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2023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5-03-24 14:48
通许县2023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时间:2024年12月 目 录 通许县2023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受通许县财政局委托,于2024年11月至12月对通许县2023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组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审核资料、现场核查、数据分析、综合评价等工作程序,并与被评价单位充分沟通,形成如下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1.项目背景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文件,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统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这一全国层面建立残疾人专项福利补贴制度,成为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保基本、兜底线的重要民生保障制度。在此背景下,河南省政府针对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贫困程度深和需求特殊的现实,按照国发〔2015〕52号文件精神,全面实施了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目。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扶残助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为切实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状况,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通许县民政局组织实施了2023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1)主要内容 1.受助对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通许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具有通许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 2.补贴标准 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均不低于60元/人/月。2022年11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困难和特殊群体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2〕109号),要求自2022年12月1日起,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由不低于60元/人/月提高至不低于75元/人/月。 (2)实施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困难残疾人自愿申请生活补贴人数8459人,实际补贴人数8459人,累计发放补贴资金751.93万元;困难残疾人自愿申请护理补贴人数5207人,实际补贴人数5207人,累计发放补贴资金468.11万元;全年两项补贴共发放资金1220.04万元。2023年度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实施情况详见表1-1。 表1-1 2023年度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实施情况表
(二)项目资金情况1.资金投入情况2023年通许县财政局预算安排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总额1236.00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金额1078.00万元(其中:省财政资金478.0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600.00万元),年中预算调整金额158.0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58.00万元)。2023年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下达情况详见表1-2。 表1-2:通许县2023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资金下达表 单位: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通许县2023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实际支出资金共计1220.04万元,预算资金执行率为98.71%。资金使用情况详见表1-3所示。 表1-3 通许县2023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1.总体目标按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指导各乡镇严格按照残疾人两项补贴程序和要求,依法审定补贴对象,指导各乡镇加强对政策的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 2.绩效目标通过对通许县2023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绩效目标等相关材料梳理汇总,形成绩效目标表。具体详见表1-4。 表1-4:通许县2023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绩效目标表
二、项目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1.绩效评价目的 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绩效评价,可以全面综合了解项目管理情况,以及项目的实施取得的成绩和综合效果,对项目所产生的各种效益进行衡量比较和客观、公正的评价,促使项目单位树立绩效管理意识、风险责任意识,有利于项目预算管理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有效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与准确性,有效配置合理使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被评价单位的项目管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保证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1)绩效评价对象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2023年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 (2)绩效评价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时间段为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绩效评价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2020年);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5.《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 6.《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0号); 7.《河南省省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豫财效〔2020〕10号); 8.《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财政重点项目和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豫财效〔2023〕3号); 9.《关于印发河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60号); 10.《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关于下达2023年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资金的通知》(豫财社〔2023〕13号); 11.《开封市民政局开封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高2023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汴民文〔2022〕169号); 12.《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汴政办〔2016〕126号); 13.《开封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汴民办〔2019〕30号); 14.《通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通政办〔2016〕141号); 15.其他相关政策或材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根据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结合现阶段的绩效目标和评价重点,以项目实施意见为基础,按照逻辑分析法制定科学的指标体系。 本项目的指标体系按逻辑分析法设计,包括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部分内容,主要围绕项目预算管理、业务管理、具体产出、实际效果与可持续性影响等情况,客观分析项目实施产出和效益,体现项目决策与项目管理情况内在逻辑的一致性,增强评价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行性。 本项目一级指标包括决策、过程、产出、效益。二级指标根据项目所属行业领域情况进行分类设置,涵盖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组织实施、资金管理、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性影响、满意度等各个方面,三级指标则在二级指标前提下,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明确了具体评价内容与评分标准。具体评价指标体系详见表2-1。 表2-1 评价指标体系一览表
(四)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和标准1.绩效评价原则(1)科学公正 绩效评价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评价结果是财政部门衡量财政资金效果、分析财政资金实施管理中存在问题,进而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部门履职能力的主要依据。因此,财政绩效评价结论的客观性和真实性是绩效评价的基本要求。本次绩效评价过程中,评价组制定了科学规范的评价组织实施流程,要求评价组成员严格按照评价组织实施流程开展工作,严苛遵守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原则。 (2)绩效相关 本次绩效评价以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理论为基本理论支撑,从决策、过程、产出到效益的绩效逻辑路径科学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坚持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综合考虑绩效指标的适用性、可衡量性、数据可得性和可验证性。 (3)问题导向 本次绩效评价围绕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等整个过程展开,评价过程中做到全面衡量和重点关注相结合,对于项目实施流程的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深挖问题的根本原因,切实提高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价值。 2.绩效评价方法通过对通许县2023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前期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结合以往项目经验,本项目拟采用的绩效评价方法包括:比较法、公众评判法等。具体应用如下: (1)比较法 通过梳理项目工作开展情况,将项目资金的产出、效益数据以空间、时间等维度进行分类对比,分析产出和效益实现情况,并对比当期情况与历史情况,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公众评判法 对于无法直接用指标计量的效益实现情况,如公众满意度等,可以选择社会公众进行问卷调查以评判其效益。 3.绩效评价标准根据本项目设计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本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打分,确定最后得分。根据《河南省省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豫财效〔2020〕10号)相关规定,绩效评价结果实行百分制和四级分类,绩效评价结果实行百分制和四级分类,分别是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五)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本次项目评价程序包括前期调研、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调查取数、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完善绩效评价报告五个阶段,评价期间为2024年11月至2024年12月,各阶段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如下: 1.开展前期调研由评价组成员与本项目实施单位充分沟通,了解项目的实施背景、内容及开展情况等与项目相关的信息,准确掌握项目情况;充分了解一切与项目绩效评价有关的政策文件及资料;根据实施单位要求,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梳理并确定合适的绩效目标,结合项目的特点,形成项目评价的总体思路。 2.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按照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编写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内容包括项目概况、评价思路、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组织实施等,制作相关工作底稿,并由财政部门审核。 3.调查取数通过预算单位的配合,完成实地核查、访谈调研等实地调研工作。评价组在实地调研前,通过发放基础数据表、文件需求表等形式对有关资料、数据进行收集,包括项目建设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制定与执行情况等,并在调研期间对数据进行复核,对缺失资料进行补充。 4.撰写绩效评价报告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要求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并就报告内容充分征求被评价部门和单位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绩效评价报告(草案),经评审并修改完善后,提交正式绩效评价报告。正式报告内容详实,逻辑清晰,结论鲜明,依据真实、充分,底稿及附件齐全。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一)综合评价情况整体来看,项目的设立符合国家关心残疾人的相关政策,2023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工作如期完成,资金使用规范,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发放,维护了残疾人群体的合法权益,受益群体满意度较高;但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仍存在部分不足,例如有关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人员信息更新及时性需进一步优化、身份识别需进一步强化。 (二)评价结论评价工作组结合基础数据采集、现场调研、访谈等情况,运用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对该项目进行了评价打分。综合评价项目得分为83.96分。根据《河南省省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豫财效〔2020〕10号)评价标准,项目绩效评级为“良”,详见表3-1。 表3-1 绩效评分汇总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一)项目决策情况本项主要评价项目的立项、绩效管理情况、资金投入等3个方面。一级指标决策分为3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决策指标权重分为15.00分,得14.50分,得分率96.67%。三级指标得分情况见表4-1。 表4-1 决策指标得分情况
1.项目立项 本项主要考察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和立项程序规范性。 (1)立项依据充分性:根据评价工作组获取的项目立项和批复等相关文件,项目立项符合《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汴政办〔2016〕126号)的要求;项目立项与通许县民政局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该项目不存在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者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的情况。 综上,根据评分规则,该指标权重分值2.00分,实际得分2.00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根据评价工作组获取的项目立项等相关文件,该项目属于中央下达部门任务,立项规范。 综上,根据评分规则,该指标权重分值3.00分,实际得分3.00分。 2.绩效目标 本项主要考察项目的绩效目标合理性及绩效指标明确性。 (1)绩效目标合理性:根据评价工作组获取的绩效目标表,项目有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项目预期产出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绩效填报项目资金量为600万元,与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不匹配。 综上,根据评分规则,该指标权重分值2.00分,实际得分1.50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根据评价工作组获取的绩效目标表,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项目目标任务数对应。 综上,根据评分规则,该指标权重分值3.00分,实际得分3.00分。 3.资金投入 本项主要考察项目的预算编制科学性。 (1)预算编制科学性:根据评价工作组获取的预算申报资料,预算编制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项目资金测算依据充分;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综上,根据评分规则,该指标权重分值5.00分,实际得分5.00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本项主要评价项目的组织实施及资金管理。一级指标过程分为2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权重共25.00分,实际得分18.96分,得分率为75.84%。三级指标得分情况见表4-2。 表4-2 过程指标得分情况
1.组织实施 本项主要考察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和项目监督有效性。 (1)管理制度健全性:根据评价工作组获取的项目管理制度文件等资料,预算单位具有《通许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但未对专项资金项目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且通许县民政局未将《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汴政办〔2016〕126号)文件进行细化;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综上,根据评分规则,该指标权重分值4.00分,实际得分2.00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评价组对通许县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部分在册残疾人进行核实,发现存在残疾等级为三级、四级但低保类型显示为“从低保系统未查询到低保信息”,且相关证明材料无低保证的情况;项目整体档案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 综上,根据评分规则,该指标权重分值4.00分,实际得分2.00分。 (3)项目监督有效性:根据评价工作组获取的项目管理制度文件及访谈情况,项目具有相应的监控监督机制;民政部门和残联于每月发放前会对进行数据比对,对补贴人员进行动态调整,但存在人员已去世但未及时对残疾证进行注销且继续领取补贴资金的情况。 综上,根据评分规则,该指标权重分值4.00分,实际得分2.00分。 2.资金管理 本项主要考察项目资金到位率、资金到位及时率、预算执行率及资金使用合规性。 (1)资金到位率:根据评价工作组获取预算批复文件、资金下达指标文件、资金到账凭证等资料,2023年项目预算资金共计1236.00万元,到位资金1220.04万元,资金到位率为98.71%。 综上,根据评分规则,该指标权重分值3.00分,实际得分3.00分。 (2)资金到位及时率:根据资金到账凭证,2023年1月和12月预算资金到账时间晚于规定的补贴发放时间,分别为100.29万元、102.7875万元,因此资金到位及时率为82.28%,但后续资金积极安排到位,未对项目开展造成不良影响。 综上,根据评分规则,该指标权重分值3.00分,实际得3.00分。 (3)预算执行率:根据评价工作组获取的资金凭证等资料,2023年项目预算资金共计1236.00万元,实际支出资金1220.0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8.71%。 综上,根据评分规则,该指标权重分值3.00分,实际得2.96分。 (4)资金使用合规性:根据评价工作组获取的资金支出明细、资金审批文件等相关资料,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综上,根据评分规则,该指标权重分值4.00分,实际得分4.00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本项主要评价项目产出数量、产出质量及产出时效。一级指标项目产出包含3个二级指标,4个三级指标,权重共30.00分,实际得20.50分,得分率为68.33%。三级指标得分情况见表4-3。
表4-3 产出指标得分情况
1.产出数量 本项主要考察项目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覆盖率及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覆盖率。 (1)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覆盖率:根据基础数据表和发放明细,截至2023年底符合条件且自愿申请人数为8459人,2023年12月实际发放人数为8459人,补贴覆盖率为100.00%。 综上,根据评分规则,该指标权重分值6.00分,实际得分6.00分。 (2)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覆盖率:根据基础数据表和发放明细,截至2023年底符合条件且自愿申请人数为5207人,2023年12月实际发放人数为5207人,补贴覆盖率为100.00%。 综上,根据评分规则,该指标权重分值6.00分,实际得分6.00分。 2.产出质量 本项主要考察补贴对象准确率。 (1)补贴对象准确率:根据2024年10月审计已死亡人员多领取残补统计表显示,2023年因补贴对象死亡信息更新不及时导致多发情况71位,因漏发而补发28位。 综上,根据评分规则,该指标权重分值9.00分,实际得分0.00分。 3.产出时效 本项主要考察补贴资金发放及时性。 (1)补贴资金发放及时性:根据资金凭证,2023年1月和12月资金发放时间分别为1月19日和12月18日,均晚于最后期限但不超过10天;根据发放完成时间流程节点图,民政局分别于1月10日和12月6日向民政局提出发放申请,但财政拨款时间分别为1月19日和12月18日,因此扣对应分值的50%权重分。 综上,根据评分规则,该指标权重分值9.00分,实际得分8.50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本项主要考察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满意度指标。一级指标项目效益类指标分为4个二级指标,4个三级指标,权重共30.00分,实际得分30.00分,得分率为100.00%。三级指标得分情况见表4-4。
表4-4 效益指标得分情况
1.经济效益 本项主要考察项目建设对减轻残疾人家庭经济负担的情况。 (1)减轻残疾人家庭经济负担:该项目发放有助于保障民生,提高了残疾人的经济收入,促进残疾人改善生活质量,提升基本生活消费水准,切实满足残疾人的护理保障需要。全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增加其年度总收入1220.04万元。 综上,根据评分规则,该指标权重分值8.00分,实际得分8.00分。 2.社会效益 本项主要考察项目对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的情况。 (1)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根据对回收的382份有效问卷分析,认为非常有帮助选项数为274个,有帮助选项数为104个,一般选项数为3个,完全没有选项数为1个,实施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比率达98.95%。根据评分标准,得满分。 综上,根据评分规则,该指标权重分值8.00分,实际得分8.00分。 3.可持续性影响 本项主要考察项目为特殊群体持续提供保障的情况。 (1)为特殊群体持续提供保障:该项目是建立健全残疾人补贴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的重点项目,政策制度持续执行,两项补贴能持续发放。民政局加强政策制度宣传力度,通过政府宣传手册、街道/村干部、媒体进行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 综上,根据评分规则,该指标权重分值7.00分,实际得分7.00分。 4.满意度指标 本项主要考察项目实施受益对象满意度情况。 (1)受益对象满意度:根据对回收的382份有效问卷分析,满意度问题共计2292题,非常满意选项数为2243个,比较满意选项数为24个,基本满意选项数为11个,不太满意选项数为8个,非常不满意选项数为6个,群众的总体满意度为98.97%。 综上,根据评分规则,该指标权重分值7.00分,实际得分7.00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一)主要经验做法该项目的实施提高了残疾人的经济收入,帮助改善了残疾人生活及护理条件,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残疾人这个弱势群体的关怀,同时也得到广大残疾人和社会的高度赞赏,提高了广大群众对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满意度,为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可持续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1.缺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业务制度有待完善 一是通许县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项目属于专项资金项目,但业务主管单位未能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专项资金项目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二是通许县民政局未将《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汴政办〔2016〕126号)文件进行细化。 2.身份识别仍需强化,补贴精准率有待提升 目前残疾人“两项补贴”仍存在补贴对象身份不符合现象。根据《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汴政办〔2016〕126号)文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评价组对通许县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部分在册残疾人进行核实,发现存在残疾等级为三级、四级但低保类型显示为“从低保系统未查询到低保信息”,且证明材料中无低保证,与文件要求不符。 3.相关信息更新不及时,精细程度有待提高 相关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不利于补贴对象动态管理。根据民政局2024年10月专项审计结果显示,存在人员已去世但未及时对残疾证进行注销的情况,2023年因补贴对象死亡信息更新不及时导致补贴多发放人员71位。 六、有关建议(一)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业务管理制度一是建议业务主管部门应按相关财务管理要求落实编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落实专项资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以及制定相关业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效率。 二是建议将相关文件结合实际进行细化,划清补贴对象的范围界,避免产生理解上的歧义以及操作上的不规范,影响补贴发放工作的精准性和有序性。 (二)强化对象身份识别,确保补贴发放精准一是加强部门联动与信息共享。民政部门和残联要建立成熟规范的部门定期讨论和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残联残疾人基础数据按时有效共享民政部门,确保基础数据信息共享完整及时。 二是建议民政部门利用信息技术、大数据技术或其他技术手段,多维度、多层次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补贴对象身份识别,加强信息比对筛选,定期开展补贴对象身份识别工作,力争精准率达到100%。 (三)完善相关基础工作,提高管理精细水平一是压实基础数据管理责任,提升工作规范程度,确保“两库”基本信息完整准确(两库指残疾人基础信息库和获得残疾人“两项补贴”基础信息库)。县民政部门和残联要进一步提升相关工作规范程度,充分压实自身基础信息库管理责任,定期开展基础信息库抽查核对工作,确保“两库”基本信息完整准确。 二是做好基础信息动态管理,确保相关数据及时更新。民政部门和残联要坚持数据信息的双向流通,各自做好基础信息库动态管理,降低由于基础数据动态更新不及时导致补贴身份误判概率,全面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除了信息比对和数据更新外,还应定期组织实地复核工作,可以采取乡镇(街道)全面自查、县级民政部门和残联联合抽查等方式,按照一定比例抽取补贴对象进行入户走访、见面核查,核实其实际情况与申报信息是否一致。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我单位与委托方、被评价单位之间不存在任何特殊的、需要回避的利害关系,评价人员在评价过程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恪守职业道德规范,最大程度地确保了数据与结论的真实性与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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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权重 | 指标解释 | 目标值 | 指标说明 | 评价标准及评分规则 | 评分过程 | 得分 |
A决策(15分) | A1项目立项 (5分) | A11立项依据充分性 | 2 |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 充分 | 评价要点: ①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要求; ②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 ③项目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 ④该项目不存在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者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 | 具备一个得分要素,得25%的权重分。 | ①项目立项符合《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汴政办〔2016〕126号)的要求,该要点得25%权重分;②项目立项与通许县民政局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该要点得25%权重分;③项目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该要点得25%权重分;④该项目不存在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者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的情况,该要点得25%权重分。 综上,该指标得2.00分。 | 2.00 |
A12立项程序规范性 | 3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规范 | 评价要点: ①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②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 ③事前已经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 具备一个得分要素,得1/3的权重分。 | 根据评价工作组获取的项目立项等相关文件,该项目属于中央下达部门任务。 综上,该指标得3.00分。 | 3.00 | ||
A2绩效目标 (5分) | A21绩效目标合理性 | 2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合理 | 评价要点: ①项目有绩效目标; ②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 ③项目预期产出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④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 具备一个得分要素,得25%的权重分。 | ①项目有绩效目标,该要点得25%权重分;②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该要点得25%权重分;③项目预期产出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该要点得25%权重分;④绩效填报项目资金量为600万元,与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不匹配,该要点得0%权重分。 综上,该指标得1.50分。 | 1.50 | |
A22绩效指标明确性 | 3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明确 | 评价要点: ①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 同时符合①②③,得满分;不符合第①项,扣权重分值的50%;不符合第②③项,每一项不符,扣权重分的25%。 | ①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该要点得50%权重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该要点得25%权重分;③与项目目标任务数对应,该要点得25%权重分。 综上,该指标得3.00分。 | 3.00 | ||
A3资金投入 (5分) | A31预算编制科学性 | 5 | 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 科学 | 评价要点: ①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 ②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 ③项目资金测算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 ④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 具备一个得分要素,得25%的权重分。 | ①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该要点得25%权重分;②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该要点得25%权重分;③项目资金测算依据充分,该要点得25%权重分;④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该要点得25%权重分。 综上,该指标得5.00分。 | 5.00 | |
B过程(25分) | B1组织实施 (12分) | B11管理制度健全性 | 4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健全 | 评价要点: ①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 ②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 具备一个得分要素,得50%的权重分。 | 根据评价工作组获取的项目管理制度文件等资料,①预算单位具有《通许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但未对专项资金项目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且通许县民政局未将《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汴政办〔2016〕126号)文件进行细化,该要点得0%权重分;②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该要点得50%权重分。 综上,该指标得2.00分。 | 2.00 |
B12制度执行有效性 | 4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规范 | 评价要点: ①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管理规定; ②项目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 | 具备一个得分要素,得50%的权重分。 | 根据评价工作组获取的项目管理制度文件及访谈情况,①评价组对通许县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部分在册残疾人进行核实,发现存在残疾等级为三级、四级但低保类型显示为“从低保系统未查询到低保信息”,且相关证明材料无低保证的情况,该要点得0%权重分;②项目整体档案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该要点得50%权重分。 综上,该指标得2.00分。 | 2.00 | ||
B13项目监督有效性 | 4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有相关的监控机制,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有效 | 评价要点: ①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监督机制; ②采取了相应的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 具备一个得分要素,得50%的权重分。 | ①项目具有相应的监控监督机制,该要点得50%权重分;②民政部门和残联于每月发放前会对进行数据比对,对补贴人员进行动态调整,但存在人员已去世但未及时对残疾证进行注销且继续领取补贴资金的情况,该要点得0%权重分。 综上,该指标得2.00分。 | 2.00 | ||
B2资金管理 (13分) | B21资金到位率 | 3 | 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程度。 | 100% | 评价要点: 资金到位率=(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 到位资金:下达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预算资金:一定时期内预算安排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资金到位率大于95%的得满分,每少5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根据评价工作组获取预算批复文件、资金下达指标文件、资金到账凭证等资料,2023年项目预算资金共计1236.00万元,到位资金1220.04万元,资金到位率为98.71%。 综上,该指标得3.00分。 | 3.00 | |
B22资金到位及时率 | 3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100% | 评价要点: 资金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 及时到位资金:一定时期内及时下达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预算资金:一定时期内预算安排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到位及时率≤100%,且未对项目开展造成不良影响,得分等于指标分值×资金到位及时率;到位及时率<100%,且对项目开展造成不良影响,得分等于0。 | 根据资金到账凭证,2023年1月和12月预算资金到账时间晚于规定的补贴发放时间,分别为100.29万元、102.7875万元,因此资金到位及时率为82.28%,但后续资金积极安排到位,未对项目开展造成不良影响。 综上,该指标得3.00分。 | 3.00 | ||
B23预算执行率 | 3 | 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 100% | 评价要点: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预算资金)×100%。 实际支出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拨付的资金。 | 预算执行率等于100%得满分,小于100%按权重等分。 | 根据资金凭证等资料,2023年项目预算资金共计1236.00万元,实际支出资金1220.0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8.71%。 综上,该指标得2.96分。 | 2.96 | ||
B25资金使用合规性 | 4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合规 | 评价要点: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的用途; ④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具备一个得分要素,得25%的权重分。 | 根据评价工作组获取的资金支出明细、资金审批文件等相关资料,①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该要点得25%权重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该要点得25%权重分;③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的用途,该要点得25%权重分;④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该要点得25%权重分。 综上,该指标得4.00分。 | 4.00 | ||
C产出 (30分) | C1产出数量(12分) | C11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补贴完成率 | 6 | 考察符合发放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完成情况。 | 100% | 评价要点: 补贴完成率=(实际补贴人数/符合条件人数)*100%。 | 得分=完成率*权重。 | 根据基础数据表和发放明细,截至2023年底符合条件且自愿申请人数为8459人,2023年12月实际发放人数为8459人,补贴完成率为100.00%。 综上,该指标得6.00分。 | 6.00 |
C12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补贴完成率 | 6 | 考察符合发放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完成情况。 | 100% | 评价要点: 补贴完成率=(实际补贴人数/符合条件人数)*100%。 | 得分=完成率*权重。 | 根据基础数据表和发放明细,截至2023年底符合条件且自愿申请人数为5207人,2023年12月实际发放人数为5207人,补贴完成率为100.00%。 综上,该指标得6.00分。 | 6.00 | ||
C2产出质量(9分) | C21补贴对象准确率 | 9 | 考察补贴对象准确性。 | 100% | 评价要点: 未出现错发、补发等情况。 | 未出现错发、补发等情况得满分;每出现一例错发扣0.2分、补发扣0.1分,扣完为止。 | 根据2024年10月审计已死亡人员多领取残补统计表显示,2023年因补贴对象死亡信息更新不及时导致多发情况71位,因漏发而补发28位。 综上,该指标得0.00分 | 0.00 | |
C3产出时效 (9分) | C31补贴资金发放及时性 | 9 | 考察补贴资金发放的及时性。 | 及时 | 评价要点: 每个月均于10日前完成发放。 | 每个月均按照规定的时间发放得满分;每出现一个月超时10日以内发放扣0.5分;每出现一个月超时10日以上发放扣1.00分;当月未发放不得分。 | 根据资金凭证,2023年1月和12月资金发放时间分别为1月19日和12月18日,均晚于最后期限但不超过10天;根据发放完成时间流程节点图,民政局分别于1月10日和12月6日向民政局提出发放申请,但财政拨款时间分别为1月19日和12月18日,因此扣对应分值的50%权重分。 综上,该指标8.50分. | 8.50 | |
D效益(30分) | D1经济效益 (8分) | D11减轻残疾人家庭经济负担 | 8 | 考察项目实施对残疾人家庭生活经济情况的影响。 | 有效 | 评价要点: 通过项目实施,减轻残疾人家庭经济负担。 | 符合该要点得满分。 | 该项目发放有助于保障民生,提高了残疾人的经济收入,促进残疾人改善生活质量,提升基本生活消费水准,切实满足残疾人的护理保障需要。全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增加其年度总收入1220.04万元。 综上,该指标得8.00分。 | 8.00 |
D2社会效益 (8分) | D21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 | 8 | 考察增长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效益的实现程度。 | 有效 | 评价要点: 通过调查问卷基本问题9,项目实施提升生活/护理水平的比率达到90%。 | 通过调查问卷,项目实施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比率达到90%得满分,每降低1%扣除5%得权重分值。 | 根据对回收的382份有效问卷分析,认为非常有帮助选项数为274个,有帮助选项数为104个,一般选项数为3个,完全没有选项数为1个,实施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比率达98.95%。根据评分标准,得满分。 综上,该指标得8.00分。 | 8.00 | |
D3可持续性影响 (7分) | D31为特殊群体持续提供保障 | 7 | 考核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持续 | 评价要点: ①项目所依赖的政策制度持续执行,可持续为特殊群体提供保障; ③政策制度持续有效宣传。 | 具备一个得分要素,得50%的权重分。 | 该项目是建立健全残疾人补贴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的重点项目,政策制度持续执行,两项补贴能持续发放。民政局加强政策制度宣传力度,通过政府宣传手册、街道/村干部、媒体进行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 综上,该指标得7.00分。 | 7.00 | |
D4满意度 (7分) | D41受益对象满意度 | 7 | 受益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90% | 评价要点: 满意度Y=[(非常满意个数×100%+比较满意个数×75%+基本满意个数×50%+不太满意个数×25%+非常不满意个数×0%)/调查问卷问题总数]×100%。 | 满意度≥90%,得满分;90%>满意度≥60%,按比例得分;满意度低于60%,得0分 | 根据对回收的382份有效问卷分析,满意度问题共计2292题,非常满意选项数为2243个,比较满意选项数为24个,基本满意选项数为11个,不太满意选项数为8个,非常不满意选项数为6个,群众的总体满意度为98.97%。 综上,该指标得7.00分。 | 7.00 | |
总分 | 83.96 |
问题清单
序号 | 存在问题 | 具体情况 |
1 | 缺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业务制度有待完善 | 一是通许县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项目属于专项资金项目,但业务主管单位未能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专项资金项目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二是通许县民政局未将有关文件进行细化。 |
2 | 身份识别仍需强化,补贴精准率有待提升 | 目前残疾人“两项补贴”仍存在补贴对象身份不符合现象。评价组对通许县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部分在册残疾人进行核实,发现存在残疾等级为三级、四级但低保类型显示为“从低保系统未查询到低保信息”,且证明材料中无低保证。 |
3 | 相关信息更新不及时,精细程度有待提高 | 根据民政局2024年10月专项审计结果显示,存在人员已去世但未及时对残疾证进行注销的情况,2023年因补贴对象死亡信息更新不及时导致补贴多发放人员71位。 |