落实《河南省省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豫财效〔2020〕10号)有关要求,健全绩效评价常态化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突出重点领域,聚焦省委、省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对财政资金实施结果跟踪问效,掌握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探析潜在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增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理念,提高政策规划和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绩效评价管理体系,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1)绩效评价对象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通许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认证费用项目。 (2)绩效评价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针对本项目2023年01月01日至2024年3月1日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及实施效果进行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依据评价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河南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国家、河南省各级政府制定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文件;各级财政部门制定的绩效管理制度及工作规范;部门(单位)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绩效目标等。主要包括: 绩效管理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2020年);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5.《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0号); 6.《河南省省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豫财效〔2020〕10号); 7.《中共开封市委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8.《开封市市级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汴财办〔2019〕34号); 9.《开封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汴财绩评〔2022〕5号); 10.《中共通许县委 通许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通发〔2020〕11号); 11.《通许县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通财〔2022〕157号)。 项目管理类: 1.《“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国发〔2017〕13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 3.《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财政支持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4.《开封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开封市高龄津贴实施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汴民文〔2019〕107号); 5.其他相关政策或材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根据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结合现阶段的绩效目标和评价重点,以项目实施意见为基础,按照逻辑分析法制定科学的指标体系。 本项目的指标体系按逻辑分析法设计,包括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部分内容,主要围绕项目立项、过程管理、具体产出、实际效果与可持续性影响等情况,客观分析项目实施产出和效益,体现项目决策与项目管理情况内在逻辑的一致性,增强评价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行性。 本项目一级指标包括决策、过程、产出、效益。二级指标根据项目所属行业领域情况进行分类设置,涵盖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实施管理、资金管理、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社会效益、可持续性影响、满意度等各个方面,三级指标则在二级指标前提下,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明确了具体评价内容与评分标准。具体评价指标体系详见表2-1。 表2-1 评价指标体系一览表
(四)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和标准1.绩效评价原则(1)科学公正 绩效评价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评价结果是财政部门衡量财政资金效果、分析财政资金实施管理中存在问题,进而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部门履职能力的主要依据。因此,财政绩效评价结论的客观性和真实性是绩效评价的基本要求。本次绩效评价过程中,评价组制定了科学规范的评价组织实施流程,要求评价组成员严格按照评价组织实施流程开展工作,严苛遵守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原则。 (2)绩效相关 本次绩效评价以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理论为基本理论支撑,从决策、过程、产出到效益的绩效逻辑路径科学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坚持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综合考虑绩效指标的适用性、可衡量性、数据可得性和可验证性。 (3)问题导向 本次绩效评价围绕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等整个过程展开,评价过程中做到全面衡量和重点关注相结合,对于项目实施流程的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深挖问题的根本原因,切实提高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价值。 2.绩效评价方法通过对通许县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认证费用项目前期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结合以往项目经验,本项目拟采用的绩效评价方法包括:比较法、公众评判法等。具体应用如下: (1)比较法 通过梳理项目工作开展情况,将项目资金的产出、效益数据以空间、时间等维度进行分类对比,分析产出和效益实现情况,并对比当期情况与历史情况,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公众评判法 对于无法直接用指标计量的效益实现情况,如公众满意度等,可以选择社会公众进行问卷调查以评判其效益。 3.绩效评价标准根据本项目设计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本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打分,确定最后得分。根据《河南省省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豫财效〔2020〕10号)相关规定,绩效评价结果实行百分制和四级分类,绩效评价结果实行百分制和四级分类,分别是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差。 (五)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本次项目评价程序包括前期调研、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调查取数、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完善绩效评价报告五个阶段,评价期间为2024年11月至2024年12月,各阶段工作内容如下: 1.开展前期调研由评价组成员与本项目实施单位充分沟通,了解项目的实施背景、内容及开展情况等与项目相关的信息,准确掌握项目情况;充分了解一切与项目绩效评价有关的政策文件及资料;根据实施单位要求,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梳理并确定合适的绩效目标,结合项目的特点,形成项目评价的总体思路。 2.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按照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编写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内容包括项目概况、评价思路、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组织实施等,制作相关工作底稿,并由财政部门审核。 3.调查取数通过预算单位的配合,完成实地核查、访谈调研等实地调研工作。评价组在实地调研前,通过发放基础数据表、文件需求表等形式对有关资料、数据进行收集,包括项目建设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制定与执行情况等,并在调研期间对数据进行复核,对缺失资料进行补充。 4.撰写绩效评价报告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要求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并就报告内容充分征求被评价部门和单位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绩效评价报告(草案),经评审并修改完善后,提交正式绩效评价报告。正式报告内容详实,逻辑清晰,结论鲜明,依据真实、充分,底稿及附件齐全。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一)综合评价情况总体而言,项目有效提升了高龄老人的生活水平,社会效益取得良好效果,简化了高龄津贴申领和认证程序,最大程度方便高龄老年人及其家属,受益群众满意度较高,达到了既定效果。但存在绩效目标表填报有待增强、管理制度不健全等情况。 (二)评价结论评价工作组结合基础数据采集、现场调研、访谈等情况,运用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对该项目进行了评价打分。综合评价项目得分为94.75分。根据《河南省省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豫财效〔2020〕10号)评价标准,项目绩效评级为“优”,详见表3-1。 表3-1 绩效评分汇总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一)项目决策情况本项主要评价项目的立项、绩效管理情况、资金投入等3个方面。一级指标决策分为3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决策指标权重分为22.00分,得19.75分,得分率89.77%。三级指标得分情况见表4-1。 表4-1 决策指标得分情况
1.项目立项 本项主要考察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和立项程序规范性。 (1)立项依据充分性:根据评价工作组获取的项目立项和批复等相关文件,项目立项符合《“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国发〔2017〕13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财政支持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开封市高龄津贴实施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汴民文〔2019〕107号)等相关政策要求;项目立项与民政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该项目不存在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者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 综上,根据评分规则,该指标权重分值4.00分,实际得分4.00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根据评价工作组获取的项目立项和批复等相关文件,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经经过集体决策。 综上,根据评分规则,该指标权重分值3.00分,实际得分3.00分。 2.绩效目标 本项主要考察项目的绩效目标合理性及绩效指标明确性。 (1)绩效目标合理性:根据评价工作组获取的绩效目标表,项目设置有绩效目标表,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但项目总体目标未体现项目预期产出和效果;项目成本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相匹配,该指标得75%权重分。 综上,根据评分规则,该指标权重分值4.00分,实际得分3.00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根据评价工作组获取的绩效目标表,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经济效益指标填写为“提高养老机构入住率”,与既定绩效目标产出所带来的影响关联性较小。 综上,根据评分规则,该指标权重分值5.00分,实际得分3.75分。 3.资金投入 本项主要考察项目的预算编制科学性。 (1)预算编制科学性:根据评价工作组获取的预算申报资料,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项目资金测算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综上,根据评分规则,该指标权重分值6.00分,实际得分6.00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本项主要评价项目的实施管理及资金管理。一级指标过程分为2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权重共25.00分,实际得分23.00分,得分率为92.00%。三级指标得分情况见表4-2。 表4-2 过程指标得分情况
1.组织实施 本项主要考察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 (1)管理制度健全性:根据评价工作组获取的项目管理制度文件等资料,预算单位具有《通许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但缺乏对第三方的约束制度,如电子档案管理制度、电子数据管理制度等;具有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综上,根据评分规则,该指标权重分值4.00分,实际得分2.00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根据评价工作组获取的项目管理制度文件等资料,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管理规定;项目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 综上,根据评分规则,该指标权重分值6.00分,实际得分6.00分。 2.资金管理 本项主要考察项目资金到位率、资金到位及时率、预算执行率及资金使用合规性。 (1)资金到位率:根据预算批复文件及资金凭证等资料,项目预算资金13.50万元,到位资金13.5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综上,根据评分规则,该指标权重分值3.00分,实际得分3.00分。 (2)资金到位及时率:根据预算批复文件及资金凭证等资料,项目预算资金13.5万元,及时到位资金13.5万元,资金到位及时率100%。 综上,根据评分规则,该指标权重分值3.00分,实际得分3.00分。 (3)预算执行率:根据评价工作组获取的资金凭证等资料,项目预算资金13.5万元,实际支出资金13.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综上,根据评分规则,该指标权重分值3.00分,实际得3.00分。 (4)资金使用合规性:根据评价工作组获取的资金支出明细、资金审批文件等相关资料,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综上,根据评分规则,该指标权重分值6.00分,实际得分6.00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本项主要评价项目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及产出成本。一级指标项目产出包含3个二级指标,3个三级指标,权重共27.00分,实际得27.00分,得分率为100.00%。三级指标得分情况见表4-3。 表4-3 产出指标得分情况
1.产出数量 本项主要考察项目认证完成率。 (1)认证完成率:根据评价工作组基础数据表、月补贴明细表,项目计划认证老人数13500人,实际认证老人数14839人,认证完成率为109.92%。 综上,根据评分规则,该指标权重分值9.00分,实际得分9.00分。 2.产出质量 本项主要考察服务单位提供数据准确率。 (1)提供数据准确率:根据评价工作组获取的高龄津贴月资金拨付表、月明细补贴发放表,服务单位提供的报表数据准确;根据对回收的304份问卷进行分析,其中有效问卷293份(11位受访人未使用“津贴助手”小程序),对于问题“您(或您家里受补助老人)的高龄津贴是否存在有错发、漏发的情况”,均选择没有。 综上,根据评分规则,该指标权重分值9.00分,实际得分9.00分。 3.产出时效 本项主要考察服务单位提供报表及时性。 (1)提供报表及时性:根据评价工作组现场调研及访谈,服务机构于每月下旬按时提供月度报表数据,未出现因报表数据提供不及时导致发放延迟情况。 综上,根据评分规则,该指标权重分值9.00分,实际得分9.00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本项主要考察项目社会效益及满意度指标。一级指标项目效益类指标分为3个二级指标,4个三级指标,权重共26.00分,实际得分25.00分,得分率为96.15%。三级指标得分情况见表4-4。 表4-4 效益指标得分情况
1.社会效益 本项主要考察项目实施对提高部门工作效率及节约社会时间成本情况。 (1)提高部门工作效率:根据实地调研和访谈,系统根据老人的年龄自动进行跳档核算,避免工作人员重复核对,以及已报去世老人的停发功能;通过生物人脸识别技术,既能保障数据的安全可靠、又能快速识别,大大提高工作效率、节省人力资源,避免重复工作又能减少工作中出现的失误。 综上,根据评分规则,该指标权重分值7.00分,实际得分7.00分。 (2)节约社会时间成本:根据实地调研和访谈,任何用户可以随时登录线上认证小程序在几秒钟内完成认证,不再需要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社区(村委)受理核实、街道办事处(乡镇)审核上报、县(区)民政局审核发放、每月电话核实老人情况等耗时、耗力程序。 综上,根据评分规则,该指标权重分值7.00分,实际得分7.00分。 2.可持续性影响 本项主要考察项目政策宣传有效性。 (1)政策宣传有效性:通过电话访谈及相关资料知,适龄老人及家属通过村里宣传、邻居口口相传等方式知晓高龄津贴政策,且民政局通过工作人员培训和发放宣传彩页等方式,推广高龄认证小程序,对高龄津贴政策再一次起到宣传作用;但通过电话访谈,仍存在个别老人不清楚申请途径、领取方式的情况,扣1.00分。 综上,根据评分规则,该指标权重分值6.00分,实际得分5.00分。 2.满意度指标 本项主要考察项目建设相关单位满意度情况。 (1)受益对象满意度:根据对回收的293份有效问卷分析,满意度问题共计1172题,非常满意选项数为1146个,比较满意选项数为22个,基本满意选项数为1个,不太满意选项数为2个,非常不满意选项数为1个,群众的总体满意度为99.27%。根据评分标准,得满分。 综上,根据评分规则,该指标权重分值6.00分,实际得分6.00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一)主要经验做法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认证费用项目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项目有效提升了高龄老人的生活水平,社会效益取得良好效果,简化了高龄津贴申领和认证程序,最大程度方便高龄老年人及其家属,受益群众满意度高,达到了既定效果。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1.绩效管理观念有待增强,绩效指标体系设置待优化 一是项目的总体绩效目标表述较笼统。如该项目绩效总体目标表述为“全县80岁老人信息认证费用”,未能有效反映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以及预期实现效果。二是绩效目标表填写不严谨。预算单位编制绩效目标表,项目名称填写为“养老服务资金”,经济效益指标填写为“提高养老机构入住率”,未能正确体现该项目信息及预期效益。三是绩效自评开展时间较晚。根据预算单位提供的绩效自评情况表及《通许县民政局购买高龄津贴老人生物识别认证服务合同》,该项目服务期限为2023年3月2日至2024年3月1日,而自评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11月。 2.管理制度不健全 根据《电子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规定“组织机构应当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建立管理机制、制度规范、安全措施、人才队伍,满足电子档案管理需求”。项目单位缺乏对第三方的约束制度,如电子档案管理制度、电子数据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不健全,对内部控制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六、有关建议(一)增强绩效管理意识,强化绩效目标管理一是建议项目单位增强绩效管理意识,树立预算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思维,将绩效思维融入到项目的每一项工作中去,构建完整、完善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模式切实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充分考虑年度工作任务目标,结合实际设置可衡量、可量化的,具体的、明确的年度绩效指标,提高绩效指标的导向性,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二是建议项目单位加强相关人员绩效管理业务学习培训,强化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避免出现绩效指标设置不全面、指标值设置不合理等问题,力求绩效目标贴近实际、科学合理。 (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根据《电子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机构应制定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与分工,包括档案部门、电子文件形成或办理部门、信息化部门以及保密部门的职责。组织机构应建立电子数据管理制度,规范电子数据的采集、存储、传输、使用和保护,以提高工作效率、保护数据安全,并依法合规地处理电子数据。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本所与委托方、被评价单位之间不存在任何特殊的、需要回避的利害关系,评价人员在评价过程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恪守职业道德规范,最大程度地确保了数据与结论的真实性与可靠性。 八、评价附件附件:1.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2.问题清单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 2024年12月 附件1通许县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认证费用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附件2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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